员工手册(通用版)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的全体员工。
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用的企业邮箱,员工日常工作的沟通及公司相关的工作通知及要求等均应及时通过员工企业邮箱进行,相关邮件到达员工企业邮箱时即视为送达员工。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考勤的监督、收集汇总等工作。考勤记录员应如实记录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月末汇总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其中应记录员工出勤、迟到、早退、加班、缺勤(包括旷工等情况),并由员工本人签字后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考勤管理工作,并应确保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成果真实准确。
四、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周一到周五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2天,平均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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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需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及休息日的安排,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否则属于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对个别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工作时间按经政府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执行。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应注意: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管理、信息传达及与员工的沟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仍应遵守主管工作安排并服 从公司各项工作要求,不应以因执行不定时工时制而不服从公司的工作管理。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拒绝合理管理,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对除公司总经理、客服人员外的所有员工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实因公或因私需要外出的,应按照外出审批流程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办理审批即外出的,按缺勤处理;
(2)员工上班必须签到,签到方式为在上班到岗后到公司指定指纹考勤机处确认指纹至少一次,公司以员工最早确认指纹的时间作为考勤签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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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下班必须签退,签退方式为在下班前到公司指定指纹考勤机处确认指纹至少一次,公司将员工最晚确认指纹的时间作为考勤签退时间; (4)员工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的状态为出勤,员工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上的状态为缺勤,缺勤属于迟到、早退、旷工和请假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5)公司以考勤签到时间和考勤签退时间的记录为依据认定出勤/缺勤、迟到、早退和旷工,并根据考勤结果发放工资。 2、公司总经理因工作性质无需签到考勤;
3、公司员工当日未进行考勤或全天仅有一次考勤记录,且不属于因经审批外出或出差而未能签到或签退的情形的,应于2日内向其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确认考勤情况。如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不认可其理由的,按照缺勤处理。
4、严禁公司员工代他人签到考勤或要求他人代为签到考勤,一经发现,对双方各处罚款100元,员工违反本条规定累计达到3次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公司也可依据经营需要变更所有员工的考勤制度,经邮件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员工后生效。
六、外出/出差审批
1、公司总经理外的员工因公在工作时间外出,外出时间跨度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须事先邮件请示主管领导并抄送考勤记录员,主管领导回复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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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同意并抄送考勤记录员的,员工方可外出;外出时间跨度在1个工作日以上(包含一个工作日)的,须事先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并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且员工将《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交考勤记录员备案的,员工方可外出;
2、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员工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累计超过半个小时的,应事先按照本制度规定走完请假审批流程并获同意后方可外出;
3、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已按照本条第1款办理审批并获得同意的,按正常出勤处理,视为进行了签到或签退,已经按照本条第2款办理审批并获得同意的,按请假处理;未按照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办理审批的,按缺勤处理,缺勤行为符合本制度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条件的,按照对应规定处理。
4、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异地出差的,应按照出差管理制度办理审批并或通过后方可执行,执行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七、迟到/早退
1、认定标准:员工当日至少有两次考勤记录且考勤签到时间晚于上班时间1小时内(含1小时)视为迟到;员工当日至少有两次考勤记录且考勤签退时间早于下班时间1小时内(含1小时)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1)、一个月内首次迟到、早退,且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口头提醒,不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每次扣除工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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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的,每次扣除半日工资;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有权扣除员工当月绩效工资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因迟到或早退而缺勤的期间不发放工资。
八、 旷工
1、以下情形属于旷工:
(1)公司员工当日未进行考勤或全天仅有一次考勤记录且不属于因经审批外出或出差而未能签到或签退的情形,未在2日内向其主管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部说明、或未提交相应材料证明考勤情况、或未考勤理由不被其主管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部认可的;
(2)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应办理审批但未办理审批的,或因私外出应办理请假但未办理请假的;
(3)员工当日至少有两次考勤记录且考勤签到时间晚于上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或考勤签退时间早于下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均视为旷工1天。
(4)员工请假但公司以合法合理的理由不予批准的; (5)员工被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的;
(6)假期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7)除前述(1)-(6)条所述情形外当日缺勤累计超过2个小时(含2小时)的视为旷工1天。
2、旷工1天(含不满1天者),扣除全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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