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会计实务新变化 《中级会计实务》 字体: 打印
考生朋友们:
大家好!2010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按照会计改革和税收改革的最新成果来编写,增加了许多新的知识点,这些新的知识点属于2010年考试的重点。下面对这些新知识点作个介绍,有利于考生快速掌握新内容。
知识点一:对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按新税法作了重大修改 【变化一】对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按新税法作了重大修改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应特别注意的是,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入的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在符合税收法规规定情况下,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购入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目的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仍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例1】说明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甲公司支付117万元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不需要安装。则:
借:固定资产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银行存款 117 【例2】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甲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以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2009年1月至6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月10日,为建造生产线购入工程物资A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1月20日,建造生产线领用工程物资A1800000元。
(3)6月30日,建造生产线的工程人员职工薪酬合计为1150000元。
(4)6月30日,工程建设期间辅助生产车间为建造生产线提供的劳务支出合计为350000元。
(5)6月30日,工程完工后对工程物资进行清查,发现工程物资A减少20000元,经调查属保管员过失造成,根据企业管理规定,保管员应赔偿5000元。
剩余工程物资A转用于甲公司正在建造的一栋职工宿舍。
(6)6月30日,生产线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A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0 ②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XX生产线 1800000
贷:工程物资——A 1800000 ③计提工程人员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XX生产线 11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50000 ④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XX生产线 350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350000 ⑤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18400 其他应收款——保管员 5000
贷:工程物资----A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注:新税法规定,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毁损、被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出;由于自然灾害(地震、水灾)造成毁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体现了人文关怀,社会进步。 剩余工程物资转用于职工宿舍的建造
借:在建工程——职工宿舍 210600
贷:工程物资----A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600 注:新税法规定,物资用于非生产经营,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⑥生产线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XX生产线 3300000
贷:在建工程——XX生产线 3300000 【例3】说明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 甲公司出售的一台生产设备,取得价款25.74万元(含税),已收存银行;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74万元(22*17%)。该设备原价100万元,已提折旧80万元;出售中发生相关费用1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累计折旧 80
贷:固定资产 100 (2)反映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贷:银行存款 1 (3)反映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 25.74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不含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74
请考生注意:出售固定资产计算销项税额,这是今年的一个变化。 (4)结转清理的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贷:营业外收入(22-20-1) 1
知识点二:增加了高危行业计提安全生产费 【变化二】增加了高危行业计提安全生产费
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例4】说明生产安全费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为煤矿生产企业,2010年6月按照生产数量等应计提安全生产费80万元;购置不需要安装的安全防护设备4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额6.8万元;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10万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计提安全生产费
借:生产成本 800000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800000 (2)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安全设备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400000
贷:累计折旧 400000 (3)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知识点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会计处理略有变化 【变化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会计处理略有变化
出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将出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其他业务成本”(2009年教材是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例5】说明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乙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0年12月,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办公大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240万元,租金于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11年1月1日。租赁期开始日该办公楼账面原值2194万元,已提折旧140万元,账面价值2054万元;同日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乙公司出租办公楼的账务处理是: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2200(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140
贷:固定资产 2194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46
(2)2011年年末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乙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400-2200) 2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4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40
(3)2012年1月,乙公司与丁公司达成协议,将该办公楼出售,价格为2500万元,已办理过户手续,全部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乙公司处置该项办公大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5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46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22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注意: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本公积转入其他业务成本,是今年的一个新变化。
知识点四: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作了重大改变 【变化四】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作了重大改变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一律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这是今年的一个重大变化,考生应特别注意。成本法下收到股利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例6】说明成本法核算的全过程 有关甲公司投资于C公司的情况如下:
(1)200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现金800万元给B公司,受让B公司持有的C公司15%的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假设未发生直接相关费用和税金。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2)2009年4月1日,C公司宣告分配2008年实现的净利润,其中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甲公司于5月2日收到现金股利15万元。甲公司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股利(100×15%) 15 贷:投资收益 15 借:银行存款 15 贷:应收股利 15
注:将应收的现金股利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这是今年的重大变化。
(3)2009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不作账务处理。
(4)2010年3月12日,C公司宣告分配2009年净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为80万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股利 (80×15%)12 贷:投资收益 12 借:银行存款 12
贷:应收股利 12
(5)2010年C公司发生巨额亏损,2010年末甲公司对C公司的投资按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为750万元(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需计提50万元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6)2011年1月20日,甲公司经协商,将持有的C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丁企业,收到股权转让款9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9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贷:长期股权投资—— C公司 800 投资收益 150
知识点五:对长期股权投资新增加了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处理 【变化五】对长期股权投资新增加了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处理 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非货币性资产的相关损益,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方不应确认该类交易的损益: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损益无法可靠计量;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2)合营方转移了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并且投出资产留给合营企业使用,应在该项交易中确认归属于合营企业其他合营方的利得和损失。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非货币性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在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过程中,合营方除了取得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外还取得了其他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当确认该项交易中与所取得其他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相关的损益。
知识点六:在长期股权投资章新增加了“共同控制资产和共同控制经营” 【变化六】在长期股权投资章新增加了“共同控制资产和共同控制经营”
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与其他方约定,各自投入一定的资产进行某项经营活动,而不是通过出资设立一个被投资单位的方式来实现,即为共同控制经营;或者是不同的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若干项资产实施共同控制,构成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与合营企业的共同点是两个或多个合营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建立起的共同控制关系,区别在于合营企业是通过设立一个企业,有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存在,而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一)共同控制经营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通过共同控制经营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经营的显著特征,每一合营者负担合营活动中本企业发生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本企业在合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享有的份额。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并不单独成立一个区别于各合营方的企业、合伙组织等(即不构成—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为了共同生产一项产品,各合营方分别运用自己的资产并且相应发生自身的费用。例如飞机的生产过程中,一个合营方可能负责生产机体,另外一个合营方负责安装发动机,其他的合营方可能分别负责组装飞机的某一组成部分,作为参与飞机生产的每一个合营方,其责任仅限于完成整个经济活动中的某一个组成部分,之后各合营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分享飞机销售所产生的收入。
在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合营方应作如下处理: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合营方通常是通过运用本企业的资产及其他经济资源为共同控制经营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合营方将本企业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合营期结束后合营方将收回该资产不再用于共同控制,则合营方应将该资产作为本企业的资产确认。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合营方运用本企业的资产及其他经济资源进行合营活动,视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应当对发生的与共同控制经营的有关支出进行归集。
例如,在各合营方一起进行飞机制造的情况下,合营方应在生产成本中归集合营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借记“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对于合营中发生的某些支出需要各合营方共同负担的,合营方应将本企业应承担的份额计入生产成本。
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对外出售时,所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应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同时应结转售出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二)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通过控制的资产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资产的显著特征,每一合营者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一定份额并据此确认本企业的资产,享有该部分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各合营方一起共同使用一项或若干项资产、分享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如各合营方共同使用一条输油管线、一个通信网络或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共同使用有关的资产。共同控制资产不需要单独设立区别于各合营方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仅仅是有关各方共同分享一项或多项资产的情况。
存在共同控制资产的情况下,作为合营方,企业应在自身的账簿及报表中确认共同控制的资产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同时确认发生的负债、费用或与有关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份额。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该部分资产由实施共同控制的各方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并不改变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不构成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