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小三角基线 0.3~0.8 — 1/20000 第二节 水平角观测
第13条 水平角观测所用的经纬仪,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对于无检验资料的经纬仪,应按照《国家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规范》中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全面检验。在进行矿区地面各级平面控制测量、矿井联系测量和重要工程测量前应先调整好经纬仪三轴关系,然后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和校正。
1、照准部旋转是否正确的检验; 2、光学测微器行差的测定及较正; 3、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正确性的检验;
4、照准部旋转时,仪器底座位移而产生的系统误差的检验; 5、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的测定; 6、光学对点器的检验和校正。
经纬仪检验应详细记录、计算和整理,并装订成册。 第14条 矿区地面各级平面控制网的水平角观测: 1、三角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规定。
表7
等级 三等网 四等网 一级小三角网 二级小三角网 测角中误差 (″) ±1.8 ±2.5 ±5 ±10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 ±7 ±9 ±15 ±30 方向观测测回数 DJ1 9 6 — — DJ2 12 9 3 2 DJ6 — — 6 3 2、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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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等 级 三等导线 四等导线 一级导线 二级导线 测角中误差 (″) ±1.8 ±2.5 ±5 ±10 测回数 DJ1 8 6 — — DJ1 12 8 4 2 DJ1 — — 6 4 方位角最大闭合差(″) ±3.6n ±5n ±10n ±20n 注:n为测站数
3、各测回间度盘整置位置ζ用下列公式计算: 1)DJ1、DJ2级仪器:
ζ=180°(j-1)/m+i′(j-1)+ω(j-1/2)/m 2)DJ6级仪器: ζ=180°(j-1)/m 式中 m——测回数;
J——测回序号(j=1、2、??m);
i′——水平度盘最小间隔分划值,DJ1级仪器为4′, DJ2级仪器为10′;
ω——测微盘分格数(或格值),DJ1级仪器ω=60格,DJ2级仪器ω=600″
4、水平角的观测限差应不超过表9的规定。
表9 仪器级别 光学测微器两次 重合读数差(″) 1 3 — 半测回归零差(″) 6 8 18 一测回内2C 互差(″) 9 13 — 同一方向值各 测回互差(″) 6 9 24 DJ1 DJ2 DJ6 7
第三节 光电测距
第15条 根据光电测距仪出厂的标称精度,按1km计算的测距中误差按表10规定划分为三级。
表10
测距中误差 (mm/km) ≤5 6~10 11~20 测距仪精度等级 Ⅰ Ⅱ Ⅲ 第16条 新购置或经过修理后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应进行下列项目检测:
1、经纬仪视准轴和测距仪照准头光轴之间平行性的检验与校正; 2、照准误差的测定; 3、幅相误差的测定; 4、周期误差的测定; 5、加常数、乘常数的测定; 6、棱镜常数的测定; 7、测程的检验; 8、内部符合精度的检测; 9、精测尺频率值的测定; 10、电源电压对测距影响的检测; 11、气压计和温度计的检验与校正; 12、光学对点器的检验与校正。
在进行矿区三、四等控制网测距前、后,应对第5项进行检测,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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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作为边长改正值。
在作业过程中,当仪器稳定性较差或边长实测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1、4、5、11、12项的测定与校正工作。
第17条 选择光电测距边的要求:
1、测线应高出地面和离开障碍物1.5m以上,对精度要求较低的测距边可适当放宽;
2、测线上不应有反光物体;
3、测线应避免通过吸热、散热不同的地区,加湖泊、河流、沼泽地和水稻田等。若无法避免时,应把测线高度提到2m以上,并选择有利的观测时间,以减弱大气折射的影响;
4、测站应避开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一般要求离开高压线5m以外;若测线与高压输电线平行时,测线应离高压输电线2m以上:
5、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当采用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应超过表11的规定。
用水准高程测量的两端点高差不受表11限制。 第18条 光电测距的作业要求:
表11
等级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级 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 (m) ≤0.08S ≤0.08 S ≤0.27 S ≤0.40 S 注:S为测距边长度(m)。
1、作业人员必须受过专业训练,并按测距仪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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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距应在成象清晰和气象条件稳定时进行,雨、雪天和大气透明度很差及大风天气不宜作业;
3、三、四等边长测量应选在最佳观测时间内。最佳观测时间一般指日出后0.5~1.5h(小时)和日落前3~0.5h(小时)。在山地沟谷地区应选择日落前的时间段内观测;
4、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遮阳,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架设仪器后,测站和镜站均不得离人;
5、当反射镜背景方向有反射物体时,应在反射镜后方遮上默布。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6、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并将温度计悬挂在离地面约1.5m左右的高处,气压计置平,放置地点应通风良好且不受阳光直射。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测记温度;
7、气象数据的测定要求应符合表12规定。 第19条 光电测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规定。
第20条 对采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其往返观测的高差互差应不大于S/10000(S为测距边斜距)。
表12
最小读数 等 级 温度 (℃) 0.2 0.5 气 压 气压(Pa) 50 100 10
气压计温度 (℃) 0.5 1.0 测记的时 间间隔 气象数据 的取用 三、四等 一、二级 单程观测始末 单程两端的 平均值 每边测记一次 测站端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