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陀螺经纬仪一次定向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地面已知边上采用两测回(或三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求得两个(或三个)仪器常数;
2)在井下定向边上用两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
3)返回地面后,要尽快在原已知边上再用两测回(或三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再求得两个(或三个)仪器常数。
4.同一边任意两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的互差,对15″级和25″级仪器分别不得超过40″和60″;
5.井下同一定向边两次独立陀螺经纬仪定向平均值的中误差,对15″和25″级仪器分别为±10″和±15″,其互差分别不超过40″和70″;
6.井上、下观测应由同一观测者进行,仪器在搬运时,要防止颠簸和震动。
第63条 测量陀螺方位角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观测时,仪器、三脚架和电源部份要避免阳光直射,并尽可能在温度变化较小、天气晴朗和风小的时间里进行;
2.仪器应严格整平,观测过程中水准气泡偏离不得超过0.5格。每次测量后,由一个测回转到下一个测回观测前,应停止陀螺转动10—15min,重新安置陀螺仪、整平和对中仪器,并使度盘位置变换180°/n(n为测回次数);
3.一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的观测步骤如下:
1)以经纬仪两个镜位观测测线方向值——测前方向值;
2)对上架式陀螺经纬仪,应进行近似指北观测。若近似陀螺北偏离陀螺子午线的偏差,中天法应小于10′,跟踪逆转点法应小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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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量悬挂带零位值——测前零位;
4)用跟踪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它方法精确测定陀螺北方向值; 5)测量悬挂带零位值——测后零位;
6)以经纬仪两个镜位观测测线方向值——测后方向值。测前和测后方向值的互差,对DJ2和DJ6。级经纬仪分别不得超过10″和25″。
4.中天法比例常数C值取用实际测定值,最少要测定三次,每次测定时,照准部应先后置于陀螺子午线以东和以东和以西两个近似陀螺北位置。近似陀螺北偏离陀螺子午线以10′~15′为宜;
5.观测限差规定如下:
1)测前与测后零位值的互差,对15″级仪器不得超过0.2格,对其它仪器不得超过0.4格;
2)采用跟踪逆转点法观测时,一般应连续观测五个逆转点,计算三个陀螺摆动中值。相邻和间隔摆动中值的互差应符合表23的限差规定;
表23
陀螺经纬仪 精度等级 ±15″ ±25″ 逆转点法观测的限差 相邻摆动中 值的互差 20″ 35″ 间隔摆动中 值的互差 30″ 35″ 中天法观测的限差 相邻时间 差的互差 0.4s 0.6s 间隔时间 差的互差 0.6s 0.8s 注:s为时间单位秒。
摆动中值N,可按对称平均值法或舒勒平均值法计算。
3)采用中天法观测时,应连接观测五个中天时间,计自三个“两侧摆动”的时间差。时间差互差的限差应符合表2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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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井上、下零位变化超过±0.3格时,应加入零位改正。
第五节 几何定向
第64条 一井定向一般应采用三角形连接法(图1)。如条件受限制,也可采用其它连接方法。
图1 三角形连接法示意图
A.B——垂线;C——定向连接点
第65条 井上、井下连接三角形的图形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垂线间距离应尽可能的大; 2.三角形的锐角γ应小于2°; 3.a/c值应尽量小一些。
第66条 CD边长应尽量大。当CD边小于20m时,在C点进行水平角观测,其仪器必须对中三次,每次对中应将照准部(或基座)位置变换120°。
一井定向所使用的仪器、测回数和限差应符合表24规定。
表24
仪器级别 水位角观 测方法 全圆方向 限差 测回数 测角中误差 半测回 归零差 12″ 各测回 互差 12″ 重新对中测回间互差 60″ DJ2 3 6″ 23
观测法 DJ6 全圆方向 观测法 6 6″ 30″ 30″ 72″ 第67条 丈量连接三角形的各长度时,应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接力,并记录测量时的温度。在垂线稳定情况下,应用钢尺以不同起点丈量六次,取其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同一边长各次观测值互差不得大于2mm。
在垂线摆动情况下,应将钢尺沿所量三角形的各边方向固定,然后用摆动观测的方法(至少连续读取六个读数)确定钢丝在钢尺上的稳定位置,以求得边长。每边均须用上述方法丈量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两次丈量互差不得大于3mm。
第68条 为了检查连接三角形各边丈量的结果,应将解算得的C边长度与实际丈量结果进行比较,其互差在井上连接三角形中不得超过2mm;在井下连接三角形中不得超过4mm。
第69条 在进行两井定向测量前,应根据一次定向中误差不超过±20″的要求,用预计方法确定井上、下连接导线的施测方案。
第70条 两井定向计算所得的井上、下两垂线距离之差,经投影改正后,应不超过井上、下连接测量中误差的两倍。
第六节 导入高程测量
第71条 通过立井导入高程测量,可采用钢尺法、钢丝法或其它方法。 第72条 井上、下高程基点与钢尺(丝)上相应标志间的高差,应用水准仪以两次仪器高进行测量,其互差不得超过4mm。
第73条 测量钢丝上、下两标志间的长度,可将钢丝抻直,放在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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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面上,并对其施加与导入高程时所用重陀重量相同的拉力,用光电测距仪测量。若用钢尺丈量,应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并记录温度。往返丈量结果的互差不得大于L/8000(L为两标志间的长度)。钢丝两标志间的长度,也可用比长台等其它方法丈量。
第74条 用钢尺法或钢丝法导入高程测量的内业计算,应加温度、钢尺比长和钢尺(钢丝)自重伸长改正。
当钢尺下端悬挂的重陀重量大于比长钢尺的拉力时,还应计算钢尺加重的伸长改正数。
第二章 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75条 井下平面控制分为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两类。两类控制导线都应敷设成闭(附)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
基本控制导线按测角精度分为±7″、±15″两级,采区控制导线亦按测角精度分为±15″、±30″两级。各矿井可根据采掘工程的实际需要,依矿井和采区开采范围的大小选定。
1、基本控制导线的主要技术指标参照表25选定。
表25
井田一翼长度 (km) ≥5 <5 测角中误差 (″) 一般边长 (m) 60~200 40~140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闭(附)合导线 1/8000 1/6000 复测支导线 1/6000 1/4000 ±7 ±15 2、采区控制导线的主要技术指标参照表26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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