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救助系统。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心理委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政教部、保卫科、心理咨询室、医疗室等部门。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班级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现场紧急救助各部门职责如下:
① 政教部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
②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配合班级、年级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室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③医疗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③政教部、心理咨询室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5)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教师、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校领导及学生所在年级。
(6)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①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②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③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四、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班主任、心理教师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在每月填写一次的《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报告单(综合)》里向心理咨询室报告该生的心理状况。
学校心理咨询室要根据各班级提供的情况,组织心理危机评估小组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心理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学生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应急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心理咨询室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教师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各工作人员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五、做好我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落实措施。各年级组要确定相关工作责任人,班级确定心理委员,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将责任人和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
(二)培训措施。心理咨询室应定期对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应对方面的培训。
(三)备案措施。学生心理危机处理完毕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年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心理咨询室备案,填写《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年级亦应将其详细材料报心理咨询室备案。
(四)鉴定措施。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五)保密措施。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六)责任追究措施。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有关人员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具体说来,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部门或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部门协助而部门负责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部门,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
3、年级、班级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4、在相关部门出具了证明的情况下因经费问题拒绝对学生实施紧急救治的。
六、善后工作
心理咨询室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把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经学校领导同意,必要时学校会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附件:
1、联盛中学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
2、联盛中学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晴雨表(个别) 3、联盛中学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报告单(综合) 4、联盛中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信息库 5、联盛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