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论文 从《霍小玉传》看唐代的婚姻门阀(2)

2019-05-26 23:25

第一章 婚姻门阀制度下的爱情悲剧

蒋防的《霍小玉传》是唐代传奇的杰作,它不仅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李益与霍小玉之间凄惨的爱情,指出造成霍小玉与李益爱情悲剧的根本原因,深刻地揭示了门阀制度对青年人爱情婚姻地摧残与毁灭,表达了作者对下层女性的深切同

[1]情。作者通过《霍小玉传》向世人展示了唐代社会婚姻门阀制度的罪恶,描绘

唐代繁荣之下的腐朽与落后。明代学者胡应麟高度评价它说:“唐人小说记闺阁事,绰有情致,此篇尤为唐人最精彩动人之传奇,故传诵弗衰。”

第一节 霍小玉与李益的凄惨爱情

《霍小玉传》主要讲述的是唐代大历年间的进士李益与名妓霍小玉二人之间复杂凄惨的爱情。霍小玉原本是霍王的女儿,霍王去世之后,因其母亲是身份地位低贱的侍妾,故母女二人被哥哥赶出家门,并且易姓为郑,后沦落为娼妓。霍小玉虽是妓女但美貌才情都超过平常人,作者在文中描述她:“资质秾艳,一

②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她温柔痴情,单纯善良,

敢爱敢恨。在鲍十一娘的牵引之下,小玉遇到了陇西考中进士正在等待擢第的李益,李益门第高贵,是陇西一带的名门望族之后,他经常自诩极具风流才情,和当时社会很多文人一样到处游历寻求名妓,期望可以获得一位佳偶陪伴他。霍小玉平时一向喜爱念李益的诗句,并且对李益终日念想,对他很是仰慕。

小玉出现在李益面前之时,李益“但觉一室之中,若琼林玉树,互相照曜,转盼精彩射人”。他们二人一个爱才,一个重色,双方互相映衬,“才貌相兼”,于是二人便结成金玉良缘。小玉和李益在一起幸福地过了两年的快乐时光。第三年李益为官上任,离开小玉。离开之前,小玉对二人的未来很是担忧,提出八年之约,李益就对小玉指天发誓,不离不弃。然而李益回家之后却听从母亲地吩咐与高门大族表妹卢氏成婚,背叛了小玉。李益知道自己背弃盟约,辜负了小玉,就彻底不与小玉联系想以此来断绝她的希望。小玉因为李益过期不归,于是散尽资财四处托人打听,后来因为思念渐渐忧郁成疾,“羸卧空闺”,甚是可怜。世人对小玉的不幸遭遇都很感慨同情,于是都谴责李益的行为,仗义帮助小玉,小玉

①②

汪辟疆:《唐人小说》,上海古籍出本社1978年版,第82页。 李昿:《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87页。本文所有《霍小玉传》原文引用均出自于此,不再重复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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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世前终于与李益相见,她“含怒凝视”,控斥李益的薄情寡性,并立下誓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小玉死后,她誓言果然应验,李益数次婚姻都不幸福,生活也不得安宁。小玉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对李益真心真意,把美好的青春都奉献给了他,李益却因为前途功名连小玉简单的八年之约心愿都不能实现,狠心决绝地抛弃她。李益本性自私懦弱,薄情寡性,对封建制度盲目屈从,抛弃对他一片痴心的小玉,他最后受小玉怒斥和魂魄复仇,都是他为自己卑劣的行径付出的代价,实属罪有应得。

第二节 《霍小玉传》体现的婚姻门第观

唐传奇《霍小玉传》揭示了封建社会等级制度对下层人民尤其是下层女性地迫害,寄予了作者对霍小玉等下层女性深刻的同情,通过霍小玉的人生悲剧严厉控诉那个时代的婚姻门阀制度,《霍小玉传》鲜明的向我们展示了婚姻门第观念在唐代的盛行。霍小玉原本是霍王之女,因其母亲身份低贱,她又是庶出,所以父亲去世后,霍小玉和母亲便被哥哥逐出了家门,后来又沦落风尘,这使得她的身份十分低下卑贱。霍小玉对唐代严厉的法律制度十分清楚,她知道自己身份地位低贱,所以当她遇到李益时几次向李益表达自己的担忧:“妾本娼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唐代社会法律规定各个阶层有严格的分明,平民阶层分为“良人”和“贱人”两个等级,按照唐代的法规,霍小玉是属于“贱人”阶层的,而李益却属于“良人”阶层的。在《唐律疏议》中这样规定:“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即疏,何宜配合。”是指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等级,不同

等级之间不能相互通婚,唐朝法律对违背这一法律者还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条例:“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另外,在

《册府元龟》中记录,唐代在选择官员时,尚书省要考查应选之人的名字和婚姻等情况,并规定刑家之子和工贾殊类是不能够被选为官吏的。霍小玉因为是娼妓身份所以属于“殊类”,李益当时正考中进士等待授予官职,前途一片大好,假如他和霍小玉成婚,不仅有辱家族名声,遭人非议,也违背了“良人”“贱人”

[2]不能相互通婚的原则,更会对李益的光明前途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各种

压力之下,李益最终还是选择离开霍小玉这个会对自己未来产生莫大阻碍的女人。

①②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0页。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第13卷),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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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在回家之后听从母亲地吩咐,与高门大族的表妹卢氏成婚。门阀制度之下,卢氏是当时的五户望族大姓之一,在社会上享有非常高的声誉和地位,李益与卢氏成婚,不仅可以提高身份,为家族争光,更对他未来的仕途很有帮助[3]。所以李益不惜跋山涉水奔波劳累去借贷以争取联姻甲族卢氏。

霍小玉的人生悲剧揭示的是封建等级婚姻制度下的时代悲剧,如果社会上没有等级贵贱之分,不以门第高低作为婚姻的标准,那么霍小玉也许就能和李益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她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她的人生可能又是一番模样。

第三节 《霍小玉传》爱情悲剧的成因

唐传奇《霍小玉传》是一部充满悲剧色彩的作品,其悲剧性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从外部因素看主要是李益个人的薄情寡义造成的,然而从社会层面上看,究其根源则是当时残酷的婚姻门阀制度导致了霍小玉的不幸遭遇,不仅霍小玉,笔者认为李益和表妹卢氏也是婚姻门阀制度之下的牺牲品,所以这部作品不仅是谴责了封建时代男性的薄情寡性,更是无情的批判了封建等级门阀制度,揭露了封建等级门阀制度对女性地摧残和毁灭,寄予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性尤其是妓女

[4]等下层妇女深刻的同情。

一 、从个人因素看

从外部因素看,薄情寡义、自私自利的李益是大家谴责的对象,他是造成小玉人生悲剧的重要原因。唐代中期之后,社会上兴起游宴狎妓的风气,妓女便是这一风气的牺牲品,妓女虽然大多聪慧美丽,多才多艺,但因为身份地位低贱,所以文人们可以随意玩弄她们,且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并且这种不良的风气被人们认为是风流之举。霍小玉作为一个妓女,身份低贱,实在很难在这种风气之下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况且李益也是这种趋势的追随者,他“思得佳偶,博求名妓”,试想,一个以这种风气为荣的人怎么能对待爱情有始有终?这也为后来李益对小玉无情地抛弃设下了伏笔。当霍小玉首次出现在李益面前时,李益首先就是被她的美貌所吸引,可以说,李益他最开始喜欢的是小玉的美色,就连李益自身亦承认道:“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试问,一个男人如果只看重女性的美色而不重视人的品性,怎么能是真正爱一个人?虽然李益数次信誓旦旦许下诺言,“引谕山河,指诚日月”,然而轻诺言必寡信,这也就注定了李益以后对小玉地无情背弃。所以当李益回到家以后,面对母亲的安排,他没有为小玉和他的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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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做出任何一点努力,而是为了自己的前途利益和高门大族的表妹结婚,并且不惜奔波劳顿,到处借贷。在这之中,李益对小玉不闻不问,彻底与她断绝联系。得悉小玉病重,李益更是干脆狠心决绝,不愿意去看望小玉,可怜小玉日夜思念哭泣等待着他。世人对小玉的同情帮助更是凸显了李益的绝情寡性。李益是一个懦弱自私,薄情寡义、攀权赴荣对封建制度盲目屈从的薄幸郎,他自私卑劣的品性是造成小玉悲剧人生的重要原因。李益卑劣的品性不仅在小玉身上得到印证,卢氏和其她女子在陪伴李益时也没有得到好下场,卢氏被虐待最终被休,其她女子不是被折磨威胁就是被杀。所以说,李益他根本就是一个品性恶劣的无耻之徒,这样的人不仅给霍小玉带来悲剧,其她女性也是他恶劣品性下的牺牲品。 二、从根本原因上看

《霍小玉传》中霍小玉的人生悲剧不仅仅在于李益自私卑劣的品性,追求其更深层次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当时时代下严酷的婚姻门阀制度造成的。当时社会上人们的婚恋观念深受门第观念的影响,高门大族在社会上地位和声望都非同一般,士人为了功名前途大多期望与高门大族联姻,社会上形成一种“婚姻攀高门”的风气,这种不良的风气对年轻人的婚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霍小玉与李益的爱情悲剧中我们可以看到唐代婚姻门阀制度对青年男女爱情婚姻的毁灭,霍小玉的人生悲剧与爱情悲剧都与婚姻门阀制度密切相关。霍小玉因为是庶出,身份低

[5]下,最终被赶出家门沦落风尘。霍小玉也知道自己身份地位低贱,所以在与李

益相爱之后,也两次流露出自己的担忧,第一次是在中宵之夜,她忽然流泪对李益说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不觉悲至。”小玉她对自己的卑贱境况有着非常清楚,这与唐朝严格的婚姻法制有关,《唐律疏议》中规定:“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这种规定主要是说不同阶级的人是不能相配

的,并且对于违反这一规定者,唐朝还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霍小玉与李益显然不是同一个阶级的,一个是妓女,一个是等待擢第的进士,如果李益与小玉成婚,不仅违背唐代法律,李益的大好前程也会被毁掉,李益这种自私卑劣的人必然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他不可能为了一个妓女放弃大好的前程。小玉又一次表现自己的担心是李益即将离开去赴任之时,她对李益说:“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小玉这一次的担忧是因为李益是陇西李氏望族,当时社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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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都崇尚与名门望族联姻,社会上婚姻门第观念十分严重,身为妓女的小玉想要和进士李益谈婚论嫁那是万万不可能的。所以在等级制度和婚姻门阀制度之下,必然造就小玉的人生悲剧和爱情悲剧。

另外,从李益的形象上也可以看到婚姻门阀制度的存在。当时社会上名门望族威望极高,士人们为了更好地得到功名利禄,联姻高门是一条通往荣华富贵的捷径。李益虽然是名门望族之后,但家庭贫困,他为了追求功名利益,于是选择与高门大族的表妹卢氏结婚,并且不惜跋山涉水,到处借贷。因为他知道,与卢氏结婚,自己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他不会选择身份低贱的小玉来毁掉自己的未来,婚姻门第观念必然使他和小玉无法走向婚姻。不仅霍小玉是婚姻门阀制度之下的牺牲者,李益和卢氏也是这种制度的牺牲者。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李益虽结亲高门的卢氏,但婚后他生活不得安宁,经常猜忌妻妾对自己不忠,精神崩溃,行为疯狂,甚至杀人;卢氏婚后生活也并不美好,她虽是望族之女,身份高贵,但李益不仅猜忌她,还经常残忍地殴打她,对她百般折磨残害,最后还到公堂把她休掉了。虽然李益和卢氏的不幸生活是因为小玉的冤魂报复,但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婚姻门阀制度,在婚姻门阀制度下,青年男女的婚姻都不能够自己做主,婚姻都是为了家族利益,而不是婚姻双方个人意愿。卢氏与李益的婚姻实质上是两大家族之间的交易行为,卢氏家族要求李家拿出百万聘礼才能联姻,李益则是为了借助联姻博得名望和前途,所以他们两人的婚姻并没有感情可言,完全是为了各取所需,这种不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怎么可能有幸福可言呢?[6]所以说,造成霍小玉的人生悲剧与爱情悲剧的根本原因是腐朽落后的封建婚姻等级门阀制度。

《霍小玉传》通过霍小玉的悲剧对门阀制度进行抨击,作品指出了婚姻里的门第观念是导致青年男女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李益自私卑劣绝情寡义的本性纵然与其道德品性有莫大的关系,但根本上是因为腐朽的婚姻等级门阀制度,李益

[7]卑劣寡情的本性也是这一制度下的产物。霍小玉在死前立下的誓言是对封建等

级门阀制度的严厉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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