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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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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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注明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法》 、《建筑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行业、省、市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七天提供图纸四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提供给第
三人,否则将承担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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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见《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发包人行使的权利和义务(现场施工有关手续的签证)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七日内提供施工
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七日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现已开通具备施工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七日内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十日内办理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发包人现场交给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后五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
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发包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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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负责协商解决四邻关系。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后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进度计划。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范围内工作及责任。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负责。
(6) 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工程未交工前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执行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施工标准,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到位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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