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后十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十日内。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程设计变更、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包人原因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路基工程、隐蔽工程、预留、预埋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五、安全施工
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综合单价合同: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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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所购原材料必须保证合格、有复试报告、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八、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需变更,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后开具文字资料,其他无权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国家预算的实际计算。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一份、竣工资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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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新郑市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得分包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风、雨、雪、洪震等)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l)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施工投施工以外伤害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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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补充条款:
经双方共同协商,如有不同意见需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正式文本)有冲突时,需按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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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同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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