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后勤副矿长: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保卫科长:负责处理事故抢救和治理过程中,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办公室主任:接到矿调度的事故通知后,立即按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人员、单位名单》(见附表)按顺序通知所有单位的人员到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并做好电话记录。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范围、措施和适用性
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主采中厚煤层不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
(三)事故报告
(1) 煤矿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业主、调度室,上级有关领导、安全监察局汇报。
(2)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
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维护好治安秩序;矿保卫科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五)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创伤急救预案。需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联系其他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六)煤矿抢险救灾主要负责人通讯联系电话: 煤 矿 0857-3688924 潘 勇 13765172888 盖加义 13985360078 陈洪权 15284664565 李龙华 13985892801 顾尚全 15885225334 朱启文 李玉刚 18748707153 房思中 15985450636 许国安 13984470466
郑 凯 13785710599 李龙贵 13985890899
纳雍县张家寨煤矿 二○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