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师资格考试习题汇编 拍卖理论 填空题(8)

2019-05-27 19:58

(5)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6)拍卖师工作变动,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7)拍卖师执业资格未按规定注册 (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6、房地产拍卖的特征是什么? 答:房地产拍卖的特征是:

(1)房地产拍卖量大、价值高,拍卖标的中的房地产与机械设备、交通工具、文物艺术品和其他物品等相比,从金额和数量上来看以房地产拍卖为多。这是因为房地产是价值高昂的商品且不可移动,在经济活动中容易用来作为担保抵押物品和债务偿还物品。

(2)房地产拍卖法律性、政策性强,房地产和房地产业涉及的社会面广、资金量大、产权关系复杂,特备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建立正常的房地产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正常权益。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主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因此,必须依法核实产权关系,办理必须的文件和手续,理顺各方面关系,确保拍卖合法性和拍卖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房地产拍卖繁琐、复杂、时间长。房地产拍卖是一项繁琐、复杂、长时间的拍卖业务。无论是前期准备、拍卖期间还是后续工作,都会涉及到诸多部门,单位,还牵涉到各种法律、法规等诸多具体问题。这主要因为房地产整个建设开发过程周期长,设计政府部门和单位多,涉及的合同关系多,涉及的国家批文多。

(4)拍卖结束后续工作多。房地产的拍卖与一般物品的拍卖不同。一般的物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齐货款提到货,拍卖行即可与委托人结算,拍卖过程可算完结。而房地产拍卖在成交、并收齐相关款项后,拍卖行不需出具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委托人、买受人持此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过户手续,只有在买受人取得新的房地产产权证时,该项标的的拍卖才算完结。

7、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具备的条件是: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协调,允许补办手续进行交易的除外

(2)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在进行房地产拍卖时,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由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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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应当由拍卖行将拍卖标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房屋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或转让条件 (5)下列划拨用地不可以拍卖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因拍卖造成抵押权人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拍卖公司在拍卖艺术品时,应如何把握拍品的质量?

答:尽管艺术品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但是拍卖公司在拍卖艺术品时还是要树立质量意识,把好拍品质量关。

(1)要确定公司自身的质量标准。盈利应在力求不卖伪作的前提下争取,不能把好赚钱和能赚钱放在第一位。

(2)运用科学方法建立质量把关机制。除经验、感悟等直觉鉴定方法外,应引进考证、比较等科学方法;同时建立鉴定机制。任何一个公司不可能有完全合理的鉴定结论,但可以有比较合理、公平的鉴定程序,避免主观上知假卖假。对有争议的拍品和高价位的拍品,要提供一个讨论、交流和决定的机制。

(3)实事求是地处理鉴定问题,能肯定的给与肯定,不能肯定的,可以一一注明,提供给买家参考。

(4)声明不担保拍卖标的真伪

(5)对买家有充分证据说明是协作的拍品,应按程序同意取消已生效的交易。 9、农产品拍卖与对手交易的异同有哪些?

答:农产品拍卖与对手交易的异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所谓对手交易,是指批发商与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通过面对面的讨价还价达成交易的一种买卖方式。而农产品拍卖,是指以拍卖方式销售农产品。一般来说,农产品拍卖主要涉及粮食、棉花、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畜产品和水产品等,这些农产品按国际惯例易于通过拍卖实现成交。

(2)对手交易时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然后付款提货。由于交易人数少因此透明度不高,价格受人为因素影像较多。而农产品拍卖时的集中交易,价高者得的竞价原则,可以使农产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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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最大化,保护农民利益。

(3)对手交易双方在某一方面达不成一致、存在争议时,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加以解决,导致交易效率不高,增加交易成本。一而农产品拍卖增加了交易透明度,提高交易效率,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4)对手交易不能反映同时同地的市场价格,有时在价格方面形成波动,对参与的买卖双方都不公平。而农产品拍卖市场信息发布系统,能客观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合理调节供求,优化农产品的配置,从而指导农产品产区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10、农产品拍卖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农产品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强化农产品拍卖观念持续开展农产品拍卖的宣传工作,增加供货商和承销商对农产品拍卖的了解,保障农产品拍卖市场有充足的货源,促使承销商积极参与农产品拍卖。

(2)供货商的选择应注意选择有经济实力和供货能力的供货商,要建立自己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供货机构,保障拍卖市场农产品品种齐全。

(3)农产品运输中的保鲜农产品含水量大,易腐烂,长途运输中的保险是关键问题。 (4)发展有实力的承销商为了扩大农产品拍卖市场规模和辐射,发展有一定销售网络的承销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5)完善市场配套设施为了适应市场的不断的供求变化,拍卖市场的配套设施必须完善。要建立库容适当的冷藏保险库,有序的交通和设施良好的拍卖场地。

(6)建立高效的拍卖服务机制、供货机制、承销机制、理货机制、财务结算、拍卖机制、管理机制等,这些都是农产品拍卖的重要环节。应不断地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强化科学管理。 11、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实施程序? 答: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实施程序是:

(1)破产清算组与有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接洽,向其提供破产裁定书,评估报告和权属证明。并如实说明破产企业财产权利瑕疵情况。 (2)拍卖企业与清算组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3)编制拍卖物品目录。拍卖企业根据拍卖目录逐一核实。 (4)协商确定整体拍卖,分析拍卖等具体事宜并确定拍卖底价。 (5)拍卖公告和展示 (6)竞买人登记 (7)、举行拍卖会 (8)标的物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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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怎样从法律角度认识文物拍卖标的?

答:从法律角度认识文物拍卖标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文物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权利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2)可以作为文物拍卖的标的有:

A、1949年以前的各种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B、1949年以前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 C、1949年以前,反映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D、1949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E、1949年以后,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列入限制出境范围的中国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 (3)不得作为文物拍卖标的有:

A、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

B、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

C、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D、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E、国有文物购销经营单位收存的珍贵文物 F、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G、物主处分权有争议的文物

H、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13、应如何精心组织以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成功? 答: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应注意: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选择的拍卖师不仅能够熟悉有关程序和做法,具备拍卖师的基本素养,还应熟悉拍卖地块的有关情况及涉及土地的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特点。

(2)拍卖师应当对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土地开发程度、交付土地的时间和规划要求的建筑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化比例、产权状况等作出客观准确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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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要注意把握竞买的节奏。由于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特殊性,每次报价后竞买人要进行一系列的测算和决策,所以拍卖节奏要相对慢一些。在竞争比较激烈时可以适当加快节奏。当现场出现平静时,不要急于结束拍卖,而应当加以必要的引导和解说,让意向竞买人有时间测算和决策。在最终决定竞买人时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价格时,间隔时间要略长于一般拍卖,让意向竞买人能够充分决策和报价。

(4)拍卖组织机构应当协调有关方面作好拍卖会后的出让合同签订、土地交付、出让金支付、土地登记等事项。

14、如何处理不同权利状态下的城市房地产转让拍卖问题? 答:不同权利状态下城市房地产权利拍卖需注意:

(1)不同权利状态下的城市房地产转让拍卖问题,主要涉及到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产权问题。需明确所占用的土地的产权属于什么性质,主要有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对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共有房地产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开发的、没有完成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或者成片开发没有达到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经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均不可以拍卖转让。

(3)对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政府决定对其继续划拨、作价出资或入股,以及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将转让获得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4)对于设定抵押权或重复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应通知所有抵押权人,或解除抵押,或根据国家规定的拍卖标的拍卖金额的受偿顺序受偿。

(5)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在拍卖时还应注意是否已经预售。

(6)对已经出租的房地产还应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7)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转让后,买受人同时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对于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转让,要注意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产权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15、论述房地产抵押的条件? 答:房地产抵押的条件是:

房地产抵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拍卖抵押房地产时必须审查的内容。其中包括: (1)抵押物的要求。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二是单纯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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