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创建记录或更高权限的医生才能打开并编辑此病历记录。
例如:实习医生创建此记录那么这条记录只有他本人和他的指导老师(上一级医师)可以做编辑或删除操作。另外,实习医生不具备审签病历记录的权限,必须有上一级医师签署。 ◆ 开启编辑权限
(1)选择要编辑的病历记录,双击打开, (2)在工具栏中点击“
”,开启记录的编辑权限。
注意:注意比较只读和编辑两种状态显示不同。个人基本信息除去“病史申述人及可靠性”外医生均不可编辑,如有改动需要请病人到住院处更改,以保证病人信息的统一性。 ◆ 编辑记录内容
(1) 填写主题内容,鼠标在“
”上双击将打来操作
对话框
在对话框中选择要添加的内容,点击“确定”所选的信息将被添加的记录中,如添加“肝炎史”,“疟疾史”
(2) 鼠标在“
”双击打开编辑对话框,输入一个数字,点击“确定”完成编辑
(3) 鼠标在“
”双击打开选择对话框,选择一值,点击“确定”
(4) 编辑“现病史”,记录中“
”表示提示输入内容,双击鼠标左键,选中{}中
的所有内容,手动输入一值或字段
(5) 在“伴随症状”编辑中“
可编辑的内容:
根据(4)中的操作填写相应的内容即
可。
删除病历记录草稿
只有只读状态且没有审签的病历记录才能执行“删除”操作。如果当前在编辑状态下,请先保存或至记录为只读状态。
(1) 选中要删除的病历记录草稿目录
”表示拓展信息描述,鼠标左键单击将展开如下
(2) 在工具栏中点击“”按钮
(3) 如果确认要删除此病历记录,点击“(4) 点击“
”给出删除成功的提示
”否则点击“
”
保存病历记录
(1) 确保当前病历记录在编辑状态下 (2) 在工具栏中点击“”按钮 (3) 点击“确定”即可完成记录保存。
只读病历记录
(1) 确保当前病历记录在编辑状态下 (2) 在工具栏中点击“
”按钮
(3) 点击“确定”按钮,当前编辑的病历记录便为只读状态。
说明:要想再进行编辑,点击工具栏中的“”按钮,即可再编辑病历记录。
提交病历记录
提交病历主要是对病历记录做电子审签,审签的病历记录只能读。 (1) 确认病历记录中应编写的项都以完成 (2) 在工具栏中点击“
”按钮,如果有必须做出处理的项而没有处理则会提示
,点击“确定”按钮,鼠标便会定位到没有处理
的内容处。进行响应的内容处理即可。
(3) 如果病历记录内容已经完整的编辑好,则会提示
(4) 点击“确定”按钮,在病历记录编辑显示区,点击鼠标右键
或者在菜单栏中点击“文件”,选中“自动排版”。
(5) 点击“是”按钮
病历记录中的一些没有编辑的排版。
(6) 再在工具栏中点击“
”按钮
,
将被删除,并且自动对记录页进行
(7) 点击“是”
(8) 在“电子审签”对话框中的“密码”编辑框中填写当前用户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密码。
点击“确定”按钮
(9) 点击“确定”按钮,被提交的病历记录在“病历工作目录区”变为
其他记录
(1) 在“病历工作目录区”中选中
,
(2) 下面的操作步骤同【病历】记录的添加,在此不再重复。
护士文书
住院医生工作站中“护士文书”是只读状态,即医生只能打开浏览不能进行编写,
说明:有关护理病历文书的详细内容详见【住院护士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