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2)提出一项以上科技建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并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推广实施;
(3)完成的项目获得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新产品奖,或获得过二项以上地(市)级科技进步奖、新产品奖;
(4)完成三项以上难度较高和复杂的商品研究、检验项目(含制定重要的检验标准和重要的新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著作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论文应反映其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2)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本学术、技术专著;
(3)参加公开发表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完成过3万字以上的编写工作量。 第十七条安全工程专业评审标准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糸统地掌握安全科学技术基础,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管理学、安全设备工程学、安全人机工程学等安全工程专业公共基础理论知识。
2、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类专业技术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专业技术内容和基本方法;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的一般知识。
4、了解与安全工程相关性的工程专业的基本技术知识及其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1、主持完成过厅、局级重点安全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并承担课题或项目中的主要技术工作。 2、参加完成过两项安全工程项目,并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
3、参加过两项安全工程方面的管理信息糸统的开发、设计和运转工作;或参加过两项中等以上规模安全工程情报资料调研分析和发展策略研究项目。
4、参加过两项危险性预分析,作业环境安全或职业危害评估、治理等工作,提出有关技术措施,承担其中的主要技术工作。
5、参加过两项伤亡事故、职业危害事故或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独立承担其中主要的专项技术工作,正确提供技术数据。
6、参加过大型安全工程项目中的审查或验收工作,独立承担其中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正确
提供审查结论或验收数据。
7、主持完成五项中小型安全工程的检验工作或两项小型安全工程(设备)的安全评定工作。 8、参与主持完成大型设备l0台、中小型设备100台的检验工作。
9、参与主持中型安全工程的建设、施工或参与主持完成中型安全工程中的专业项目不少于两项。 10、较熟练的掌握本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能编写本专业技术发展概况和一般综述文章或能编写本部门的生产、技术管理等规章制度。 (三)业绩与成果
l、在独立承担或直接参加的技术工作中,作出以下贡献之一: (1)参加完成的课题或项目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等专项奖励。
(2)参加完成的安全工程课题或项目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 (3)参加完成的两项危险性预分析,作业环境安全或职业危害评估、治理工作;两项伤亡事故,职业危害事故,或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两项安全工程项目仲裁检验工作;并提出有关技术措施,并承担其中主要的关键技术工作和主持编写技术报告,通过验收认可。
(4)在安全工程检测检验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人身安全伤亡事故或避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5)技术管理业绩突出,曾获得省、部级主管部门的奖励,或分管的工作有较大的改进,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6)参加设计或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已投入应用,并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2、著作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省级以上科技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过学术专著或译著;
(3)作为执笔者参加过教材或技术手册编写工作,并完成1万字以上工作量。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工程专业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对本类专业技术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与技术知识有较深入的研究,了解安全工程其他各类专业技术的有关知识。
2、熟悉与本专业技术有关的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了解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定的技术依据。了解国际上的主要相关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3、掌握本类专业技术国内外的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专业技术内容和基本方法;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的基础知识。
4、了解与安全工程专业相关的工程专业的基本知识及其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方向。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l、具有较丰富的研究、设计实践经验,主持完成过省、部级研究项目;或主持过厅局级重点研究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技术鉴定。
2、主持完成过大型安全工程中两项专业项目;或两项大型安全设备的安全评定工作,并通过技术验收。
3、主持过两项中等以上规模安全工程方面的管理信息糸统的开发、设计和运转工作;或主持过两项中等以上规安全工程情报资料调研分析和发展策略研究项目,并撰写分析研究报告。
4、主持过两项危险性预分析,作业环境安全或职业危害评估、治理工作,提出有关技术措施,承担其中主要的关键技术工作。
5、主持过两项伤亡事故、职业危害事故或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承担其中主要的关键技术工作。
6、主持过大型或两项中型安全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并审定检验细则和检验报告;或主持过安全工程的专项检测、检验方法,技术手段的设计、试验、审核及实施工作。
7、主持完成过大型设备20台;或中小型设备200台的检验、检测工作,附检验报告。 8、主持完成过大型安全工程专业项目两项以上的设计、安装、施2EI_程;或主持完成两项中型安全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工程。
9、主持制定过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其中具有行业通用标准不少于两项并被省、部级专业主管部门认可,付诸实施效果良好。 (三)业绩与成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在技术工作中作出以下贡献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
(2)主持完成两项安全工程课题或项目的设计、安装、检验、检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获省、部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3)在安全管理和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人身安全伤亡事故或避免经济损失百万元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主持设计或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已投入应用,并获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著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1)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文;
(2)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过一本学术著作或译著;
(3)参加过公开发表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完成3万字以上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地方铁路工程专业评审标准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l、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并根据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性质各有侧重。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地运用该分支的方法、技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熟悉与本类专业技术有关韵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了解现代化管理方法及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1、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曾独立完成过或直接参加完成过科研、生产等项目的全过程,解决过设计、试验、生
、安全、科研等方面的技术问题。
2、熟悉本职业务,能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知识、生产工艺和技术作业过程.并能对单位的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推动单位技术进步的建议、意见或改进措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一般性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件或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准确地提报专业的各项报表。 4、具有指导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业绩与成果
l、工作成绩突出,取得下列奖励与成果之一:
(1)参加攻关的科研、工程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 (2)主持或主要参加的技术攻关、工艺改造、设备改造等项目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所承担的工程有一项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至少二项获厅(局)级优质工程奖;
(4)所承担的技术工作成绩突出,技术指标达到局内先进水平,受到省地方铁路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5)参加完成的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不少于二项,并取得实效,或对所从事的生产技术工作提出书面技术改进意见,被采纳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均要有分局业务主管部门评价的证明材料); (6)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并付诸实施;
(7)及时解决、处理过生产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故障,受到分局业务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或奖励;
(8)针对本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发展参与编写的实用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被分局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实行。
2、有以下体现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之一:
(1)参与撰写的论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
(2)独立或主笔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3)作为作者或译者正式出版过学术、技术论著或译著。
(4)作为执笔人之一参加过专业教材或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完成过一万字以上的编写工作量。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l、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其中至少一个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了解相关专业中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要求,并能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
2、有一定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能应用于实际工作并取得成效。 3、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本专业有关的前沿科学和边缘科学方面的知识。 4、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熟练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了解国际上的主要相关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o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1、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企业、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或专项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或有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工艺技术质量改进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省地方铁路重点攻关课题的全过程经历。 2、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过本企业、本单位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不少于二项。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曾为改进本企业、本单位生产运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能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
4、能组织本企业、本单位的大型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对提报的本专业各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5、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或工程(产品)验收等工作。 6、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和审核工程师完成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与成果
l、工作成绩优异,获得下列奖励与成果之一:
(1)参加的工程、科研项目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分局科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