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本科毕业论文: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及解决途径(6)

2019-06-02 17:15

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与解决途径

能在现有股市直接上市筹资。再加上小微企业内部结构不规范,产权不明,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健全,经营风险、道德风险较高,也成为了资本市场准入的障碍。

其次,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从股权融资来看,作为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唯一市场,沪深证券交易所都设置了很高的门槛,规模和资金要求绝非一般中小民营企业所能问津;从债权融资来看,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的发展,国有大企业都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通资金,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较差的民营小微企业就更不用说了。在外源融资的间接融资方面小微企业获得的资金也非常有限。

再次,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投资基金即是充分利用企业的高成长性和丰厚的投资回报吸引风险投资,即用私募的方式扩股引资,获得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取得风险投资的支持是企业获得发展资金的最佳渠道之一,因为风险投资家为企业提供的不仅是资金,在投资资金的同时,为了使其投资能获成功,还向企业提供各种市场信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但是,目前国内正式进行操作的风险投资基金还不多,资金规模还不够大,进入我国的境外投资基金成功的案例也不多。在现阶段,风险投资基金还不能成为我国小微企业获得发展资金的主要渠道。

3.3 政府层面因素

3.3.1 国家法律不完善,不能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效保护

至今,我国没有专门为小微企业制定一部完整规范的法律,大量的行政法规也是笼统的称之为“企业”,没有把小微企业作为特殊的服务对象看待。

首先由于目前金融法制不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出现市场性风险或信用风险时,法律执行环境差,“法律白条”大量存在,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比较低,小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难以完全杜绝。而银行内部对贷款签批人的责任追究却十分严厉。这样就加剧金融机构,特别是经办人员对小微企业的恐惧与歧视。

其次,由于缺乏完整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近年来,国家虽然颁布了一些诸如要求向小微企业倾斜的信贷政策,但是还未形成完整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信贷资金、大多数社会资源主要流向了大企业,致使小微企业的融资和贷款仍然受到了束缚和影响。近年来,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在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虽然银监会于2005年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对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问题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政策。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某些政策多是按照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制定并实施的,与大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适用政策方面不够公平。现阶段,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考核中,没有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制度和规范,把大小企业笼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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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商业银行从降低经营风险出发,自然就更青睐大企业。

3.3.2 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

目前已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中,大部分行政色彩浓厚,注册资本到位率低,运转很不规范,同时存在担保基金量小,协作银行选择困难等问题。据资料显示,北京63 家担保机构全部的担保资金放大仅为2.3倍[1],低于国家规定的5~10倍的放大倍数,相比发达国家而言更低(日本大约为60倍,美国大约为50倍);而且大多数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的担保期限仅为半年,很少超过一年的,担保品种基本上局限在流动资金担保上。

其次,中介机构服务功能不到位,手续繁琐,收费项目多,重复论证,重复收费等问题。担保公司实力不强,承担过低的风险责任使银行不愿把过高的信贷风险寄托于担保公司,与其发生交易。担保机构本身的运作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既制约了资金的扩充,使民间社会资本无法进入,又使这一市场化的产物在行政管理的方式下运行不畅。又缺乏应对担保风险的损失的措施,政府财政资金一次下拨而没有定期的损失补偿机制和来源,基金风险只得采取简单的分担摊派而不是有资金短缺风险分散。据调查,小微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拒贷的比例高达23.8%,因无法落实抵押而发生的拒贷比例高达32.3%,二者合计总拒贷率高达56.1%。

虽然为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开展了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纷纷出台《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但这项业务进展缓慢,并且由于上述《规定》对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条件都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使许多小微企业难以享受政策的优惠。社会担保方面,目前担保业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与担保需求矛盾突出。我国大多数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实力不足、业务规模偏小、主营业务亏损、自身信用不足等问题。二是担保体系构成不健全。虽然目前担保体系的构成已变得多样化,但有些落后的地方仅仅有政策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内生于市场的小微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少且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有的地方省级再担保机构至今还没有成立,少了一道风险防线,各地担保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此外,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担保,从担保功能的实际发挥情况来看,亦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担保机构本身的运作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应对担保风险和损失的措施;政府财政资金一次下拨而没有定期的损失补偿机制和来源,基金风险只得采取简单的分担摊派而不是有效的风险分散;而财政、经贸委、银行三方面的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使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无法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1]

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2009 年的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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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与解决途径

3.3.3 缺乏风险补偿机制

补偿制度与风险分散机制缺乏,与企业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适应。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仅在筹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资金支持,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而民营担保机构受所有制歧视,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风险共担机制。由于补偿制度及担保的风险分散与损失分担尚未形成,使得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较大制约。另外,与信用担保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

目前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发展难以满足广大小微企业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仅在筹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资金支持,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民营担保机构受所有制限制,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另外,与信用担保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抵押担保难落实。为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各金融机构基本停办了信用贷款,普遍实行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制度。由于小微企业关系简单,一般没有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为其解决担保问题。另外,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屋等抵押品不足,流动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易发生物质形态变化,无形资产又难以量化等特点,这与金融机构对固定资产等抵押物偏好相左,妨碍了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融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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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国外发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经验借鉴

西方发达国家小微企业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而且在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制度及融资渠道方面有许多可以为我国所用的经验。 4.1 美国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和帮助

美国发展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做法有[1]:(1)普通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的普通商业用途的贷款向放款机构(通常是地方银行)担保,对1 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担保85%;对1 5万美元以上的贷款可担保75%;最高可对2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50%的担保。(2)小额贷款担保,小微企业管理局向地区的中介放款机构担保,为小微企业提供不超过35000美元的贷款。(3)小微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私营投资公司在小企业管理局的授权和管理下,通过投资或贷款,向具有较高风险的小企业提供资金,以期从小微企业的成功中得到回报。

4.2 英国对发展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和帮助

英国政府把发展小微企业作为经济战略重点之一,并在法律保障、金融支持、创业意识和人员培训、产品销售、出口和对外投资等各个环节对小微企业给予支持,使小微企业逐步成为英国经济的中坚力量。英国为小微企业的发展积极拓展融资渠道,融资渠道多是英国小微企业发展迅速的关键,融资难是制约一些国家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为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英国政府采取了许多具体而务实的措施,保证小微企业从不同渠道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英国为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有以下几方面:(1)建立“风险投资基金”1995年英国成立了“风险投资基金\,专门提供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2)推出“企业资本基金\试点项目。2008年7月,英国政府开展“企业资本基金”试点项目,有政府专门向有潜力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帮助。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最多可从该基金融资200万英镑。(3)设立“早期发展基金\。“早期发展基金\有地方和中央政府共同筹资组成,主要帮助新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平均每个企业可申请5万英镑的贷款。(4)设立“小微企业信贷担保\。2009年底,英国政府推出了新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项目,由政府出面向商业放贷机构提供担保,给小微企业放贷,创业满一年的小微企业可获得用于厂房和设备总投资50%的最高贷款额,英国政府还于2010年4月制定了更为灵活的还贷计划。(5)设立“小微企业研究计划组\,负责监督政府机构是否将至少2.5%#i-包研发资金(用于外包给切进行研发的经费)投入小微企业。2004年至2005年度,英国政府部门的外包研发资金总计达25亿

[1]

柳斌.美国小企业融资经验对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启示[J].金融经济,2010(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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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与解决途径

英镑,其中l 0.6%外包给了小微企业。(6)政府采购优先照顾小微企业,以盘活小微企业周转资金。2009年英国政府将59%的采购订单给了小微企业。英国还计划推出一个全国性公共领域的小额采购网,目前已有800名政府采购员和3000多家小微企业参加了全国性政府采购培训项目。

4.3 欧盟对发展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和帮助

欧盟在发展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完善融资渠道[1]。(1)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条件方面,欧盟设立了专门的融资机构:欧洲投资银行和欧洲投资基金。欧洲投资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主要体现为对创新型小微企业或处于扩大期的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为修建跨欧洲基础设施网(交通、通讯、能源)进行投资,为企业与第三国合作提供融资方便。(2)欧盟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网络化和集群化。由于欧洲信息中心为企业项目之间的交流做出了重大贡献,被欧盟委员会视为“共同体支持小微企业的脊梁’’。欧盟还启动了。进入信息社会计划\,帮助小微企业利用“信息高速公路\进入国际市场、发展电子商务。(3)欧盟专为高速成长的小微企业设立了EASDAQ股票市场,该市场已经联合了荷兰、德国和比利时等国家的NM市场,形成了一个欧洲新市场(Euro.NM)。

4.4 日本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和帮助

日本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与美国基本相似,但机构多,内容具体并富有可操作性。日本实行“积极稳定的借贷制度\,专门成立了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优惠贷款机构,如国民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等。政府还针对小微企业信用薄弱、只依靠一般城市商业银行不可能有效解决他们资金需要的情况,专门设立了三个面向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即小微企业金融公库、工商组合中央公库、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贷款利率比一般商业银行低3----4个百分点。为保证小微企业获取贷款,日本还在各县成立了小微企业担保协会,它是一个非盈利性机构,专门为小微企业担保。众多的民间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被允许存在,它们的服务对象、经营方式等对小微企业融资有很大程度的支持。通过对上述几个国家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和帮助的分析,可以看到“政府主导”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重要性。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个普遍现象,自发的市场机制存在缺陷,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竞争不过大企业,要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干预是必须的。无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凡是政府关注这一问题较早介入干预力度较大的,都在较好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正在全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然也逃不过这一规律。应该说我国近年来已经非常重视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了,但是从许多具体措施来看,介入干预的深度与力度还有欠缺。为此政府部门还

[1]

苏丹.欧洲小微企业在华战略研究[M].武汉大学,2010(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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