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8)

2019-06-03 17:58

(1)轨道交通系统。由地铁、轻轨、市郊铁路等多种方式组成的快速轨道交通网将覆盖中心城范围,并连接外围的通州、顺义、亦庄、大兴、房山、昌平等新城。

2020年建成轨道交通线路19条(中心城线路15条,市郊线路4条),运营线路总里程约570公里。规划并预留轨道交通车辆段30处、停车场20处、大修厂3处。

(2)地面公交客运系统。按快线、普线、支线三级系统进一步完善地面公交线网结构。根据客运枢纽和轨道交通线网的发展,动态调整优化全市公交线网布局。在中心城和新城之间建设快速公交走廊,近期内轨道交通建设困难较大的,在走廊上安排大容量地面快速公交线路。

(3)公交场站。按照保养场、中心站、首末站、到发站四个层次安排公交场站规划用地与建设。中心城规划保养场10座,中心站44处。继续改善首末站和到发站的条件。公交场站设施应与城市的开发和改造同步建设。

(4)公共交通枢纽与换乘。结合轨道交通车站规划,在客流集中的区域建设公共交通枢纽,中心城规划33处,每个重点新城规划2~3处,其它新城规划1~2处。改善大型道路交叉口、立交桥等处的公交换乘条件,缩小换乘距离。 (5)控制出租汽车总量,提高服务水平,改变运营管理模式,逐步降低出租车的空驶率。在居住区、大型公共建筑、各类交通枢纽等人流集聚的地区,设置出租汽车候客区。 城市道路系统

(1)中心城道路系统仍保持方格网与环路、放射线相结合的布局,路网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其中,快速路系统由3条环路、17条放射线及2条环路联络线组成。

中心城规划道路总长度约为4760公里,其中干道网总长度为2610公里;支路比例约为45.2%。道路网密度为4.4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用地率为16.4%。

中心城道路红线规划宽度(不含旧城):快速路60~80米,主干路40~80米,次干路30~45米,支路20~30米。道路横断面的布置,要为合理组织行人交通、公共交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以及公交乘降等创造条件;要为轨道交通、过街设施等预留合适的空间;应尽量保留道路中间及两旁树木,改善城市景观。

快速路与道路网中重要道路相交时采用立体交叉,其它路口一般采用平面交叉。 在完善中心城快速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次干路、支路和南北向交通主干线的建设。

(2)结合城市结构调整和新城发展,加快外围新城干线道路网络建设,增加东部、北部道路网密度,形成以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为骨架、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 建立新城与中心城紧密衔接的复合型交通走廊。重点新城规划快速路系统。规划新城道路网密度为5~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用地率大于20%。

(3)保持旧城路网的棋盘式格局和街巷胡同肌理、空间尺度,调整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道路功能、性质和横断面布置,在严格保护旧城内胡同尺度的前提下,实施建设与改造。

停车系统 强化交通需求管理,分区域采用不同的供给标准和收费标准。在中心城中心地区特别是旧城,根据可能提供的停车位,对机动车拥有和使用实行适度控制。在道路资源总体不足的状况下,严格控制路上停车。促进既有停车设施的充分利用。除严格按规定配建停车位之外,中心城规划布置公用停车场200处左右。

为方便换乘、吸引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积极发展驻车换乘(P+R)系统,中心城规划驻车换乘停车场50处左右。在轨道交通及地面公交车站,根据需要就近设置自行车停车处。在停车收费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步行与自行车交通

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在未来城市交通体系中仍是主要交通方式之一。提倡步行及自行车交通方式,实行步行者优先,为包括交通弱势群体在内的步行者及自行车使用者创造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交通环境。

规划、建设和政策法规制定中,为行人过街和自行车交通提供方便。应保证步道的有效宽度,中心城内行人过街设施以平面形式为主,立体方式为辅。改善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换乘环境。在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道路上实现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的物理隔离,保障自行车交通安全和通畅。

编制城市步行交通规划、自行车交通规划,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交通管理系统 强化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注重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路权分配。提高全民现代化交通意识,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高效、安全、便捷、舒适和文明,降低交通能耗和污染。

(1)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与交通需求管理。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工程设施,加强基层驻地、分指挥中心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旧城和中心城中心地区实施强有力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引导小汽车交通的合理使用,鼓励市民使用绿色交通方式出行,削减城市道路交通及环境负荷。

(2)加强交通法规建设,严格执法,制定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建设与交通安全社会宣传力度。

(3)加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改善交通环境,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和震动的防治工作,发展高效、清洁的交通工具。针对机动车增长对环境影响的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估。

(4)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与管理。构筑包括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交通诱导、紧急救援管理、交通事故快速勘察等子系统在内的智能交通系统,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应急交通

提高交通设施自身的抗灾能力和可靠性,结合城市减灾的相关要求,建立应急交通组织机制,制定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组织方案,整体提高北京城市交通系统的应急能力。 充分考虑特殊交通运输的需要,完善交通体系,保障城市交通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效率。

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目标及总体防护要求

北京是国家重点设防城市。必须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在完善单一灾种防抗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助能力,确保首都安全。

(1)控制中心城特别是中心地区的人口与建筑密度,城市建设应避开地震活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蓄滞洪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灾害毁伤后果。 (2)加强对危险品源科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在治理现有危险源的同时,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对于现状无法满足安全规范要求以及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源,根据规划实施调整并尽快排除。对于城市生产生活所必需的高风险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审慎建设、严格管理。

(3)重要目标应相对分散布局,充分考虑和满足人防要求。

(4)市政公用设施要分散布置,地上与地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增加抗灾应变能力,兼顾人防要求。

(5)加强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完善医疗急救网络,为市民提供方便、及时和高质量的疾病预防、医疗、救治服务,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重大检疫性病虫害的预防和控制,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6)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建设城市灾害避难场所,确保场所面积充足和疏散通道畅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防灾避险。

(7)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立体交通网络和紧急疏散交通网络,确保救灾道路畅通。

(8)加强对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保护,确保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提高战时防空抗毁能力,保存战争潜力。防止恐怖袭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9)加强环境监管,建立环境应急系统,尤其应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政府对城市安全的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统一组织、协调、指挥首都防灾减灾工作。

建立全市协调统一的灾害监视、预测、预报、预警、情报信息平台、指挥和救援等综合网络,加强灾害科学的综合研究,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

供应,全面提高救灾专业队伍的减灾救援能力,加强防灾减灾综合法律和规范系统建设。 按照统一协调、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类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各区(县)健全相应的灾情监视、预报、预警、信息、指挥和救援网络,完善防灾减灾规划和针对不同程度灾情的应急预案和设施建设,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减少公共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降低损失。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防洪减灾

继续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防洪减灾方针,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与流域规划相协调,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加强防洪减灾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健全蓄滞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城市防洪安全。 (1)中心城按不低于2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新城根据规划人口规模及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分区设防条件等,按50~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建制镇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永定河三家店至卢沟桥左堤,按官厅山峡发生可能最大暴雨的洪峰流量16000立方米/秒(相当于万年一遇)作为防御标准,右堤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卢沟桥以下左堤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北运河、潮白河、大石河、拒马河、?t河等骨干河道按20~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位于新城附近河段要按新城防洪要求建设。规划中心城、新城建设区内的主要河道,按20年一遇洪水位基本不淹没城市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的标准设计,并按50~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

(2)按照规划标准治理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大石河、拒马河、?t河等骨干河道,以及凉水河、小中河等主要河道。

(3)修扩建陈家庄、张坊、二道河、靠山集、西峰山、栓马庄和西水峪等水库,治理病

险水库,消除隐患,控制山区洪水,增加水资源。加强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坑塘洼地和新辟湖泊水面蓄滞洪水。

(4)健全小清河分洪区和永定河泛区。落实万泉庄、三海子、坝河千亩湖、沈家坟等地和南沙河、温榆河、坝河出口、清河出口、凉水河出口、小中河中游等河道沿线及附近的蓄滞洪区,并建设相关设施。

(5)中心城防洪继续采取西蓄、东排、南北分洪的措施。利用南旱河西岸和玉渊潭湖等调蓄洪水,削减中心城西部洪水。在旧城西南、东南和东北城角设置向凉水河、坝河和水碓湖分洪道,减轻护城河排洪负担。

(6)加强对水库、河道、调蓄坑塘等用地及生态的保护。城乡建设不得影响水库调度,不得侵占、缩小河湖用地。

防地震与地质灾害

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统一指挥、部门分工”的原则,不断完善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以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搞好抗震设防。严格执行国标BG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一般建设工程按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选址应尽量避开地震断裂带和砂土液化区;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2)根据“就近、可通达、易实施、平震结合”的原则,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将城市绿地、公园、学校操场、广场作为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的有效人均用地标准为1.5~2.0平方米,长期避难场所人均用地标准为2.0~3.0平方米。避难场所应建设必要的市政、治安和医疗救助等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抗震救灾,将部分地下空间作为抗震救援物资储备场所。

(3)重点开展强震动观测与地震动衰减研究、地震断层和地质勘查、地下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工作。

(4)建立农村和小城镇抗震设防管理机制,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切实改变农居抗震能力薄弱的状况。

(5)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矿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中的居民逐步实施搬迁。

消防

本着“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市、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报警和通讯网络,均匀设置消防站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消防能力。

(1)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确定防火等级,健全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

(2)加大消防水源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城市配水管网、河流湖泊、再生中水、山区水库塘坝等多种水源,结合城市各项建设、水系整治、避难场所设置消火栓、吸水井、取水码头、蓄水池等消防取水设施,确保城市和森林火灾扑救的需要。

(3)扩大消防队站的综合救援服务职能,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按照接到报警后消防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设置,各区(县)设立一个消防支队,全市形成总队、支队、中队三个层级的城市消防子系统。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防火三个系统建设,建设市、区(县)两级林火扑救指挥子系统。

(4)建立综合性航空、水上等消防救助体系,改善消防备防环境。

人防

从北京的战略地位出发,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完善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和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城市防空防灾能力,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符合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人民防空特点的控制与管理体系。 (1)加强人防工程中隐蔽工程、疏散手段和后方基地的建设,并注重功能配套和整体防护能力的有序提高,满足城市居民就地就近掩蔽的需要。

(2)建设组织指挥现代化、信息控制智能化、工程建设效能化、重点目标防护标准化的人民防空系统。中心城、新城防空报警覆盖率达到100%。

(3)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新建居住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并尽可能弥补城市空间功能的不足,以利于平时的充分利用。

(4)地下空间开发要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按照“远近结合、上下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综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进行主动防灾,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护空间体系。

生命线系统综合减灾

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立城市生命线运行监控系统,提高科技含量,加强政府管理。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气象灾害预防

做好气象业务保障与服务工作,加强常规气象监测,提高定时、定点、定量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建设综合气象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灾害数据库和综合信息网络,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水平,为各行各业防灾减灾提供全方位的气象跟踪服务。完善气象业务和设施建设,积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努力降低气象灾害损失。

综合救灾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灾时救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高备灾物资储备能力,保证灾时、灾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

(1)建立以市级救灾储备库为中心,周边区(县)分中心储备点(库)为结点的全市综合救灾物资仓储网络,科学规划储备物资总量和品种,健全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制度。

(2)建立快捷、畅通的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灾害评估制度,健全灾民救助应急资金机制,制定和完善救灾预案。

近期发展与建设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原则,编制城市近期建设专项规划并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明确近期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着重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按照集约紧凑的发展模式,逐步实施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与产业的整合,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确保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并为奥运会后北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近期建设重点

(1)加快推动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加强市域生态环境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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