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避雷线两支柱间距离(米);
τt——雷电流波头长度,一般取2.6微秒。
四、避雷线的接地装置与变电所接地网间的地中距离,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1)一端绝缘另一端接地的避雷线,应按公式(5.1.4-2)校验。
(2)两端接地的避雷线
Sd≥0.3β′Rch(5.1.4-5)
五、除上述要求外,对避雷针和避雷线,空气中距离不宜小于5米,地中距离不宜小于3米。
对35千伏及以下配电装置,包括组合导线、母线廊道等,当条件许可时,空气中距离应尽量增大,以便尽量降低感应过电压。超级坑爹系统 http://m.jiezhong.org/info-200/
第二节 雷电侵入波过电压保护
第5.2.1条 变电所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近区雷击闪络。
未沿全线架设避雷线的35千伏架空线路,应在变电所1~2公里的进线段架设避雷线。
进线保护段上的避雷线保护角不宜超过20°,最大不应超过30°。
第5.2.2条 未沿全线架设避雷线的35千伏架空线路,在变电所的进线段,应按下列要求装设管型避雷器(图5.2.2):
一、在木杆或木横担钢筋混凝土杆线路进线段的首端,应装设一组管型避雷器GB1,但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铁塔或铁横担、瓷横担的钢筋混凝土杆线路,其进线段首端,一般不装设管型避雷器GB1。
二、在雷季,如变电所35千伏进线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可能经常断路运行,同时其线路侧又带电,则必须在靠近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处装设一组管型避雷器GB2。GB2外间隙值的整定,应使其在断路运行时,能可靠地保护隔离开关或断路器,而在闭路运行时,不应动作,应处于母线阀型避雷器的保护范围内。如
管型避雷器整定有困难,或无适当参数的管型避雷器,可用阀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代替。
第5.2.3条 变电所的35千伏电缆进线段,在电缆与架空线的连接处应装设阀型避雷器,其接地端应与电缆的金属外皮连接。对三芯电缆,末端的金属外皮应直接接地[图5.2.3(a)];对单芯电缆,应经接地器或保护间隙接地[图5.2.3(b)]。如电缆长度不超过50米,或虽超过50米但经验算装设一组避雷器即能符合保护要求,可只在电缆首端或母线上装设一组阀型避雷器。
如电缆长度超过50米,且断路器在雷季可能经常断路运行,应在电缆末端装设管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
连接电缆段的1公里架空线路应架设避雷线。
第5.2.4条 35有变压器的变电所的每组母线上,应装经验算装设一组避雷器即能符合保护要求,可只在电缆首端或母线上装设一组阀型避雷器。
如电缆长度超过50米,且断路器在雷季可能经常断路运行,应在电缆末端装设管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
连接电缆段的1公里架空线路应架设避雷线。
第5.2.4条 35千伏有变压器的变电所的每组母线上,应装设阀型避雷器。
35千伏配电所应根据重要性和进线路数等具体条件,在每路进线上或母线上装设阀型避雷器或管型避雷器。在雷季,如进线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可能经常断路运行,同时线路侧又带电,则阀型避雷器或管型避雷器必须装在进线上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附近。
避雷器应以最短的接地线与配电装置的主要接地网连接,同时宜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第5.2.5条 在变电所的35千伏侧,确定阀型避雷器与被保护设备间的最大电气距离时,侵入波的幅值应取进线段的绝缘冲击强度。1公里进线段有避雷线侵入波计算陡度,应取1.0千伏/米;2公里进线段或全线有避雷线侵入波计算陡度,应取0.5千伏/米;长度在1~2公里之间时,计算陡度可用补插法确定。装有标准绝缘水平的设备和标准特性避雷器的单进线变电所,阀型避雷器与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间的最大电气距离,当侵入波计算陡度0.5千伏/米、10千伏/米和1.5千伏燉米时,宜分别取52米、26米和13米。
在雷季经常运行的变电所进线超过一回路时,阀型避雷器与被保护设备间的最大电气距离可按下列数值增大:对二回路、三回路、四回路及以上进线,可分别增大50%、80%和100%。此外,还应根据变电所可能改变的运行方式进行必要的校验。
使用双回路杆塔的线路,有同时遭受雷击的可能,在确定避雷器与变压器的最大电气距离时,应按一回路考虑,且在雷季中,应尽量避免将其中任一回路断开。
阀型避雷器与主变压器及其他被保护设备的电气距离应尽量缩短。如阀型避雷器与主变压器的电气距离超过允许值时,应在主变压器附近增设一组阀型避雷器。
第5.2.6条 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中的变压器中性点,一般不装设保护装置,但多雷区单进线变电所宜装设保护装置;中性点接有消弧线圈的变压器,如有单进线运行可能,也应在中性点装设保护装置。
第5.2.7条 35千伏变电所的3~10千伏配电装置,在每组母线和每路架空进线上应装设阀型避雷器,但厂区内的进线可只在每组母线上装设阀型避雷器。母线上避雷器与主变压器的电气距离,对一回路进线,不宜大于15米;对多路进线,可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增大。其他3~10千伏配电装置,可仅在任一回路进线上装设阀型避雷器或管型避雷器。
有电缆进线段的架空线路,避雷器应装设在电缆头附近。其接地端应和电缆金属外皮相连。如各架空线均有电缆进线段,则避雷器与主变压器的最大电气距离不受限制。
避雷器应以最短的接地线与变电所、配电所的主接地网连接,包括通过电缆金属外皮与主接地网连接。在避雷器附近,宜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第三节 小容量变电所的简易保护
第5.3.1条 变电所的35千伏进线,如架设避雷线有困难,或在土壤电阻率大于500欧·米的地区,进线段难以达到所需的耐雷水平时,可在进线的终端杆上装设一组电抗线圈和一组管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图5.3.1)。
电抗线圈的电感值可采用约1000微亨,其结构应符合绝缘强度的要求。
第5.3.2条 3150~5000千伏安的变电所35千伏侧,可根据负荷的重要性及雷电活动的强弱等条件适当简化保护接线。变电所进线段的避雷线长度可减少到500~600米,但其首端管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欧(图5.3.2)。
第5.3.3条 3150千伏安以下供非重要负荷的变电所35千伏侧,根据雷电活动的强弱,可采用图5.3.3(a)的保护接线;容量为1000千伏安及以下的变电所,可采用图5.3.3(b)的保护接线。
的保护接线。
第5.3.4条 3150千伏安以下供非重要负荷的35千伏分支变电所,根据雷电活动的强弱,可采用图5.3.4
第5.3.5条 简易保护接线的变电所35千伏侧,阀型避雷器与主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的最大电气距离不宜超过10米。
第六章 架空配电网的保护
第一节 配电变压器的保护
第6.1.1条 3~10千伏配电变压器,应采用阀型避雷器保护,也可两相用阀型避雷器一相用间隙(同一配电网中,间隙必须装在同一相导线上)或三相均采用间隙保护。保护装置应尽量靠近变压器装设,其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中性点不接地的电力网中,与中性点的击穿保险器的接地端)以及金属外壳连在一起接地。
第6.1.2条 多雷区的3~10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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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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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线的配电变压器,宜在低压侧装设一组避
雷器或击穿保险器,以防止反变换波和低压侧雷电侵入波击穿高压侧绝缘。但厂区内的配电变压器,可根据运行经验确定。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的配电变压器,应在中性点装设击穿保险器。
第二节 开关设备等的保护
第6.2.1条 3~10千伏柱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应用阀型避雷器或间隙保护。经常断路运行而又带电的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应在带电侧装设避雷器或保护间隙。其接地线应与柱上断路器等的金属外壳连接,且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装在架空线上的电容器,宜采用阀型避雷器保护。
第6.2.2条 在多雷区或易遭雷击的地段,直接与架空线相连的电度表宜装设防雷装置。
第七章 旋转电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