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印章后,将该画悬挂于自家客厅鉴赏,往来客人对甲的创作水准赞口不绝。甲侵害了乙的哪一个权利?( )
A.姓名权 B.署名权 C.名誉权 D.改编权 【答案】B
【考点】姓名权、署名权、著作权 【解析】①《民法通则》第99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甲的行为不属于干涉、盗用、假冒乙的姓名,没有侵犯乙的姓名权。A选项错误。②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甲的行为侵犯了乙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B选项正确。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需要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这里不存在这种情况。C选项错误。④改编权,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甲的行为不属于未经允许对原作品进行改变的行为。D选项错误。
13.女车模乙在“优衣库”试衣间试穿内衣时,甲强行与乙发生性关系,并对整个过程自拍录像(可清晰辨别乙的面部特征)。后甲将录像传至微信朋友圈炫耀。乙因此诉至法院,下列关于乙有权请求甲承担之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侵犯性自主权的责任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侵犯身体权的责任 C.乙有权请求甲承担侵犯肖像权的责任 D.乙有权请求甲承担侵犯隐私权的责任 【答案】D
【考点】人格权法定、身体权、肖像权、隐私权
【解析】①根据司法考试所采的答题标准,人格权采法定主义,参见(12年·卷三·22题)。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法定规定自然人享有“性自主权”。故A选项错误。须注意:2015年之后的出题人之一的李永军教授在其所著《民法总论》一书中不赞成人格权法定主义。但目前,还是按照此前遵循的答题标准把握。②身体权保护的客体,系身体的身体的完整性。故B选项错误。③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侵犯肖像权须乙营利为目的,而甲擅自使用乙的肖像时,不具有营利的目的,故C选项错误。④甲擅自对公众公开乙的隐私信息,侵犯了乙的隐私权。故D选项正确。
第四章 法 人
14. 经有关部门批准,甲出资5000万元设立了名为“贰基金”的基金会法人,章程规定“贰基金”以经营所得利润资助、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章程还规定甲的妻子乙担任理事长,甲、乙任理事。后乙决定将5000万元全部投入股市购买房地产股,年获利6000万元。关于“贰基金”的法律属性,下列表述错误有:( ) A.“贰基金”为公益法人 B.“贰基金”属于财团法人 C.“贰基金”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D.“贰基金”属于营利法人 【答案】D
【考点】法人的分类 【解析】①营利法人,指以取得营利并将营利分配给其成员为设立目的的法人,如公司、
6 / 141
企业。营利法人所谓的“营利”,重在强调设立法人的目的在于“为其成员营利”,有此目的即可,法人是否当真营利,在所不问。公益法人,指以公益为其设立目的的法人,如学校、医院、慈善机构、中国法学会等。公益法人并非不能从事营利活动,而是不能以将营利分配给成员为设立法人的目的。据此,“贰基金”属于公益法人。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②财团法人,指以一定目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私法人。基金会组织、慈善组织、寺院为财团法人。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③社会团体法人,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经批准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工会、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在中国,基金会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④营利法人,指以将经营所得分配给成员为设立目的的法人。“贰基金”所需从事营利活动,但不以将营利所得分配给成员为目的,属于公益法人。故D选项错误;当选。
15.“时代”公司的董事长章某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以“时代”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浪琴”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时代”公司将公司办公楼以2亿元出售给“浪琴”公司。此后,“时代”公司与“华纳”公司合并成“时代?华纳”公司。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时代”公司与“浪琴”公司的办公楼买卖合同有效 B.董事长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C. “时代”公司与“华纳”公司的合并属于吸收合并
D. “时代?华纳”承受“时代”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的义务需经对方当事人“浪琴”公司的同意
【答案】BCD
【考点】表见代表;企业合并的分类;债的法定移转 【解析】①《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因相对人“浪琴”公司不知章某超越权限,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表见代表的合同,有效。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②董事长属于法人机关,董事长依法执行职务时无独立人格,章某以公司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代表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故B选项错误,当选。③企业合并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时代”公司与“华纳”公司的合并属于新设合并,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根据《合同法》第90条,公司合并后,“时代”公司与“浪琴”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由“时代?华纳”法定承受,无须经过对方当事人“浪琴”公司的同意。通知或者公告后,该法定承受对“浪琴”公司发生效力。故D选项错误,当选。
16.“三元”是一家国有食品公司,对于下列“三元”的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中,“三元”无须对丁承担责任的是哪一个?
A.总经理甲超越权限以“三元”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丁订立的价值2000万元的食用油买卖合同
B.总经理甲超越经营范围以“三元”的名义与知情的丁订立的价值2000万元的景泰蓝买卖合同
C.业务经理乙超越权限以“三元”的名义与知情的丁订立的价值2000万元的面粉买卖合同
D.业务副经理丙违反“八项规定”陪同“三元”的客户自驾旅游途中,因丙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丁 【答案】C 【考点】法人
7 / 141
【解析】①《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A选项中,法定代表人甲超越权限与丁订立的合同有效。故A选项不当选。②根据《公司法解释(一)》第10条,B选项中,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只要不属于禁止经营、特许经营或者限制经营,合同不因为超越经营范围无效。故B选项不当选。③C选项中,业务经理超越权限范围订立的合同属于因无权代理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故C选项当选。④D选项中,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丙虽然超出单位授权、指示范围,但其表现形式系执行工作任务,“三元”应依照《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对丁遭受的损害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故D选项不当选。
第五章 法律行为
一、意思表示理论
17.甲法学本科毕业后克服重重困难成为商业巨子,在毕业10周年的同学聚会上,甲受到了当年同班同学的热烈拥戴。甲的同学乙是一家法律图书公司的业务员,十分希望甲能够购买一套公司即将出版的价值12000万元的精装法学大全图书。舞会上,乙来到被同学团团围住的甲身边,将图书的订单和钢笔递给甲,甲以为乙是因为崇拜自己而索要签名,便在订单上签下自己的姓名。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经甲追认后生效
B.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为甲属于重大误解 C.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不成立,因为甲没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D.甲和图书公司之间的图书买卖合同不成立,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C
【考点】意思表示
【解析】①对于意思表示的要素,司法考试采用老理论。即意思表示的要素包括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内在意思包括行为意思、表示意思和效果意思。缺一不能成立意思表示。②甲虽有签名的行为,但缺乏表示意思,故甲的签名不构成意思表示,图书买卖合同未成立。③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答案是C选项。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18.甲有A车和B车,甲欲出售A车。乙到甲家详细查看A车后,愿意以10万元购买A车,甲表示同意。为了郑重其事,甲提出就A车的买卖订立书面合同。甲拟定了两份书面合同并签名后,将合同邮寄给乙,乙发现甲因疏忽大意将A车写成了B车,但乙未作理会,在两份合同上签名,将其中一份回寄给甲。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乙就A车成立买卖合同,但构成重大误解 B. 甲、乙就A车成立买卖合同,不构成重大误解 C. 甲、乙就B车成立买卖合同,但构成重大误解 D. 甲、乙就B车成立买卖合同,不构成重大误解 【答案】B
【考点】重大误解
【解析】误载不害真意。甲、乙就A车的买卖已经达成一致,仅在合同中用错了词,不构成重大误解。甲、乙就A车成立买卖合同,且不构成重大误解。
8 / 141
19.下列合同,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的是:( )
A.甲遇乞讨的乙。甲欲赠乙10元,因灯光昏暗,误取一张100元钞票给乙 B.甲误以为放在枕头下的Ihpone6丢失,遂在乙处购买一部新Iphone6s
C.甲误以为乙收藏的国画“马震图”价值在500万元以上,遂以200万元的价格购买 D.甲欲将一头牛以5000元出卖给乙,请丙给乙带口信,丙故意告诉乙:“甲将他的那头牛以2000元出卖给你。”乙又请丙给甲带口信:“同意购买” 【答案】A
【考点】重大误解
【解析】①A选项中,甲赠与时,对标的物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并因此遭受较大损失(判读“是否遭受较大损失”,不能脱离具体的交易而为判断),成立重大误解。故A选项当选。②B选项中,甲发生的错误系“狭义的动机错误”,不成立重大误解。故B选项不当选。③C选项中,甲并未对“标的物的性质”发生错误,仅对“标的物的价值”发生错误,不成立重大误解。故C选项不当选。④关于D选项,仅在传达人“过失传递错误”时,方可成立重大误解,传达人“故意传递错误”时,意思表示未生效,合同未成立,无重大误解问题。故D选项不当选。
20.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
A.甲公司的业务员乙实施欺诈手段,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若甲公司在合同成立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乙实施的欺诈行为,则丙公司不享有撤销权
B.丙公司对甲公司的业务员乙实施胁迫行为,迫使乙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受欺诈人乙享有撤销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撤销甲、丙间的买卖合同
C.甲公司的业务员乙谎称世界末日将至(届时所有电器失灵),丙信以为真,因此购买了两箱甲公司生产的蜡烛。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与甲公司的蜡烛买卖合同
D.甲公司的业务员乙酒后驾车将丙撞伤,给丙造成损失约3万元。丙威胁乙,若不同意赔偿3万元,就打电话报警。乙害怕丙报警,与丙签订了赔偿丙3万元的协议。乙有权以胁迫为由撤销与丙的赔偿协议 【答案】C
【考点】法律行为的效力
【解析】①A选项中,代理人乙对相对人丙公司实施欺诈行为的,视为被代理人甲公司对丙实施欺诈行为。乙的欺诈行为不属于第三人欺诈。即使甲在合同成立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乙的欺诈行为,受欺诈的丙均享有撤销权。故A选项错误。②B选项中,相对人丙公司对甲公司的代理人乙实施胁迫行为,撤销权应由被代理人甲公司享有,代理人乙不享有撤销权。故B选项错误。③C选项中,乙实施欺诈行为,致使丙陷入动机错误,并因动机错误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构成欺诈。丙有权撤销与甲公司的蜡烛买卖合同。故C选项当选。④D选项中,丙的胁迫行为具有正当性,不属于胁迫。乙不享有撤销该赔偿协议的权利。故D选项不当选。
21.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
A.甲收藏了一幅署名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十个大字力透纸背、吞云吐雾。甲以一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羲之书法爱好者乙。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B.甲将一个瓷盘出卖给乙,声称系清代雍正年间制品,乙见瓷盘底部印刷有“微波炉专用”五个字,感觉很合算,遂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C.甲因生病急需用钱,乙提出购买甲的结婚钻戒,因结婚钻戒有独特的纪念意义(系
9 / 141
前妻花费15万元购买),甲不欲出卖。最终,为了治病,甲仍以市场价格将钻戒出卖给乙(20万元)。甲有权以乘人之危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D.甲欲以50万元的价格将一块玉石放在自己经营的珠宝商店出售,在给玉石标价时,甲因疏忽大意误写成“5万元”。甲雇佣的店员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顾客丙。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答案】D
【考点】法律行为的效力
【解析】①A选项中,王羲之书法爱好者乙对标的物的性质不至于发生错误认识。不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故A选项错误。②B选项中,甲虽实施了欺诈行为,但乙不至于陷入错误认识。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故B选项错误。③C选项中,乙的行为未严重损害甲的利益,不符合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故C选项错误。④D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表示错误,构成重大误解。故D选项正确。
22.关于意思表示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甲请丙给乙带口信,丙故意告诉乙:“甲欲将他的那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款出售给你。”乙于是给甲发了一个邮件,载明:“同意你的要约。”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但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B.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一家三口(乙、乙妻、乙的儿子)居住,订立租赁合同时,甲以为乙的儿子系在校大学生,出租后甲才知乙的儿子以前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租赁合同
C.甲将一清代花瓶以2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乙购买时以为该清代花瓶价值50万元,事实上该花瓶的市价约为19万元。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D.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由丙提供保证,丙签订保证合同时以为甲的信用状况良好,事实上甲欠缺支付能力。丙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该保证合同 【答案】B
【考点】重大误解
【解析】①A选项中,丙是甲的使者。根据民法理论,使者故意错误传递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未生效。所以,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故A选项错误。②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订立合同时对当事人的特征发生重大错误,并因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构成重大误解。B选项中甲构成重大误解,甲有权依照《合同法》第54条撤销该租赁合同。③对标的物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的,才可能构成重大误解。若对标的物的性质无错误认识,仅对标的物的价值出现错误认识,属于市场风险问题,不构成重大误解。故C选项中乙不构成重大误解,乙不享有撤销权,C选项错误。④在保证合同中,债务人欠缺履行债务的信用属于保证人应当承担的典型风险,保证对此的认识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故D选项中,丙属于重大误解,丙不享有撤销权。故D选项错误。
23.下列哪一个合同属于因重大误解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A.甲误以为自己的Iphone5丢失,遂花5000元在乙处购买Iphone5S一部 B.甲请丙给乙传个话:“甲将一个Iphone5以5000元出卖给乙。”丙故意告诉乙:“甲让我告诉你,甲将他的那个Iphone5以500元出卖给你。”乙对甲作出承诺 C.甲欲赠与天桥上的乞丐乙100元,误取人民银行新发行的10000元大钞给乙。第二天,甲发现其事
D.甲将一和田玉以15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卖给乙,乙认识这是和田玉,但因误以为该玉
10 /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