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资本支出约束; 10、 偿债优先条款; 11、 其它条件。 (五)授信方案审批
授信方案的审批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 六、授信额度的调整 (一)调增
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或客户授信额度一经确定,在授信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增,融资办理行应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确需调增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1、项目法人客户或房地产法人客户申请增加项目融资的,项目审批权限属总行的,总行在正式审批通过项目融资后按照折算的融资风险总量调整授信额度;项目审批权限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审批权限均属一级(直属)分行的,一级(直属)分行在正式审批通过项目融资后按照折算的融资风险总量调整授信额度;项目融资审批权限虽属一级(直属)分行,但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审批权限属总行的,申请增加的项目融资须报总行审批同意后按照折算的融资风险总量调整授信额度。
项目法人客户申请增加非项目融资的,要在落实还款来源的前提下,考虑有效担保情况,可以比照项目融资授信额度的调整权限在核定的项目融资授信额度10%范围内(申请)
调增非项目融资授信额度。
2、综合类客户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含项目融资授信额度),若原核定的授信额度低于定量测算参考值的,可在授信额度测算参考值范围内调整授信额度;若客户实收资本增加的,可在增加的实收资本范围内(投产不到一年的客户)或根据增加后的所有者权益重新测算授信额度参考值,在授信额度参考值范围内核定或调整授信额度;若客户项目资本金来自股东增资的,可视情况在项目融资经有权审批行正式审批通过后按照折算的融资风险总量(申请)调整项目融资授信额度。
综合类客户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调整权限比照法人客户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办理。调整的授信额度经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前,融资办理行不得和客户签订借款合同。
3、企业因重组、兼并行为承担被重组方或兼并方我行债务的,申请行在报请授权审批行审批承债方案时,应同时申请审批授信额度的调整方案。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承债方案的,同时调整相应授信额度,并抄送原授信方案审批行备案。
(二) 减
授信额度核定后,客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融资办理行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分析对我行债权安全的影响程度,及时调减直至取消授信额度,在CM2002系统中进行相关调
整,并报告原授信审批行:
1. 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对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 资产面临严重损失;
3. 发现财务报表有严重不实现象;
4. 面临重大诉讼事项(诉讼金额超过客户净资产30%); 5. 客户提供的担保发生不利变化(含保证人丧失或部分丧失保证能力、担保品贬值等),且未相应追加同等担保;
6. 利润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
7. 应收账款和存货的余额发生大幅度异常变化; 8. 或有负债总额大幅度增加并超过净资产; 9. 发生兼并、收购、分立、破产、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重大变革并危及我行债权安全;
10. 货币资金余额以及在我行结算量等发生重大异常变化;
11. 在我行融资出现逾期、欠息、垫款等违约状况,且未能在30个自然日内践约;
12.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融资; 13. 违反我行设定的授信使用条件; 14. 其他影响我行债权安全的情况。 七、授信方案的执行
(一)额度内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总行核定授信额度(含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客户授信额度)的客户,短期融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非项目融资,下同)业务可授权一级(直属)分行及以下分支机构自行审批,其他融资业务均按照规定的单笔审批权限审批。其中总行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客户,二级分行在其转授权范围内审批单笔融资业务,超过二级分行审批权限时,其短期融资业务可全部授权一级(直属)分行审批;总行核定客户授信额度的客户,二级分行审批其短期融资业务不受单笔权限限制。一级(直属)分行核定客户授信额度的客户,短期融资业务可授权二级分行在授权行单笔审批权限内审批,超过一级(直属)分行单笔融资业务审批权限的,仍须报总行审批。一级(直属)分行(含)以下分支机构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客户,所有融资业务仍按规定单笔审批权限审批。
(二)授信方案有效期
综合类客户授信方案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其中AA-级(含)以上单一法人客户或总行直接牵头营销法人客户若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大的变化,授信方案到期后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继续延用上年度授信方案一年。项目法人客户和房地产法人客户授信额度按照贷款审批时确定的放(还)款计划按时自动调减,但每年授信有效期满前融资办理行须向项目贷款审批行报送贷后检查报告。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客户的授信申请资料致使新
的授信方案未能按时审批的,原授信方案到期后不能对该客户办理任何融资业务。因审批行原因致使新的授信方案未能按时审批的,原授信审批行可通过CM2002系统调整授信有效期,在新的授信方案审批前继续延用上年度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客户授信额度,但延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授信额度刚性控制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客户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由审批行直接将审批额度录入CM2002系统,由系统对客户融资进行授信额度刚性控制,其中对退出类客户实行融资加权风险值和融资余额的双线控制。
融资办理行在办理融资业务时,CM2002系统将自动根据融资余额、融资期限、担保条件、业务品种和融资质量计算融资加权风险值。
CM2002系统将根据融资期限、担保条件、业务品种和融资余额及质量的变化,实时计算融资加权风险值,与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比较,确保办理融资业务后的融资加权风险值不超过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当计算的融资加权风险值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系统将对客户融资实施刚性控制,不允许办理任何融资业务。当融资风险加权值逼近或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时,系统将自动发出预警,提示信贷人员及时查明原因,防范和控制风险。
对融资加权风险值已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客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