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低压主母线及分母线的相色应涂以黄绿红,零线应涂以黑色;
3.低压控制电器的额定容量,应与受控负荷的实际需要相适应,各级电器保护元件的选择和整定均应符合动作选择性的要求;
4.低压配电装置的指示仪表及指示信号灯,均应齐全完好,仪表刻度和互感器的规格应与用电设备的实际相符合;
5.设备的控制把手.按钮等部位所指示的“合”.“断”字样应与实际状态相对应。 第90条有灭弧罩的电气设备,三相灭弧罩必须完整无损。
第91条低压配电装置的前后操作维护通道上均应铺设绝缘垫,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第92条低压配电装置的照明应齐全完好,备品备件应分类清楚,存放位置应干燥。
第十五节直流系统的运行
第93条直流监控装置的运行
1.每天应检查正母线和负母线对地的绝缘值。若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寻找和处理; 2.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装置,主要监视交流输入电压值.充电装置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蓄电池组电压值、直流母线电压值、浮充电流值及绝缘电压值等是否正常;
3.检查自动调压装置是否工作正常,若不正常,启动手动调压装置,退出自动调压装置,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修;
4.检查微机监控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应退出运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修。微机监控器退出运行后,直流电源装置仍能正常工作,运行参数由值班员进行调整;
5.充电模块可以在自动(监控模块控制)和手动(人工控制)两种方式下进行; 6.运行指示灯应完好,显示正确,模块运行正常。 第94条蓄电池运行的一般规定
1.蓄电池的运行温度不宜过高或过低,正常运行中一般要求室温处于10~30℃为宜,最高不得超过35℃,最低不得低于5℃;
2.蓄电池应置于阴凉干燥,并有足够的维修空间的地方,应避免阳光直射; 3.蓄电池正常运行时,采取全浮充电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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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蓄电池应定期进行均衡性充电;大型操作,全站失压,浮充机故障后,也应进行均衡充电;
5.蓄电池使用时,应避免产生过充电或过放电,否则会影响蓄电池的寿命。6.蓄电池不允许接任何其它负荷;
7.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均衡充电电压及放电末期电压的选择应按各站实际情况及说明书中规定进行。 第95条镉镍蓄电池的运行
1.蓄电池及其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和干燥;
2.每天测一次典型瓶的电压(测10只电池),以便调整浮充电压; 3.镍镉电池气塞上的橡胶套管失效时,应进行更换;
4.电解液面应保持高出极板5~12mm,若电解液下降至下线时,必须及时添加蒸馏水;
5.电瓶加蒸馏水时应打开一只加一只,不得将整组电瓶打开加水。 第96条免维护蓄电池的运行 1.蓄电池在工作中,严禁过放电;
2.定期清除尘埃并检查电池有无漏液、破损、鼓肚和连接部位有无松动现象; 3.应根据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核对性充放电。
第十六节UPS电源的运行
第97条UPS电源运行规程
1.市电逆变供电模式:UPS安装完毕后,按下“开机/消音”按钮2秒以上听到鸣叫之后即可;
2.旁路供电模式:在投入市电但未开机,或开机后出现输出过载等情况时,负载所需的电源由市电输入直接经旁路提供,充电器对电池充电;
3.电池供电模式:在市电掉电或市电压超限时,整流器和充电器停止运行,电池组放电,通过逆变器向负载提供电源;
4.故障模式:在市电供电模式下,若出现逆变器故障.机内温度过高寺情况,UPS将转为旁路供电;在电池供电模式下,若出现逆变器故障机内温度过高等,UPS将关机,输出中断。一旦UPS发生故障,面板 故障指示灯变亮(红色),蜂鸣器长鸣(电池.充电器故障除外),相应的故障定位指示灯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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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条常规操作 1.系统上电
1.1连接好输入电源线(如果有外接电池,还应合上电池开关),合上输入开关(2KVA/3KVA机型需要),此时系统启动,后面板风扇开始运转,系统进入自检(包括电池),待自检完成(锋鸣叫两声表示启动正常)后,进入旁路供电模式,面板市电指示灯和旁路指示灯亮。 2.逆变供电
2.1市电逆变供电:正常情况下,用户应把UPS设为市电逆变工作模式; 2.2系统上电后,按下(开机/消音)键约1秒,直到听到“滴”的提示声,待数秒钟后面板旁路指示灯灭,逆变指示灯亮,表示UPS已工作在市电逆变供电模式;
2.3系统运行正常后,逐步投入负载,面板的负载指示灯点亮数目增多; 2.4若负载指示灯全亮,锋鸣器每0.5秒鸣叫一声,表示有过载发生,此时就立即卸除部分负载,一般建议负载70%为宜,以保证突来的短时额外负载不至于影响UPS的运行,同时还可以大大延长UPS的使用寿命;
2.5电池逆变供电:在没有市电情况下,可利用电池直接开机,按下“开机/消音”键约1秒钟,直到听到“滴”一声的提示音,系统自检后,电池指示灯和逆变指示灯亮,蟾鸣器每三秒叫一声,表示UPS已正常工作在电池供电模式;加载过程同前述市电变供电模式。 第99条维护.保养规程 1.日检
1.1检查控制面板:确认所有指示正常,液晶显示参数正常,面板无报警指示及报警声响;
1.2检查UPS各部无明显高温现象; 1.3有无异常噪声现象;
1.4确认散热通道无阻塞,设备无明显积灰; 1.5检查风机是否运转正常。 2.周检
2.1测量并记录电池充电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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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测量并记录电池充电电流;
2.3测量并记录UPS三相输入.输出电压;
2.4测量并记录UPS输出各相电流及当时负载情况,如果控制面板显示测量值与实测值或计算值不符,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修理; 3.年检
3.1首先按周检的内容进行检查;
3.2不能停电的,切换至备用电或维修旁路供电;
3.3判断UPS,断开市电输入开关和电池开关,等待5至8 分钟; 3.4确认待检部位无电压; 3.5拆开UPS外壳及保护盖板;
3.6特别注意检查以下几个部分:电容是否漏液或变形、磁性元件有无过热痕迹或裂痕、电缆及连接线有无老化磨损,过热现象,接插件是否松动、其他元器件是否紧固、有无脱焊现象、检查印刷电路板的清洁度和完整性; 3.7清除各部的杂质及灰尘;
3.8将UPS重新装好,重新上电,正常后,按操作程序投入带载运行。 4.条其他检查
4.1输入.输出电缆绝缘及连接端检查,周期不超过2年,应完全断电; 4.2有防雷装置的,需按周检进行,在多雷和潮湿季节需列入日检内容。 第100条电池维护
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状态;保持蓄电池室或电池柜.支架的清洁,定期清除漏出的电解液,清洗连接条和连接螺丝处的氧化物,并涂以凡士林和黄油,坚固松动的螺丝,保持蓄电池连接良好,防止大电流放电产生打火和过大的电压降。 每个季度检查一次蓄电池绝缘;每月普测单节电池电压,保证在三个月内对电池组进行一次充放电,并做好记录。
准备停用的电池,在停用前应先充电,并每隔1个月充电一次(每次充放电要求记录充电和放电起始时间,记录起始电流和电压)。 第101条注意事项 1.使用规程
1.1电源设备内含电池,即使在未接交流市电的情况下,其输出的端仍可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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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存在;
1.2当UPS需要移动或重新配线时,必须切断输入,并保证UPS完全停机,否则输出端仍可能有电,有触电的危险;
1.3为了确保用户用电安全,在使用之前保证可靠接地;
1.4注意避免长期在下列环境中使用:超出技术指标规定(温度0至40度,相对湿度5%至95%)的高低温和潮湿场所;阳光直射或靠近热源的场所;有振动.易受撞的场所;有粉尘.腐蚀性物质.盐份和可燃性气体的场所;
1.5保持进.排气孔的通畅,进.排气孔的通风不畅会导致UPS内部的温度升高,使机器中元器件的寿命缩短,从而影响整机寿命; 1.6液体或其他外来物体绝对不请允许进入电源机箱内部;
1.7万一周围起火,请使用干粉灭火器,若使用液体灭火器会有触电危险; 1.8电池的寿命随环境的升高而缩短,定期更换电池可保证UPS工作正常,且可维持足够的后备时间,更换电池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执行;
1.9如果长期放置不使用,必须将UPS存放在干燥的环境中,标准机器(带电池)的存储温度范围:-20至+55度;长延机时(不带电池)的存储温度范围:-40至+70度;
1.10电池长期信用情况 下,建议每三个月插上交流电源12小时以上,以避免电池长期不用而损坏;
1.11不要将电池打开或损坏,电解液对皮肤和眼睛都 会造成伤害,如果不小心接触到电解液,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清洗并去医院检查。
第十七节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运行
第102条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更其运行方式,需投入.退出保护应根据调度指令,需变更定值时由保护人员进行。
第103条凡带电运行的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根据调度指令将相应的保护装置退出运行: 1.运行中需更改保护定值; 2.主变差动保护测量六角图;
3.主变漏油.大修后试运行期间,将重瓦斯保护改接信号位置; 4.电压互感器内部故障或更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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