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信息员发放给受种对象,或采用短信等形式通知受种对象。
(3)未按时接种的对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信息员负责催访接种。
(4)接种门诊医生在接种时,负责预约下一次接种日期(详细填写预防接种证的预约接种表并告知受种方)。
(5)已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的单位可以实行网上预约。
(二)预防接种卡、证、册、簿的管理
1、建立卡、证、簿
(1)本市产院或产科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应为所有接生的新生儿发放预防接种证。 (2)沪籍儿童和在沪出生的外来儿童应在30天内建立预防接种卡和索引簿。
(3)新迁入本市的0~6岁儿童在迁入并居住二个月内建卡,并在预防接种索引簿中登记。接种证上须加盖接种单位公章。
(4)非本市户籍的0~6岁外来儿童在本市寄居寄养三个月以上,应建立预防接种卡、簿。 (5)实行凭证入托、入园、入学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人员应督促、指导幼托、学校保健老师对所有入学(托、园)及在校(托、园)学生、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资料(小学为预防接种卡,幼托为凭证入学登记表),并逐项填写完整。 (6)接种单位应对无预防接种证者建证,为预防接种证遗失者补证。
2、卡、证、册、簿的使用管理 (1)登记
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书写工整、规范,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日期使用公历。所有记录(包括卡、证、册、簿)内容应全部相符。填写笔误采用划改(在笔误处划二横,在上面或两旁填写正确的内容),不得涂改、擦改,严禁弄虚作假。 接种证和预防接种现场登记流水册(以下称“流水册”):应在接种时当场登记。
接种卡和索引簿:接种后3天内将流水册记录抄录于接种卡和索引簿上(接种卡也可当场登记)。
(2)保管
① 接种证一律由受种方保管。若遗失或破损应及时到原接种单位补证(以接种卡的内容为准)。 ② 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儿童入学后转交学校由学校卫生老师保管。遗失或破损应及时补卡(以接种证或索引簿的内容为准)。 (3)存放
接种单位应配有专用卡箱存放接种卡。 ① 年度接种卡箱
应按里委(村)分年龄或按年龄分里委(村)存放接种卡。 ② 门诊台式卡箱
存放当月或当日受种对象的接种卡。
③ 当月或当日完成接种者的卡可插回年度接种卡箱,未种者的卡可继续存放在门诊台式卡箱内。
④ 已完成各种疫苗全程接种的0~6岁儿童接种卡及索引簿应按出生年份及里委(村)的排列顺序统一存放,留档备查。
⑤ 儿童入学后预防接种卡转入学校,索引簿应按年份及里委(村)的排列顺序存档备查。 ⑥ 外来儿童的预防接种卡或索引簿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的标记,便于识别。 (4)整理
①每次接种前整理出受种对象的接种卡,接种完毕,核对卡、册和簿,按已种和未种分别插入相对应的卡箱内。
②根据不同途径掌握的0~6岁儿童变动情况,每月整理一次卡(册、簿),及时补卡和销卡。 农村可根据乡村医生、村协管员及妇女干部定期碰头填写0~6岁儿童人口变动情况表。 ③接种单位每半年至少要核对、整理一次辖区内所有的接种卡、索引簿。 (5)接种史索取及转移
按“预防接种转移管理制度”执行。
儿童迁移时,预防接种证是接种史的主要凭证。迁出地的接种单位所建立的接种资料应留存备查,接种卡交由受种方转交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的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方索取接种证和迁出地转出的接种卡,并建立索引簿。若无接种证、接种卡,应及时建立。
本市实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之后,在保证电子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逐步取消人工填写的卡、册、簿,但接种证仍应由受种方保管。具体要求和管理规范另行制订。 (三)制品管理
1、制订制品使用计划
接种单位应在每年第2季度制订下年度的第一类制品使用计划,逐级上报到市疾控中心以保证订货和供货。第二类制品则按需向区县疾控中心上报下个月度的估计使用量。
接种单位每月底前向区县疾控中心上报下月第一、二类制品使用计划。
制定使用计划时,应考虑接种程序、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等特殊免疫活动的计划、各年龄段人数、漏种人数、损耗系数和既往使用量等。
第一类制品预算使用量以“剂次数”为单位统计,包括常规免疫使用量和特殊免疫使用量;一般情况下,只需考虑常规免疫的使用量。 (1)常规免疫使用量
常规免疫使用量是指按接种程序规定的剂次实施接种所需的剂次数之和。
常规免疫使用量=接种程序规定的剂次×受种对象数。严格而言,常规免疫使用量中的受种对象数应根据各剂次的受种对象数分别确定。实际工作中,人口基数的变化是缓慢的,同时为了方便和可操作性,多剂次程序的疫苗可以使用一个固定的人口数作为计算使用量的基数。以白百破疫苗为例:
常规免疫年使用量= (3月龄人数+4月龄人数+5月龄人数+18月龄人数)×1剂次/人≈年出生人数×4剂次/人;
年出生人数可以参考近年出生数,并考虑出生率波动、人口迁移等因素。 (2)特殊免疫使用量
特殊免疫使用量是指因疾病控制需要对特定人群接种特定制品所需的剂次数,如新进务工人员接种、应急接种等。
特殊免疫使用量=特殊免疫受种对象数×每人接种剂次数
制订下年度制品预算时,要考虑到原有库存的多少,库存较多时适当减少预算量,同时要保存1个月的制品使用量。
预算使用量=(常规免疫使用量+特殊免疫使用量)-上年底多余库存量
2、制品出入库管理
上海市制品分发供应实行市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 上级供苗单位向下级供货时,必须使用《上海市免疫规划制品出库运输单》(简称出库运输单)。出库运输单同时作为本单位的出库凭证和接收单位的入库凭证。
制品供货方和/或运输方必须填写出库运输单上的产品编码/简称、产品批号、有效期至、计量单位、出库数量以及运输记录内容等项目。收货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收货方经手人验收签章处签名或盖章,双方保留相应的留存联备查。
人工填写产品简称时,一般填写前三项,即制品种类-生产厂家-剂量,可以在其后加上产品的特征性内容,如西林或预充以区分这两种包装的产品。电脑登记打印时则应打印完整的产品编码简称。
制品以最小包装的支或粒计量登记。
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服务结束后应登记各种产品不同批号的使用数量,推荐使用Excel制品管理数据库或其它信息化的管理方式进行制品帐务管理。 3、注意事项:
(1)有效期:若制品有效期标注到日,该标注日的前一日为制品的最后使用日。若标注到月,则制品可以使用至标注月之前一月的最后一日。
(2)损耗和报废:在制品账务管理时,因制品开启后超过时限未用完而废弃或因滴漏而补种等产生的损耗视作正常出库;如因外力压破、过期、储存温度异常等造成的报废则视为报废出库。
(3)制品出库或使用顺序:按近效期先出、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或使用。
(四)冷链管理
冷链是指保障制品从出厂到接种于人体前储存于合适温度的设备总称。接种单位的冷链主要包括冷藏冰箱、冷冻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
普通冰箱指有冷藏室和冷冻室的冰箱。只有冷藏室或冷冻室的冰箱称为冷藏冰箱或冷冻冰箱。接种工作台上使用的台式冰箱(一般<60L)归类为冷藏冰箱。冷藏箱包指无主动制冷、内可放置冰排的容器。
1、设备管理
使用单位在领取冷链设备后应立即进行试用,如果有质量问题,尽快向生产企业/供货单位反映。试用时不应在设备内存放制品。
使用单位在启用冷链设备后1周内为该设备建立书面档案并录入信息系统。如果在设备使用中发生一些变化,应在档案表上进行记录,并及时在信息系统中更新。每年12月中下旬,全市各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冷链设备进行盘点,如有变化,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冷链设备编码由信息系统产生,并以粘贴纸形式粘贴在设备门的左上角或侧壁。
存放疫苗的冰箱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内外做到无灰尘、无污迹,内部无其他杂物。
冰箱应当放置平稳,远离热源,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冰箱的上、后部分分别留有30厘米、10厘米的空隙。
每台冰箱要装配专用插座,不能与其他电器设备共用。
2、测温管理
冷链设备正式使用时,必须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
专业的冷藏冰箱已经内置经过校准的双温度探头,可以直接使用该双温度探头的读数作为温度监测的依据。家用的冷藏冰箱或普通冰箱的冷藏室应使用外接探头的液晶显示电子温度计进行温度监测,避免使用内含酒精或煤油的玻璃温度计。电子温度计在使用前应该用0℃的冰水混合物进行校准,记录温度偏差以便在日常测温记录时予以换算。电子温度计的测温双探头应分别固定于冰箱内部上、下面居中位置。
冰箱运行时每日测温2次,间隔6小时(包括非工作日),用《上海市免疫规划冷链测温表》记录测温情况。放置在接种工作台上用于临时存放疫苗的冰箱只需要用单探头电子温度计进行温度监测,不需要书面记录。
有些冻干疫苗的稀释液与疫苗储存在一个包装盒内,为了避免稀释液冻结变性及破裂,此时整个包装盒的保存温度应为2~8℃,而不是产品说明书上标注的≤8℃。
(五)门诊接种工作流程
1、接种前准备工作
(1)确定受种对象
根据上海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和接种单位保存的接种记录,清理接种卡,确定本次预防接种的受种者(包括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中的未受种者)。 接种单位应定期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与本地儿童实施同样的接种管理。
(2)通知受种方
采取通知单、电话、口头、短信等适当预约方式,通知受种方,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日期、地点和相关要求。 (3)接种场所的准备
接种前半小时停止清扫,防止尘埃飞扬。接种室按要求用紫外线或消毒液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准备接种器材、药品、器械
①接种器材:按应种人次数的1.1倍准备接种器材。使用一次性接种器材的,应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②消毒器材:7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 ③体检器材: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
④常用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
⑤安全注射器材:注射器回收用安全盒、毁型器、截针器,消毒液容器及污物桶等。 门诊开始前10分钟,将疫苗从储藏冰箱取出放入工作台上的冰箱。 2、接种步骤
接种实施过程,按照“候诊-预检登记-接种-留观-宣传预约”的步骤进行。 预检
(1)告知受种方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及有关知识,叮嘱其仔细阅读告知书,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登记接种。当受种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同品种第二类疫苗的,应当告知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对于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当提出医学建议,必要时应在接种证、卡上记录。 (2)筛检禁忌和慎用症时,常询问以下问题: ◆你的小孩今天身体好吗? ◆对食品和药物过敏吗?
◆上次接种(该疫苗)有问题吗?
◆有免疫系统疾病吗(包括家族史)?
◆最近接受过血液制剂(如输血等)和免疫抑制剂吗? ◆育龄期妇女接种问:你怀孕了吗?最近准备 怀孕吗? 登记
核对接种证、卡上的受种对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及时更正发现的错误。再次确定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和接种的疫苗种类,回收知情同意书。向不属于本次接种的受种者做好解释工作。
完整填写接种证,注明疫苗简称、批号、接种单位。 接种
(1)接种操作前应严格实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是指检查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接种证与接种卡(簿),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是指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疫苗种类、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2)疫苗使用要求
①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
②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种类,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③不得使用冻结过的液体剂型疫苗。
④在室温下储存的稀释液,应先置于2~8℃冷藏4小时后再使用。
(3)确认使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后,进行接种操作,接种技术操作方法详见(六) (4)接种后,接种人员在接种证上签名或盖章。 摇匀试验 用力摇动安瓿10秒,将其置于平面 连续观察沉淀速度20分钟 比较已知冻过的安瓿与可疑安瓿 已知冻过的对照安瓿 可疑的试验安瓿 可使用该疫苗 如果可疑安瓿出现此疫苗可以使用。 几乎清晰 厚厚的沉淀 不能使用该疫苗 如果可疑安瓿出现沉淀的速度相同,并有片状物,则不能使用此疫苗。 √ 沉淀的速度更慢,则× 注意:疫苗的种类、厂家及批号必须相同。 留观 要求受种者接种后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宣传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