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 16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06级开始,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中,制定了为期半年的学生顶岗实习。为了切实做好顶岗实习工作,完成顶岗实习的各项任务,为学
生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制定意见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2006] 16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使我校培养的学生尽早适应职业氛围,为学生顺利就
业奠定扎实基础。
二、充分认识顶岗实习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
顶岗实习是落实教育部16号文件要求的重要的教学模式,是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关系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败。顶岗实习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将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进行检验,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为顺利就业打下坚实基础的一个必要途径。顶岗实习还可以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培养团队精神,培养体谅、服从、尊重、自信、忍让、节约等良好的品质,使得学生能够顺利走向社会,成为
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加强领导,保证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切实将顶岗实习工作做好,学校将加强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成立焦作大
学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马韵新 副组长:焦金雷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崔宝玉 代学灵 董永红 范亚敏 丰树谦 郭建洲侯继红 焦同梅 李 辉 李 淼 李 铁 李存红 李丽君 李文静 李向东 李小五
林 海 卢国红 路铠铭 秦海金 苏永祥 田京城 毋彩虹 吴玉伦 武学东邢树强 熊志潮 徐丽萍 张 宏 张继文张建国 张玉雁
赵爱国
组长全面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副组长分管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学生的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暂设在教务处,负责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同时团委、学生处、招就办、保卫处分别确定一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要明确顶岗实习各环节的责任,规范顶岗实习全过程,制定规范的流程、协议和各种工作样表,全程监控顶岗实习的运行,研究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顶岗实习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实习情况通报会,学生工作系统要深入研究学生实习期间思想政治工作的
新途径,保证学生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线。
各学院的院长是学院顶岗实习的直接责任人,各学院也要成立以支部书记、顶岗实习班级的辅导员及1-2名专业教师(教师可根据承担课程情况每学期进行调整)组成的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学院顶岗实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由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和辅导员组成,教师享受行政人员副科级的全勤奖,专业教师在顶岗实习办公
室工作期间原则上不授课。
四、落实经费,为顶岗实习工作提供保障
为了保证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按照《焦作大学实践类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中的实习工作量计算方法,按每周每班10个工作量进行切块,作为学校顶岗实习的专项经费。该经费由学校顶岗实习办公室负责管理,主要用于对顶岗实习的检查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和检查的差旅费、电话费,教师对学生顶岗实
习的指导费,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支付等具体工作。
在2006级顶岗实习工作的基础上,从2007级开始,各学院要根据具体情况,将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同顶岗实习结合起来安排一学期(15周),将第五
学期的17、18周作为顶岗实习的宣传动员和具体安排时间。
五、全面动员,认真安排,做好顶岗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顶岗实习工作,学院顶岗实习办公室要全面收集学生实习的各种信息,做好各种预案和顶岗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学生顶岗实习的联系以学院为主,学生自主联系和家长配合联系为辅,要采取各种措施,选择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途径(如学校各部门也可给学生提供顶岗实习的岗位等),保证所有学生都有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是教学的一个环节,在联系实习单位时,学校提倡带薪顶岗实习,但避免将实习同打工相混淆,也不能因为没有工资而不参加实习。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原则上在焦作地区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以便学生能够及
时了解专升本的信息,做好相关工作。
顶岗实习前,要在各学院召开动员大会,讲解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采取请往届的学生作报告、座谈会等形式,让每个教师和学生对顶岗实习的作用、任务和具体要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工作,要将安全教育的内容打印成册,告知全体实习学生,履行教育和告知义务,安全教育结束学生要签字,同时学院要与顶岗实习单位签订协议书、学院要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三方安全责任书、学生要与顶岗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管理协议,以确保学生
的安全和利益。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各学院应鼓励学生在参加顶岗实习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参加顶岗实习的前提条件。为了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学校将从顶岗实习的专项经费中补助学生50%的保险费,学生个人支付50%的保险费,保证学生在受到人身意外伤害时,能够
获得最大的赔偿。
六、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切实将顶岗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学校信息中心要配合顶岗实习办公室建立顶岗实习的网络管理平台,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搭建信息沟通的渠道,还可以通过校信通、QQ群、电话以及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沟通,及时将学校的有关要求通知学生,将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报告学校和指导教师,及时指导和解决学生实习期间的具体问题。学校顶岗实习办公室要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平台的管理员,各学院也要由专人进行管
理,每天查看学生的各种信息,汇总后进行分类处理。
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要全面了解各学院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学生顶岗实习比较集中的单位,要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
做好详细的记录。每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要有全面的总结报告。 各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要对自己学院的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及变化,掌握每个学生的顶岗实习信息,要有学生的联系方式、顶岗实习单位的信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等信息。每周通过各种途径检查一次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做好记录,上报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每周将顶岗实习情况汇总后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对于学生比较集中的实习单位,要进行实地考察和定期检查,确保学生的实习安全和实习效果。各学院要及时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能处理的上报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进行处理。如发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主管学生安全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
七、加强考核,保证顶岗实习的效果
各学院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后,要保证学生的实习效果。要根据《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各学院制定的“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认真的考核,使每个学生能顺利完成顶岗实习的任务,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要将顶岗实习期间的各种表格(尤其是需要实习单位填写的评语和实习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填写完毕再离开实习单位。学校实习指
导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实习情况,给出学生顶岗实习的综合成绩。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的汇报总结,根据学院的特点,可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召开总结大会,可以让下一届学生参加,为管理和学生顶岗实习提
供可借鉴的经验。
每年的顶岗实习结束,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对顶岗实习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学生离校前,要认真统计和落实学生在顶岗实习单位就业的人数,
并报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
顶岗实习工作是教育部16号文件要求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必须做并且做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将顶岗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焦 作 大 学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