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翻译史及一些详解(3)

2019-06-11 08:47

表达不出来的。他对希伯来语的深入研究同时也大大裨益于他对〈圣经〉的研究。他认为,要阅读〈圣经〉,首先必须懂希伯莱语的语法,以便读懂〈圣经〉中每一个词的真正含义。他在〈圣经〉研究中不借助于译文和别人的译注,靠自己的理解阅读希腊语〈新约〉和希伯莱语〈旧约〉,把上帝、真理视为自己研究的最终目的。对于希腊文学,他认为原作的形式和原语紧密融合,无法在译语中得到保留。他还指出,荷马的作品只在希腊语中读来才具有活力,译成任何其它语言都会有损于文学作品的美好价值。赖希林的直译观是一种灵活的直译观,翻译应能够传达原作的形式和美感(文体),方能吸引读者,与此同时肯定了原作的中心地位,翻译模仿都只是一种近似的创作。

德西乌利?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mus,1466-1536),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荷兰文学家、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出生于荷兰鹿特丹的一个牧师家庭,早期受奥古斯丁影响,后留学巴黎,旅居英、德、意、瑞士各国,接受人文主义思想,反对经院哲学,成为北欧文艺复兴时期的最著名人物,他学识渊博,擅长语言研究,具有非凡的希腊和拉丁文学知识,对文学和风格问题发表过精辟论述,对翻译和翻译理论研究也有巨大贡献。 他曾翻译过里巴尼乌斯(古希腊修辞家)、琉善、欧里庇得斯等人的古希腊文学作品,并在原来手抄本的基础上于1516年首次编辑出版希腊语〈圣经?新约〉,后面附有他本人所译的拉丁文本和所作的译注。这个《新约》对照本的出版轰动欧洲学术界,对后世的《圣经》研究和翻译产生了深刻影响。伊拉斯谟对于翻译理论的贡献在于他对于翻译原本,译者的条件、翻译风格等方面深入的论述以及其人文主义理念。他和翻译主张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深入的论述以及其人文主义理念。他的翻译主张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归纳:

(一) 尊重原作,伊拉斯谟从人文主义思想出发,向中世纪的神学家们发起挑战书,指出中世纪时神学家们对《圣经》的解释不尊重原文本,而且《圣经》讲解人不懂希伯来语和希腊语,不能正确理解《圣经》原旨,解释存在谬误。无论是早期的神学家的,还是中世纪的神学家们,都是人,知识面都是有限的,他们对《圣经》的阐释都存在空想错误成分,有将《圣经》真理曲解僵化的倾向。他认为,研究《圣经》必须以《圣经》原本为最终标准,“应当尊重的是真理而不是权威。” (二) 译者必须具有丰富的语文知识。伊拉斯谟认为,要正确解释《圣经》就必须学习古希腊语;凡想从事神学研究的人都必须首先能读懂古典文学,从中学习希腊语的语义,词义和修辞学。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他像赖希林一样,认为普通人有权阐释《圣经》和翻译《圣经》的权利,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语言知识的进步,应该鼓励《圣经》新的译本。他以自己的实践为当时乃至后世的《圣经》研究者开辟了一条研究途径。1505年他在英国译成第一个《新约》译本,并采用希腊语原文和拉丁语译文对照的排版方式,附译文序、翻译方法,以及他的语言对比方法研究及翻译动机。

(三) 翻译风格论 伊拉斯谟在1503年的一封信中写道:“我采用西塞罗的原则:翻译过程中我的责任是考虑词义的重量,而不是所用词的数量。”(Robinson,2006:63)他还在1506年的一封信中指出,他的完全准确地致力于再现希腊诗的诗形及第几首诗的整体轮廓,忠实于原文在拉丁语所能传达的力量和意义的效果。他反对译者过度致变原文的风格。对伊拉斯谟来说,译文的风格和风格的性质应由读者决定。谭载喜将他的风格翻译原则总结为:风格是翻译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要表现希腊语的修辞手段,以诗译诗,以单词译单词,以朴素语言译朴素语言,以高雅风格译高雅风格。

(四) 伊拉斯谟对《圣经》采取逐词译法,文中的歧义词由读者根据语境判断正确意义,他认为用词准确能帮助读者正确理解《圣经》。对于《圣经》的翻译风格,他还指出,有必要将《圣经》译成各种民族语,使各民族的读者能够各自理解;能够读到适合自己的译本。总之,伊拉斯谟的翻译思想对于《圣经》译本和世俗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德国宗教改革家和翻译家,基督新教路德教派的创始人。出身于图林根一个农民家庭,早年入爱尔福特大学攻读法律,受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毕业后研习神学,获维滕堡大学神学博士学位,并担任神学教授。1517年发表抨击教皇出售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不久后又多次发表演说,否定教皇权威。从1521年他着手翻译《圣经》。他先从希腊语翻译《新约》,译本于1522出版。后又从希伯来语翻译《旧约》,于1534年出版。路德的《圣经》德译本是西方翻译史上民族语言发展而直接产生的第一个译本,与古希腊语《七十子希腊文本》、安德罗尼柯的《奥德赛》、哲罗姆的《通俗拉丁文本圣经》以及英语的《钦定圣经译本》齐名,在西方古代翻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翻译过程中,路德遵循通俗明了、能为大众接受的原则,以图林根一带比较统一的公文用语基础,吸收中东部和中南部言中的精华,创造了许多新词汇,他的译文是德语的典范,是“第一部民众的《圣经》”。路德译本的问世不仅对德国人的生活和宗教产生了影响,创造了民众所接受的文学语言形式,而且对德语的统一发展做出了贡献。在翻译理论方面,他的观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翻译需采用通俗、明了、能为大众所接受的语言翻译;他坚持人文主义的语言观,认为译者不应作单词的奴隶,真正的翻译是把拉丁语变成译者的本民族语。不同语言无法在结构、词汇上求得完全等同。既然《圣经》的读者对象是人民大众,那么翻译必须采用地道的德语,而不是拉丁化的德语;(二)只有使意译才能在某种程度上再现原文形式,风格和精神;(三)首创翻译是阐释的思想,译者应尊重原文,保持语法和意思的联系,在翻译过程中使用意译法,为了深刻理解原文的精神,译者可以增补原文字面上没有但字里行间蕴藏的意义;(四)翻译应依靠集体智慧,集思广益。最后,他结合自己的翻译实践提出了七条翻译原则:○1可以改变原文的词序;○2可以合理运用语气助词;○3可以增补必要的连词;○4可以略去译文里没有对等形式的原文词语;○5可以用词组翻译单个词;○6可以把比喻用法译成非比喻用法,把非比喻用法译成比喻用法;○7诠释文字的变异形式和解释的准确性。路德的成功实践对于后世的《对经》翻译产生了深远影响,并为意译派赢得了地位。(路德可以与唐玄奘的翻译实践相对比)但是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路德“七原则”以及“语法与意思间的一致性”又成为来束缚译者自由的另一重枷锁,翻译是他传播神学观念的途径,从精神实质上他并未真正接受人文主义的理念。因此他的神学解释法又受到伊拉斯谟等人文主义的批评。

(2) 文艺复兴时期法国的翻译

法国是意大利的近邻,法语从词汇和语法结构方面都和拉丁语有极大的相似性。中世纪时法国宫廷崇尚希腊、罗马的古典文艺作品,雇佣译员进行翻译,到15世纪末,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迅速影响法国,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等大批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的作品传到法国,打开人们的视野,促进了人文主义运动的开展;与此同时,大批学者向往古代拉丁语、希腊语作家,于是在法国出现了一股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翻译古典作品和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作品的热潮,翻译在法国人文主义运动的过程中再次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这一时期对法国翻译贡献的主要有艾蒂安?多雷和雅克?阿米欧。

艾蒂安?多雷(Etinne Dolet,1509—1546)法国古典语言学家,古典思想研究者,精通希腊语、拉丁语,撰写、翻译出版过多种关于语言、历史和哲学的论著,因传播人文主义新思想多次遭到当局监禁,三十七岁时被处以绞刑。多雷对于法国翻译事业的贡献除几本译著,语言学专著外,1540年他发表了《论翻译之方法》奠定了法国在西方控翻译理论史上的重要地位,爱德蒙?加里在《伟大的法国翻译家》中称赞他是法国最伟大的翻译理论家,法国译论之父,并且被普遍以为是“西方近代翻译史上第一个比较系统地提出翻译理论的人。” 多雷在《论佳译之方法》中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 (2) (3) (4) (5)

译者必须完全正确理解所译作品的内容;

译者必须通晓所译语言和译文语言;

译者必须避免逐词对译,因为逐词不达意对有损于原意的传达和语言的美感; 译者必须采用通俗的语言形式;

译者必须通过选词和调整词序使译文产生色调适当的效果。

多雷的五个原则涉及到翻译的标准,译者的知识和素质、翻译的语言风格、翻语的方法以及翻译的风格,较为全面地概括了从理解到译文修改的整个过程的基本问题,许钧、袁筱认为,多雷的翻译主张“在某种程度上奠定了法国意译派理论的维形”。当代法国翻译理论家加里(Gallix)认为,多雷的原则”简洁而清晰,是他在欧洲第一次真正提出了翻译艺术的理论”。当代翻译家奈达、苏珊?巴斯奈特都高度译价多雷翻译基本原则。

1549年,法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事件就是七星诗社发表的宣言书《保卫各发扬法兰西语》,其作者是杜贝莱。这篇宣言书提出了民族语言的统一问题。宣言书指出,法兰西语的地位必须保证,通过向希腊语和拉丁语借词,创造新词以改变法语词汇贫乏、粗俗的状况,宣言书同时还涉及到翻译问题。例如对法语翻译能力的肯定,对劣质翻译家的批评,对于创造性翻译的阐释以及对不同类型翻译的要求,等等,在实践上都有积极意义。 雅克?阿米欧(Jacques Amyot 1515-1593)法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翻译家之一。出身小商人家庭,早年在法兰西公学攻读古希腊和拉丁语言文学,后由王室推荐任布日尔大学教授,晚年因宗教战争生活悲苦。阿米欧的译事活受到王室的资助。主要译作有赫利奥多斯的《特阿革涅斯和卡里克勒亚》、朗库斯的《达弗尼斯与赫洛亚》、西库鲁的《历史丛书》、普鲁塔克的《名人传》等,其中以《名人传》的翻译最为重要,奠定了他在法国翻译史上的贡献。爱德蒙?卡里认为,阿米欧的翻译,“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军人和政治家,直至影响到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国民公会议员和年轻的波拿巴。他让法兰西语言的光芒随着希腊作品的束光在整个欧洲闪耀。无疑是多亏了雅克?阿米欧,普鲁塔克才有幸获得了令人喜出望外的辉煌的第二次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蒙田也高度评价过他的功绩:“如果不是这本书把我们从泥潭里拔出来,我们这些无知的人都完了。” 阿米欧在翻译中遵守的原则是:(1)译者必须吃透原文,在内文的迻译上狠下功夫;(2)译笔必须纯朴自然,不事藻饰。在《名人传》序言中他写到:“一个称职译者的任务,不仅在于忠实地还原作者的意思,还在于在某种程度上模仿和反映他的风格与情调”。作为翻译家阿米欧还具有读者的对立面,时而作为对手,时而作为仆人。很少有人看到整个翻译方程式中的补充项,即译者与读者的关系,阿米欧则深入到了这一相互依赖的关系中去。因为阿米欧在翻译时既考虑到了读者,也考虑到了作者,他所翻译的作品不仅富有情趣,而且具有生命力,总之是传世之作。(转引自许钧、袁筱一,1998:286)巴拉尔对于阿米欧的评述更注重他的文学艺术翻译的特质,文学翻译是一种美的艺术,阿米欧的译品能够提供创作性意译方法,强调内容与形式、意译与直译的统一,同时采用人民语言和学者语言两种风格的完好融合,在译者与读者之间创造了一种平衡机制。

(3) 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的翻译

16世纪初,随着英国经济的飞快增长以及早期的海外扩张,国力强大,全国从政治、经济到学术研究者呈现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这为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展开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在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初的伊利莎白时代达到鼎盛时期。这也是英国翻译史上第一个大发展时期,数量之多,译员之多,范围之广都是历史空前。据巴斯通(Barnstone)统计,伊丽莎自统治的前十年,翻译作品的数量是前50年的四倍。再者,翻译家的实践也受到皇家的保护。翻译家们抱着为国家、国王效劳的目的,翻译了许多古代历史作品,以指导英国的

时政。例如,金匠尼柯尔斯从法译转译的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1550)、匿名译者译的希罗多德的《希腊波斯战争史》(1584)、萨维尔译的塔西陀的《历史》和《阿格利可拉传》(1591)、荷兰德译的李维的《罗马史》,和诺思译的《普鲁塔克的〈名人传〉》;此外,希腊和戏剧作品和哲学作品也得到翻译,主要译作有从意大利语转译的欧里庇德斯的剧作、罗马戏剧家泰伦斯的剧作、塞内加尔的《十部悲剧集》和普劳图斯的《孪生兄弟》,都成为伊莎白时代的经典作品,为英国戏剧创作发展铺垫了道路,萨士比亚的许多剧作都利用了古希腊罗马戏剧作品的题材和故事情节,他的多部历史剧也是受史学作品翻译的启迪而创作的。

近代文学译作主要是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包括薄伽丘、彼特拉克、班德罗、塔索、马基雅维利、拉伯雷、蒙田、和塞万提斯等人的作品。宗教作品的翻译也一直是主导英国翻译史的一条主要线索。在英国,基督教会一直占据统治地位,教会内部天主教派和基督教新教争权夺势,明争暗斗,《圣经》的翻译神职人员主张逐字直译,而在文艺复兴时期,随着民族语运动的发展,英译《圣经》翻译也越来越面向读者,采用适合人民大众阅读的通俗文体,将学者的准确性和百姓的可读性结合起来,并促进了翻译理论与艺术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的文学翻译家有道格拉斯、约翰?奇克、(John Cheke,1514—1557)荷兰德、查普曼以及廷代尔和W?富尔克(William Fulke,1538—1589)Mona Baker认为理论影响最大的是荷兰德、查普曼和廷代尔。

下面简要回顾16世纪英国翻译界的几位主要人物

加文?道格拉斯(Carvin Doglas,1475—1522)苏格兰诗人和文学翻译家,16世纪初出版译作维吉尔的史诗《伊尼特》。在译本序言中,他反对中世纪过于自由的意译法,批评卡克斯顿的《伊尼特》由于过分意译与原文相差极远,“就好比魔鬼和圣奥斯丁之间的差异一样”(转引自谭载喜)但他在实践中没有采用逐词对译法,而且自由的译法,遇到难词、难句、难韵脚用较多英语词来表达,结果译文长于原文,但他的译本增添了新内容,赋予作品新含义,具有一定价值。

约翰?奇克(John Cheeke,1514—1557)英国16世纪人文主义者和宗教改革支持者,通晓多种语言,是当时的希腊语权威,曾任剑桥大学首席钦定教授,对剑桥的学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用英语翻译过多部希腊作品和《圣经》。在翻译过程中,他反对使用外来词以保证译文的纯英语特色,但是由于英语词汇的局限性,他有时不得不采用粗俗、过时甚至偏远的词语,译文风格显得生硬,不合时宜。奇克的民族语言观此时由于过分偏激,在翻译中并不可取,但他对于后代译者影响很大。

当时译者们针对译本的语体的可读性展开讨论。谭载喜指出“当时(16世纪)人们评介一部译作的伏劣,主要标准就是检验在文字上是否地道,是否易于为同胞所看懂。而且当时语言研究中也出现了外语语法和对比词汇研究,例如1520年一位译者在他的一个译本序言中指出:“要学会把拉丁文译成英文,首先应从最简单的拉丁文译起,先弄明白拉丁文原意,再用英文逐个译出拉丁单词,得出意思明了的句子;如果拉丁文的英译词不能译成有意义的句子,就应改用解释原意的英文单词,??”此外,还有译者采用逐词对译法,或者强调翻译的教学价值,如布罗上学尔之译《伊索寓言》,强调译文要靠近原文表达法,通过阅读两种语言,进行对比学习,采用最佳英文表达法,以更好地理解掌握原文。 尼古拉斯?尤德尔16世纪英国著名翻译家,曾任伊顿公学校长,创作出英因第一部喜剧《拉尔夫?罗伊斯特?多伊斯特》;作为翻译家他于1533年译了泰伦斯的喜剧片断:1542―1545年他在伦敦从事职业翻译。主要译作有伊拉斯谟的《箴言录》、拉丁语《新约》中的《路加福音》。他赞成伊拉谟在译文中使用的多种翻译方法,认为翻译不应遵循僵死的规则,在翻译过程中较多地采用活译,以保证译文的可懂性。

诺思(Thomas North,1535—1601)16世纪英国著名翻译家。主要译作有1557年在法语译

本转译的格拉瓦的《王子的计时器》,1601年从意大利译本转译的一部东方寓言以及1579年从法译本译的《希腊、罗马名人比较列传》。他的《名人传》译本采用散文文体,新颖典雅,译文质朴雅丽,不同于阿米欧的译本,也不同于普鲁塔克的典雅风格,可以称得上自己的一部创作,受到了萨士比亚的赞扬,并给萨士比亚的剧本提供了最佳素材。

约翰?弗洛里欧,以翻译蒙恬的《散文集》著称,他原藉意大利,因躲避宗教迫害逃往英国,主要译作有法国航海家卡蒂埃的《航海发现》(Navigatins and Piscovenies)(1580),《意英词典》(A word of words)(1580)《散文集》(1603)。他的译文具有奇特的想象力,用散文文体翻译散文文体,为英国散文文体的确立做出了典范。

菲尔蒙?荷兰德(Philemon,Holland,1552—1667)英国16世纪,特别是伊丽莎白时代的总翻译家,博学多才,精通希腊语和拉丁语,古代文学和谚语以及修辞学。主要译作有李维的《罗马史》、普利尼的《博物学》、普鲁塔克的《道德论说文集》、绥通纽斯的《十二凯撒文传》和色诺芬的作品。他认为翻译要有明确的目的,为现实服务,他在《博物学》译本序言中写到:“本人既无缘分又不希望做到尽善尽美,创造出能与我所生活的可爱的时代息息相关,因此我要对本人在长久和平、安定的时期里所度过的时光和从事过的研究进行一番检验??因此,本人??竭尽全力,于工作及生活之余把时间用于满足同胞和未来时代的需要。”因此,他特别强调译本的实用性,主张用当代的术语来代替一些关键的罗马词汇,并在“晦涩难懂的地方增加解释性的词语或句子。”(转引自廖七一:《当代英国翻译理论》)荷兰德还注重译文风格,和同时代的其他译者一样,他使用(松散拖沓)节奏缓慢的散文风格,译文长于原文,和奇克一样,他出于对祖国语言的挚爱,在翻译中力求译文地道,避免采用矫揉做作的语言,强调通俗性,拒绝外来语,他还要求不同的体裁、不同的风格必须在译作中得到再现,不能把传记作品风格和科学作品风格混为一谈。

伊丽莎白时代诗歌翻译相地于散文翻译,戏剧翻译要弱一些,主要译介的诗人有维吉尔,奥维德和荷马,主要译作有托马斯?费尔于1558年译的维吉尔〈伊尼特〉,诗人克里斯托弗?马娄译的奥维德的〈哀怨集〉,乔治?查普曼译的荷马史诗。 乔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1559----1634)早年求学于牛津大学,从事过诗歌和戏剧创作,但使他扬名英国诗坛的还是他的译著。他于1598年用十四行诗体翻译了〈伊里亚特〉前七卷,1611年全部译完史诗,1616年又用英雄偶句诗体译〈奥德赛〉。他的翻译造诣精深,虽然在内容和风格上都不完全符合原作,改造了诗中的人物性格,对于原作的智慧价值观念和情感抒发都增加了道德说教的成分,但由于他的非凡诗才和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他的译诗极其成分,著名浪漫主义诗人济慈非常钦佩他的译诗,在自己的诗作中描述见到了荷马(似乎印证了查普曼的荷马“显灵”之说)。他的翻译还开启了16世纪和17世纪英国诗人对荷马史诗翻译的先例。19世纪英国著名评论家和作家马修?阿诺德对荷马史诗译本的译述也以此为导源。

查普曼在翻译理论上也填补了当时的某些空白。他反对过于严格,也不赞成过于自由,他鄙视译者因“逐字对译”而丧失本族语的活灵魂,“用生硬的语言给原作抹黑”,更是憎恨不求简练,使用繁文缛语以表达原意。他主张译者“认真掂量句子,用最合适译作语言的词汇和表达风格,形式来表现和装点译文”。必要时,译者应勇于“用鸡代替鱼,用鲸代替骆驼,或新造形象”,尽可能使译文在意思上和风格与原文比美。他的理论虽然修正了荷兰德等译者坚持的极其英文化又极其自由译文风格,同时主张在直译和意译、自由与约束之间达成一种折中。

威廉?廷代尔(William Tyndale, 1994----1536),著名宗教改革新家和〈圣经〉翻译家。为了满足新译本传播新教徒的需要,他将〈圣经〉的希腊语版译成英文,并利用新译本传播新教思想。教会当局对他的新译本大肆攻击,伦敦教主宣称指出其中错误二千多处,著名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也攻击他的译本,与此同时,牧师们还把他们能购买到的译本全部焚烧,

以抑制译本扩散。然而廷代尔毫不畏惧,1534年又译出〈旧约〉的首卷,1531年译完〈旧约?约拿书〉,1536年以伦敦教会以异教徒的罪名将廷代尔处以火刑。但是,廷代尔殉教以后,他的译以各种形式继续出版,影响深远,因而廷代尔也被誉为“英译〈圣经〉之父”。 廷代尔的〈圣经〉目的是为普通民众提供尽可能通俗易懂的〈圣经〉文本,他采用地道的英语词汇和生动的表达形式,将学术性,文学性和简明性融为一体,开辟了独特的〈圣经〉英译风格,成为后来英译〈圣经〉版本所仿效的对象,并极大影响着圣经〈钦定本〉的制定。 对〈圣经〉翻译理论有特殊贡献的另一位翻译家是威廉?富尔克。他是一位具有人文主义思想的圣经研究者,1589年他发表〈为忠实英译〈圣经〉辩护〉(Defence of the Sincere and True Translation of the Holy Scriptures into the English Tongue, 对《圣经》翻译的理论问题做了一些阐述。他的主要观点有以下两点:1、翻译与信仰无关。他接受了伊拉斯严谨语言学方法的影响,认为译者翻译《圣经》力量在于他的语言能力,而不是他是否信仰上帝,“即使是翻译动机不良,但只要译文符合原作的语言和意思,就不能说译者是不忠实于原文的异教徒。”他的主张是对奥斯丁等神学权威的挑战,目的是争取《圣经》的世俗化和译者的权利。 2、《圣经》翻译必须尊重语言习惯。 从以上概述可以看出,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时期依然以两条主要线索,一方面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和民族语言的日益发展,民族语成为各民族翻译的主要标准,同时也是欧洲翻译理论和实践前进的主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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