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教学目的]
了解认识的本质、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实践的重要意义;把握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 [教学重点]
1.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2.认识的本质及发展规律 3.真理及其检验标准 4.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5.真理和价值的统一 [教学难点] 1.认识的本质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3.真理和价值的统一
[教学手段]
讲授为主,讨论、多媒体为辅。 [教学时数] 9课时
第一节 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这里讲实践与第一章实践的侧重点不同。前面主要从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上说的,这里主要从考察人类实践活动的角度认识的。前面侧重说的是:实践是什么,后面则是怎么样实践。
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上,即中国传统哲学讲的知和行的关系上,不同的派别有不同的回答。旧哲学都有缺欠,
没有能够正确解释认识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正确揭示了认识的本质。认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总之,实践论既要强调认识的唯物论性质或客观主义原则,又要强调认识的能动性或主体性原则,并把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而要了解认识的基础和来源,必须首先考察人类的实践活动。
(一)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进入到
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从本质上讲是认识关系、实践关系、价值关系。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个认识论原理大家不易理解,因为大家根据自己经验会说,我的知识、认识来自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课堂,来源于书本。这不错。我们这里要问的问题主要不是你头脑中的知识直接是怎
么来的,来自何处,而是问书本上的知识又是从哪里来的,也就是说知识最终是从哪里来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从最终来源的意义上说,知识来源于实践。书本肯定是在人学会实践之后才有的。有人可能会说,知识最终来源于人头脑的思考活动,这也有道理。这一类已经包含在实践中了。因为实践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已经把主体的思考活动包括于其中了。 “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陆游的《冬夜书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