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上午-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 图文(7)

2019-06-1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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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充足,明火试验完毕合格后,方能办理允许动火手续。

6.4.4.7 动火现场的监护:

6.4.4.7.1 在一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6.4.4.7.2 在二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6.4.4.7.3 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内动火作业时,应由本厂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6.4.4.7.4 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6.4.4.8 动火间断、延期、终结:

6.4.4.8.1 动火工作间断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6.4.4.8.2 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6.4.4.8.3 动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清理工作现场,不得遗留火种,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由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6.4.4.9 动火工作结束:

动火工作终结时,应清理现场,仔细检查现场的残留火种,确认彻底消除后,方能办理终结手续;对于动火的设备或管道,必须待温度冷却至正常温度后方可接通,以防复燃。

6.5 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6.5.1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6.5.1.1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5.1.2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6.5.1.3 保证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备。

6.5.1.4 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动火工作内容和范围,交待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 6.5.1.5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6.5.1.6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6.5.2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6.5.2.1 审查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6.5.2.2 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6.5.2.3 审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2.4 在动火期间,检查现场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6.5.3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6.5.3.1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3.2 审查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6.5.3.3 审查现场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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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4 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所做安全措施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6.5.4 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6.5.4.1 审查动火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6.5.4.2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4.3 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6.5.4.4 始终监护现场动火作业的全过程,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6.5.4.5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6.5.5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责任:

6.5.5.1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6.5.5.2 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5.5.3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6.5.5.4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6 动火作业的管理

6.6.1 动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6.6.1.1 有条件拆卸下来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卸下来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后再回装。☆ 6.6.1.2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是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6.6.1.3 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6.6.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6.6.2.1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严禁动火。

6.6.2.2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严禁动火。 6.6.2.3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严禁动火。

6.6.2.4 悬挂有灭火弹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区域(如百龙滩电厂4号厂变室、5号厂变室、电缆竖井等)禁止动火。

6.6.2.5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6.6.2.6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6.6.3 未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不能担任动火执行人。☆

6.6.4 动火作业中的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由副总工程师以上的厂级领导批准,并下文公布;不具备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资格者,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6.6.5 动火执行人的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并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6.6.6 动火作业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应完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和设备。☆

6.6.7 各级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应立即指明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及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6.6.8 动火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本细则。☆

6.6.9 对明显无易燃易爆介质的场所(如安装间等介质为自然空气的场所),不需进行可燃气体、粉尘含量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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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 动火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不能代替工作票,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由需动火工作面负责人担任。☆

6.6.11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等同于其它工作票,对已经执行的动火工作票按要求按月统计、分析、装订和保存。☆

6.6.1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由安监部、总工室、设备技术部、发电部、检修维护部、金达总公司、行政后勤部等单位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7 操作票使用和管理

7.1 操作票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7.1.1 电气倒闸操作票

电气倒闸操作票适用于以下操作: 电气设备的状态转变以及位置改变的操作。 7.1.2 水力机械操作票

水力机械操作票适用于以下操作:

机械设备、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等系统及其控制电源、通讯、测量、监视、控制、调节、保护等系统的操作。

7.2 操作票的使用

7.2.1 操作票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格式,电气倒闸操作票、水力机械操作票的票面格式详见附录P、Q和U。

7.2.2 机组的启、停操作,为便于系统操作的连贯性,防止发生疏漏,可以按照系统操作的流程,将涉及电气一次、二次和水力机械设备的所有操作整合成一张操作票。

7.2.3 运行的调整性操作、自动开停机以及程控实现的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按照运行规程执行,但要在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事故处理要按照运行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 7.2.4 发生以下紧急情况可以不使用操作票: 7.2.4.1 现场发生人员触电,需要立即停电解救; 7.2.4.2 现场发生火灾,需要立即进行隔离或扑救;

7.2.4.3 设备、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明显,保护拒动或没有保护装置,不立即进行处理,可能造成损坏的。

7.2.5 单人操作必须填写单人操作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并在MIS系统“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单人操作票应使用标准票,单人操作票票样格式详见附录U(新增票种格式),单人操作范围界定详见附录Z。☆

7.2.6 在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操作人和监护人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应立即报告当班值长,弄清楚后再继续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对微机防误系统机械锁万能钥匙和跳步操作钥匙的使用,要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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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均应带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7.2.8 除不需使用操作票的规定外,凡是需要使用操作票进行操作的,必须先填写操作票,严禁先操作后补票或有票先操作后补签名的做法。☆

7.3 操作票的编号

7.3.1 操作票必须编号,操作票的编号在票面右上角标示。 7.3.2 由微机管理的操作票,打印操作票时,编号由微机自动生成。

7.3.3 操作票的编号要确保每份操作票在本厂内的唯一性,不能有重复编号,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7.3.4 操作票的编号规则:年度(4位阿拉伯数字)+月份(2位阿拉伯数字)+值别(1位阿拉伯数字)+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

7.4 操作票的填写

7.4.1 操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7.4.1.1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7.4.1.2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在操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

7.4.2 操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需要填写数字的,应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母线可用罗马数字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时18分。

7.4.3 对于重要开关操作时间以时、分、秒记录,如18时20分20秒。 7.4.4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参照5.4.3款规定执行。

7.4.5 每份电气倒闸操作票由《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电气倒闸操作票》和《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三部分组成。

7.4.6 每份水力机械操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操作任务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7.4.7 每份操作票原则上要求不能修改,如有修改不得超过两处。操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错字时,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多字时,圈掉即可。☆ 7.4.8 操作票严禁并项,不得添项、倒项。

7.4.9 填写错误作废的操作票以及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在操作任务后及其余每张的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或“未执行”章,印章规格为1×2cm。

7.4.10 操作票按操作顺序依次填写完毕后,在最后一项操作的下空格中间位置注明“以下空白”字样或加盖“以下空白”章,印章规格为1×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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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1 每份操作票必须在页脚注明“第××页、共××页”。

7.4.12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认真审核后分别(多页操作票,在最后一页)签名,须经值长审核签字的应由值长审核后签名,若操作票已由上一个班填写好时,接班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审查,确认无误后,在原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处签名后执行。

7.4.13 “操作开始时间“和“操作终结时间”的填写:从接到值长或值班负责人下达操作命令后填写开始时间,对多页操作票,开始时间填在第一页,全部操作完毕并汇报后填写终结时间,多页操作票,终结时间填在最后一页。

7.4.14 “操作任务”的填写: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应准确、清楚、具体并使用设备的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

7.4.15 “操作项目”的填写必须与“操作任务”相符,严禁扩大或缩小操作范围。

7.5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

7.5.1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要求

7.5.1.1 电气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比较熟悉者作监护。对于两个电气系统和发电机的并列操作,应由主值班员担任操作人,值班负责人或值长担任监护人。 7.5.1.2 一份电气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有一份操作票。

7.5.1.3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根据调度命令进行中间有间断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特殊情况可填写一份操作票,但每接一次操作命令,应在操作票上用红线表示出应操作范围,不得将未下达操作命令的操作内容一次模拟完毕。

7.5.1.4 电气倒闸操作中途不得换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监护人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它工作。

7.5.1.5 严格按照操作顺序操作,不得跳项。

7.5.1.6 操作过程中因调度命令变更,终止操作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调度命令变更,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未执行”章。

7.5.1.7 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7.5.2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7.5.2.1 接受操作预告

值长在接受操作预告时,应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在得到其同意后生效,并通知巡检组、操作组值班负责人。 7.5.2.2 查对模拟系统图板,生成操作票

巡检组、操作组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从标准票库调出该份标准操作票,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名。如果该操作任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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