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个人所得税讲义 - 图文(2)

2019-06-11 22:01

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A.4000元 B.5650元 C.9650元 D.1025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居住时间小于90天(或183天)仅就境内所得中境内支付的部分缴税,所以崔先生取得工资薪金不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就偶然所得缴税20000×20%=4000(元)。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0年考题)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5年的个人,对其第6年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下列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是( )。 A.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个人在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D.在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其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应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境内居住满5年的个人,如果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B选项的陈述符合规定;A选项没有陈述“居住满一年”这个条件,所以,不准确;临时离境,不超过规定期限的,不计算离境,仍是按居住满一年计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境内雇主负担的,免税,不是全额计税,所以,D选项不正确。 三、相关条件的判断 (一)时间的计算

1.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实际在华逗留天数,入境、离境、往返及多次往返的当日,均按照1天计算。

2.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入境、离境、往返及多次往返的当日,均按照半天计算

【典型例题】(2009年考题) 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

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08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 )天。

A.282 B.283 C.284 D.28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7.5+16.5)+31+31+30+31+30+19.5=283(天)。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3.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4.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6.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7.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扣缴义务人: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外,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四、税率设计的原则 (一)税负从轻

(二)区别对待,分类调节 (三)体现国家政策

五、适用税率情况

所得项目 适用税率 特殊说明 工资薪金7级超额累进税 所得 率3%——45% 生产经营5级超额累进税

和承租、承率5%——35% 包所得 稿酬所得 20% 减征30% 加成5(30%)劳务报酬 20% 或10(40%) 特许权使 20% 用费 财产租赁、 20% 转让 2008年10月9利息、股日起存款利息免20% 息、红利 征所得税 偶然所得 20%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E.一人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一人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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