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资资料整理(精)
一、背景现象
在反危机特殊时期,融资平台为地方政府配套投资功不可没,国务院在今年的两会记者会上也予以明确肯定;后危机时代,潜伏其中的金融和财政风险迫使中央政府下决心清理这一问题。
国家在四万亿的史无前例的投资过后,地方政府相继又掀起了新一轮投资热潮。武汉的12万亿投资计划一宣布就在全国掀起一番激烈的争议。重庆也推出了1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实施包括全球最高的摩天双子塔在内的323个重点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2000亿元。我市也提出“十二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要年均增长20%以上。这些新的投资计划又将对地方投融资平台构成什么样的挑战?目前新启动的这一轮政策扩张,再次使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凸显,如何提升地方融资平台的能力与规范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定义与特征
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组建的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是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其重点是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政府项目之中。政府项目一般是指政府为经营城市,以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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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营能力,提高城市竞争力,打造一流城市品牌,对土地储备、交通、能源、电力、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等进行综合开发的基础性项目。目前,主要存在的政府投融资平台我概括为以下七类:(1)各类开发区、园区投融资平台;(2)国有资产管理公司;(3)土地储备中心类公司;(4)城市投资建设公司;(5)财政部门设立的税费中心;(6)交通运输类政府投融资平台;(7)其它类型等。政府投融资平台有以下主要的特征:控股股东——基本上是地方政府。主要功能——从银行贷款、发债等融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运作。运作方式——融资平台集合多个项目,如土地储备机构,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有土地储备职能。
三、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的历史背景
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始终滞后于社会需求是各级地方政府面对的难题之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从早期政府财政直接投入,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运用国外政府和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然而到九十年代中期, 1994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文禁止各级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95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这两条都是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法律障碍。为了突破资金瓶颈和法律障碍,同时也为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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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和项目品质,有的地方政府进行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创新, 2002年以来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产生了以重庆、上海为代表一批政府投融资平台。先期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解决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相继成立。
我国处在城市化速度加快的结构转换期,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城乡差距过大、迫使农民离开农村和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地区追求更高收入的结果。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城市化率从目前的45%左右扩大到2020年的60%的目标,意味着每年城市化率平均约增加1个多百分点,每年约有1200万人从乡村转移到城市,这意味着需要进行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城市住宅等方面的投入。按照住建部的测算,这样的城市化速度每年的市政建设投资需要3500亿—5000亿元,而当前每年的地方财政只能安排1000亿元左右,市政建设投资资金存在巨大缺口,急需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创造新型融资工具。自去年以来,为了给政府实施积极的刺激政策提供载体,各个地方涌现出很多投融资平台。此两者是政府融资平台产生的根本原因。
四、政府投融资平台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社会问题 不管是株洲还是全国其他城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自身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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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压力巨大。近些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规模日益扩大,改善城市面貌既可以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各级政府在制定中长期规划时,都提出了大规模的城建投资计划,绘制了宏大的城市建设蓝图。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融资和项目实施的主要载体,承载的融资压力愈来愈大巨大。武汉的12万亿投资计划,今年我市也推出了1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实施包括全球最高的摩天双子塔在内的323个重点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2000亿元。这些新的投融资计划又将对地方投融资平台构成的新挑战。
2、融资能力下降。政府投融资平台承担了大量的公益性项目,资金投入量大,基本无回报或收益极少。投资平台短期内承担多个项目,往往要大量举债,因此,自有资产负债率普遍很高,有的甚至已超过了财务风险的预警戒线。投融资平台为政府公益性项目募得大量资金后,财务状况必然受负面影响。有的政府将大量无效资产或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注入平台,作为资产或资本,比如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大剧院等这些基本不产生收益的资产注入虽然能降低负债率,但出现信贷风险时不能赔偿,还要依靠政府财力。这时,政府为投融资平台注入资源或给予政策不仅事关平台长远发展和融资功能发挥,事关平台的生死存亡。资金链断裂会直接导致平台经营失败。
3、职能单一,缺乏持续经营模式。许多投融资平台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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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承担了投资项目的融资及建设的职能,只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不能对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经营与管理,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符合风险与收益一体化要求的投融资主体资格。比如有的平台,基本承担了主要的社会公益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有时还要承担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这些项目大多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些项目基本是建成一个,交出去一个,尽管资产在平台的账户上,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但是经营不在平台手中,而且盈利能力较弱或者根本没有盈利,偿债资金主要靠未来土地出让金来实现动态平衡。而土地市场随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较大,给平台的还款和融资带来了较大挑战。
4、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面临风险。利用土地抵押进行银行信贷融资已成为地方政府弥补资金缺口的重要手段并形成对其过度的依赖。土地出让收入是城市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对于地方融资平台而言,土地是最重要、定价也最为微妙的资源。近年来,重庆以 “土地捆绑项目”的模式逐年解决了市政基础设施筹措资金的还款问题,筹措了在建项目资金,以滚动建设、滚动储备和滚动还款方式保持资金链的发展。但是土地储备属于资金密集型的业务,土地收购资金筹措上大部分依赖银行,虽然能满足当前土地储备的需要,却未形成有效的资金储备应对危机。主要有三大风险。一是融资风险。随着市场地价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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