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排渍标准
一、排渍原则
本着“雨水分区、分散出口、就近排江(湖);污水分流、集中处理;城乡兼顾,以排为主”的原则。 二、排渍标准
(1)重现期P取值:一般地势平坦地区1年;局部地势低洼地区2~5年;道路立交(下穿)地段2~5年。
径流系数Φ取值:旧城区0.80~0.85;新区0.65~0.70;道路立交(下穿)地段:0.85~0.90。
城郊结合地区,雨水流量按重现期P=20年,日降雨量247MM一日排完计算(考虑城区规划用地的分期建设因素,便于确定泵站分期建设规模)。
(2)降雨等级划分标准
国家气象局降雨强度等级划分为全国统一标准: 小雨:0.1~9.9MM(指日降雨量,下同) 中雨:9.9~24.9MM 大雨:25.0~49.9MM
暴雨:50.0~99.9MM(或一小时降水量超过16MM) 大暴雨:100.0~249.9MM 特大暴雨:250M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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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历史渍涝情况
一、城市排渍设施存在的问题
1、武汉市城市排渍设计标准为34.5毫米/小时,超过这个标准,就会出现路面渍水。
2、由于部分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对现有的排水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及堵塞。
3、城区现有的排水设施不完善不配套,使得抽排能力不足,容易出现渍水。
4、有些道路排水工程建成后未经过正常验收、整改和移交就投入使用,由于无维护单位维护管理排水设施,在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及长期淤积,遇雨后会出现渍水情况,造成长期无人维护、疏捞、管网淤积堵塞,无人管理,下雨形成渍水。
5、排水配套工程滞后,排水骨干体系不完善,老旧社区老化,排水标准偏低,易出现区域渍水。
6、湖泊调蓄能力下降:各湖泊实际常年水位较规划控制水位高0.5—1米,再加上由于多年的渔业养殖、生活污水排放的污染,致使湖泊淤积严重。随着多年来的城市建设,湖泊的局部形态发生了改变,致使部分湖泊调蓄能力下降,湖泊水位超过最高控制水位,顶托上游排入管道。
二、历史渍涝情况
2013年7月5日至7日10时,全区降雨量达224.5毫米,其中最大日降雨量达173毫米。由于暴雨强度大,排水管网不完善,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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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排能力不足,湖泊调蓄能力下降造成洪山区的主城区严重渍水。雄楚大街多处路段严重渍水约面积20000平方米,路面平均积水深达0.5米,最深处达0.9米;仁和路、团结大道、卓豹路、图书城路及其路口渍水严重;张家湾街的三桥、建材、张家湾、南湖等6个社区严重渍水,最深达0.8—1米;洪山街板桥社区渍水严重,最深达1.2米左右;中心城区社区车库渍水严重。
2014年4月3日21时至5日17时,全区降雨量达170.8毫米,其中最大日降雨量达90毫米,小时降雨量达32.8毫米。由于暴雨强度大,在建工地较多,湖泊调蓄能力有限造成洪山区的主城区严重渍水。雄楚大街检察院门前、交通学院门前、理工大门前渍水面积约650平方米,路面平均积水深达0.2米,最深处达0.3米;虎泉街保利华都、喻家湖路虹景立交、珞瑜路邮科院路口、卓刀泉北路与八一路交汇处、珞珈山武大门口、民族大道与新竹路口、欢乐大道红庙立交、南湖路马应龙等处渍水。
2015年4月3日21时至5日17时,全区降雨量达144.3毫米,其中最大日降雨量达9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达32.8毫米。由于暴雨强度大,在建工地较多,湖泊调蓄能力有限造成洪山区的主城区严重渍水。雄楚大街检察院门前、交通学院门前、理工大门前渍水面积约650平方米,路面平均积水深达0.2米,最深处达0.3米;虎泉街保利华都、喻家湖路虹景立交、珞瑜路邮科院路口、卓刀泉北路与八一路交汇处、珞珈山武大门口、民族大道与新竹路口、欢乐大道红庙立交、南湖路马应龙等处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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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2日16时至7月23日16时,我区共降雨181.6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57.4毫米,由于暴雨强度大,在建工地较多,湖泊调蓄能力有限造成洪山区的主城区严重渍水。其中雄楚大道全线、欢乐大道红庙立交半幅、祥丰路青山分局门口、友谊大道仁和路口、武警北路、虎泉街保利华都、珞瑜路华工车站、友谊大道才茂街车站、才华街车站、理工大学、团结大道武丰家园、白沙路、珞狮路尤李村、武大路、未来城、烽胜路渍水严重;黎明社区机械化宿舍、石牌园社区汽配宿舍、四眼井社区、元宝林、列电社区也出现较为严重的渍水。
第四节 组织体系
一、城市排渍应急联动指挥机构
城市排渍是我区防汛工作的一部分,洪山区防汛指挥部下设的城市排渍应急联动指挥部作为我区排渍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全面指挥我区城市排渍应急联动工作;城市排渍应急联动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所辖范围内的排渍应急联动工作,在区水务局办公。
二、城市排渍应急联动工作职责 1、城市排渍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职责
(1)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排渍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排渍应急联动抢险工作;协调大中型企业、院校、社会团体、居民社区做好排渍自救工作。
(2)区水务局(城市排渍应急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排渍应急联动日常工作,服从上级调度,确保排渍应急措施到位。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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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大面积渍水或者其他重大险情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到岗到位,突击队要迅速到达现场,努力排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3)区发改委:负责排渍应急联动抢险工作的计划和资金安排。 (4)区财政局:负责排渍应急联动抢险工作的资金调配。 (5)区建设局:负责全区重大建设工地的安全保障、应急抢险队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解决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中施工路段的排水问题;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增加应急计划安排。
(6)区城管委:负责排渍应急联动抢险工作中市容环卫及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排渍应急联动抢险的物资运输调度工作。
(7)洪山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排渍应急联动抢险工作中的交通疏导分流工作,通过电视、广播、通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及时发布交通信息。
(8)区房管局:负责监管物业公司对各自易渍水小区车库及时采取抢排措施,保证车库排渍期间措施到位及安全;负责排渍应急联动抢险工作中的房屋安全监管工作。
(9)区园林局:负责辖区公共绿地和公园管理范围内的排渍工作。
(10)区商务和旅游局:负责抢险、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物资的组织及供应工作。
(11)区城乡统筹发展局:负责“三旧”改造中出现排水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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