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中心通信地址:昌图镇政府路六号 联系电话:024-75836017 联系人: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二十四存根
终止法律援助通知书
(昌)援终字[ ]第 号
领函人:
事 由: 交付: 批准人: 时间: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二十四
终止法律援助通知书
(昌)援终字[ ]第 号
:
本中心正在办理的 一案,因 ,根据 ,决定终止对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特此通知。
法律援助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中心通信地址: 联系方法: 联系人: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二十五
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
填表时间: (昌)援结字[ ]第 号
承办单位 承办人分类 案由 审理单位 (案号) 指派日期 承办人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 □社会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 □法律援助志愿者 □其他(请注明) 受援人 审级(诉 讼案件) 第一次开庭日期 判决(裁决)日期 □刑事辩护 □刑事被害人代理 □自诉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代理 □劳动仲裁代理 援助形式 □非诉讼代理 案情及承办 情况报告 (可另加页 附页) 民事(行政/非诉讼/仲裁):□判决/裁决结案(□胜诉 □败诉 □部分胜诉)□调解或和解 □撤诉 承办结果 刑事: □全部采纳: □部分采纳 □未采纳 其他: 当事人满意程度 □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备注: 注意:本表后应附上判决书、裁定书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终止援助的应写明理由。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二十六存根
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
(昌)援征字[ ]第 号
:
为更好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请您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结案后15日内将回执寄本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昌图镇政府路六号 邮政编码:112500 电话:024-75820148
昌图县 法律援助中心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二十六
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回执)
(昌)援征字[ ]第 号
受援人姓名:
提供法律援助人员姓名:
提供法律援助人员职业: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其他请注明 提供法律援助人员所在单位: 执业证号: 案别:
提供法律援助人员工作情况:
对案件了解情况:□详细 □一般 □较少 工作准备情况:□充分 □一般 □未准备
调查取证:□有 □无 按时出庭:□有 □无
私自收取费用:□有 □无 其他违纪情况:□有 □无 律师意见被采纳程度:□全部采纳 □部分采纳 □不采纳 满意程度:□满意 □一般 □满意较差 意见和建议:
执法机关或受援人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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