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爆破-放炮安全调研报告 - 图文(4)

2020-04-17 04:06

根据事故调查爆破所有的爆破事故,都存在爆破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主要是违犯《煤矿安全规程》和违犯《爆破安全规范》行为。例如2014年“6.11”贵州国有大型企业六枝工矿,现场操作爆破作业的人员并不是专职爆破员,再如2014年“4.7”云南下海子煤矿爆破引起的突水事故,没有专职爆破工爆破。2014年“4.21”云南曲靖红土田煤矿爆破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由小班长李德章操作爆破作业。其他爆破事故,也暴露出爆破员的严重的违章行为。

爆破员有关人员素质存在严重的缺陷,与爆破有关的人员,包括矿长、科长、区长、班长等管理人员,也包括爆破员、安全监察员、以及其他矿井的所有人员。几乎所有人员对于爆炸物品和爆炸作业的认知水平远远没有达到安全所需要的标准。表现如下:

1.煤矿相关管理人员包括矿长、科长、区长、班长等,自己不懂爆破,把爆破当成放烟花爆竹一样儿戏。安排非爆破员从事爆破作业。

2.班长、瓦检员、甚至工人,不懂爆破作业,把爆破当儿戏,违章爆破。

3.煤矿爆破员,其实是爆破工,没有达到公安部要求的爆破员水平。地位差、待遇低,水平差,素质低。公安部要求的爆破作业人员技术职务系列,爆破员是初级的技术员,可以晋升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务,煤

矿的爆破工就是最最底层的工人,晋升无望,也就没有高素质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4.煤矿爆破技术人员系列严重缺失,没有真正水平的爆破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也就不可能提高。

5.同样的煤矿爆破安全检察人员,对爆破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监管监控。

6.人员素质差,造成认识不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推广新技术等等。

人员素质差造成的恶果,就是爆破事故频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并且近年来重大较大爆破事故发生的绝对数量、相对数量都呈现明显上升态势。给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形成很大威胁。

处理办法与结果预计,一是将爆破员按照公安部的标准作为正常的工程技术系列的技术员进行要求和管理,提高待遇,提供晋升通道,使放炮员成为一个有前途有地位的职位。 二是,配备必要助理爆破工程师、工程师。每个矿都有,并对相关队伍实现专业化集中管理。三是,对矿长、科长、区长、班长、安全员、全体职工进行相应的爆破知识全面培训,并制定相应的知识等级标准,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上岗。 四是,增加技术手段,对人员操作进行限制闭锁。例如实现发爆器和爆破员闭锁,就能够杜绝其他人员操作发爆器的违

章起爆行为。

三)管理方面的缺陷造成的事故与解决办法

1、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改为“违法指挥、违法作业”,突出违“法”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数十年以来,直到现在,我们都还习惯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现场来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章”,都被认为是单位制定的规程规章,甚至就是煤矿作业规程或者措施。其实,这个“章”的实质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爆破安全来讲,已经是《安全生产法》、《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个“章”已经变成了“法”和具有法律效率的标准等,全部是“法律”的范畴。把“违章”提升到“违法”必然能够提高威慑力、震慑力,促进安全生产。

2、爆破队伍管理的缺陷与处理办法

爆破队伍管理的缺陷,一是,将爆破员当爆破工管理,降低了准入门槛,堵死了相关人员的晋升渠道。造成爆破操作人员,素质差,水平低,没有前途,没有人乐意干。二是,爆破技术力量、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煤矿往往将爆破作为一个辅助工序,不予重视,技术上没有晋升机会,行政上也没有晋升机会,造成没有专业水平的技术员、工程师。细看爆破过程,它比任何一个工序都复杂很多,危险很多,理应受到足够重视,给相关人员技术和行政的晋升机会,吸引优秀

人才从事爆破作业。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三是,爆破员分散管理,爆破员散落在各个采煤掘进区队,收入与采掘单位直接挂钩,大大增加了违法爆破的风险。四是,外来施工单位,自己爆破,但是他们人员流动非常大,根本没有合格的爆破员。五是,其他爆破安全相关人员管理不到位,素质不到位,很多人员难于胜任爆破安全工作。

爆破队伍管理的缺陷造成的恶果,就是“违法指挥,违法作业”事故不断。外委施工队伍造成的事故,例如,2014年6月11日,贵州省六枝工矿,爆破引起的煤与瓦斯重大突出事故,就是外包施工队伍缺少专业爆破人员,其他人员代替违法爆破造成等。

解决办法与效果预计,一是,将获得公安认证的爆破工按照公安部爆破的行业规矩定位爆破员,给予技术员待遇。对于新进入人员严格标准,严格按照爆破工程技术系列晋升要求,让优秀爆破员通过考核考试,能够晋升到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二是,矿井设立爆破技术人员岗位指标,明确相关职务人员数量,形成择优竞争上岗机制,优化爆破技术队伍。三是,集中管理爆破队伍,形成标准系列,实现专业化,并为爆破人员提供晋升通道。四是,统一管理外来施工队伍爆破作业,外来队伍无权直接爆破。五是,必须加强对爆破相关矿长、科长、区队长、安全监察员等的培训考核,使他们真正有能力管理爆破作业。

预计实施各项措施后,爆破队伍素质将大大提高,爆破事故将大大降低。

3、打眼过程中的管理缺陷与解决办法

打眼过程中主要管理缺陷,一是现场作业人员对突水预兆认识不清,出现突水、突出异常预兆,不认识,不汇报。二是,管理漏洞,打眼前,缺少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判别。 三是,预测预报不到位,四是,缺少实施监控系统,造成调度室等不能对现场情况进行监控。

管理缺陷造成的恶果,打眼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主要是打眼引起的瓦斯突出、突水,以及打眼设备电气失爆造成的瓦斯爆炸等。例如:

1)“2010.3.1”内蒙古骆驼山煤矿重大透水事故 2010年3月1神华乌海能源有限公司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死亡31名。 此次事故是富水的奥陶纪灰岩层透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涌水量“第二大”煤矿透水事故,涌水量在起初最大时达每小时7.2万立方米,仅次于1984年河北开滦范各庄煤矿发生的世界罕见的特大透水灾害。出现透水征兆后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在出现炮眼喷水、工作面片帮、附近巷道底鼓等透水征兆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未立即采取断电、撤人措施,继续进行抽排水作业。

2)1988年10月16日南桐矿务局鱼田堡矿,在有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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