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题目章节]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教具使用]__ 常规
[基本教材]《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教学目的] 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历史类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调整对象、渊源等基础知识,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具体制度打下理论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婚姻家庭的的概念;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
属性。
[教学方法] 课程讲授和典型案例结合。
[课时安排]__ 3课时 _____
[课程作业或思考题] 1、如何理解婚姻的概念及其含义?
2、为什么说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固有属性?
3、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自主选择吗?它的根本动因是什么?
[教研室领导对本教案意见] 同意按照授课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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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教学过程、步骤及内容
时间 分配 情况 10分 10分
教学重点、内容和步骤 教学方法与 手段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其历史类型 一、婚姻法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这一概念指出了婚姻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婚姻法按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广义婚姻法和狭义婚姻法。
(二)婚姻法的内容是婚姻家庭关系主体间的人身及财产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这一概念指出了婚姻法的范围。 二、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一)婚姻和家庭的概念。
介绍古代记载中关于婚姻概念的种种表述和局
讲授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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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20分 10分
限之处。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所承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讲授 1、婚姻是异性间互为配偶的结合。 2、婚姻必须是为当时社会所确认。
3、由法律所承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才具有夫
妻身份。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自然属性反映了婚姻家庭关系的特点,社会属性
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的
存续和发展。
正确认识婚姻家庭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关系,
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一) 计划生育的职能(二)经济职能
(三)教育职能。(四)扶养职能(五)精神情
感职能
案例分析四、我国婚姻法的历史沿革
(一)诸法合体时期的古代婚姻法。
列举我国唐律的户婚律。世界古代婚姻家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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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概况。巴比伦法、罗马法中的婚姻家庭问题。
(二)附属于民法的近代婚姻法。
列举大陆法系资本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英美法系国家的婚姻家庭法。
(三)形成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主义婚姻法。 列举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婚姻家庭法。我国的婚姻
讲授
家庭法。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课堂讨论 姻法
(修正案)。 五、婚姻法的特点
(一)普遍性。(二)伦理性。(三)强制性。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
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群婚制和对偶婚制是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制是阶级社会形成后的婚姻家庭制度。
一、群婚制
群婚制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血缘群婚制。
血缘群婚制又称血缘家庭,是群婚制的低级形式,也即同一辈份的男女互为夫妻。这种婚姻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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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的两性关系。
(二)亚血缘群婚制。
亦称普纳路亚家庭,是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排除了兄弟姐妹间的通婚。
二、对偶婚制
对偶婚是指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的婚姻。
对偶婚出现的意义:在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三、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的概念:又称个体婚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制是随着原始社会的崩溃和私有制的确立而产生的。
第四节 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历史发展 一、旧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
从婚姻缔结和婚姻解除两个方面了解古代的婚姻。
(二)男尊女卑、一夫多妻。
介绍古代的“三从四德”、“妇道”法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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