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海域) 建设依据 建设性质 工程规模 总投资 扩建 扩建前后用地面积均为360㎡ 50万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安溪益民加油站扩建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安溪益民加油站 安溪县龙门镇龙门村省道206线244公里+700米 主管部门 行业代码 总规模 环保投资 H6564机动车燃料零售 扩建后,年销售93#汽油110吨、97#汽油80吨、柴油140吨。 5万元 主 要 能 源 及 水 资 源 消 耗 名 称 水(t/a) 电(kwh/a) 燃气(t/a) 燃油(t/a) 燃煤(t/a) 其它
现状用量 450 8400 新增用量 0 0 预计总用量 450 8400 二、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概述 1. 自然环境概况
1.1. 地理位置、厂区及周边平面布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安溪益民加油站扩建项目位于安溪县龙门镇龙门村省道206线244公里+700米,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北面为空地,南面30米处为白炳灿民宅,东面为山地,西面为省道206线。厂区及周边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项目相关照片详见附图3。
1.2. 气候气象
安溪属南、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由于地形地貌之差异,形成内外安溪不同气候特征。外安溪属南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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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降水量1600毫米,夏季长而炎热,冬季短而无严寒。内安溪属中亚热带气候,因受西北方气流的影响,加上山脉走向不同,形成夏秋季局部多雷阵雨,故有“隔山不同风,同时不同雨”之说。年平均气温16℃—18℃,年降水量1800毫米,四季分明,夏不酷热,秋冷得较早,春来得较迟。
1.3. 排水去向及水文状况 1.3.1 排水去向
近期,项目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站区周边排水沟排入西溪。
远期,项目污水经市政排污管收集后进入计划建设的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溪。
1.3.2 水文状况
西溪又称蓝溪,发源于安溪县境内,为典型的山地河流,流域形状系数为0.133,呈狭长和不对称性,全长145公里。年内流量分布不均,河水丰水期一般集中在5-9月,流量占全年的67%以上,河水涨落明显受到降雨的影响。11月至翌年2月为河水枯水期,河水流量骤减,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28.6亿m3/a,年均流量为90.7m3/s,枯水季节多年平均流量为31.1m3/s,最枯流量为5.0m3/s~11.0 m3/s。西溪主要支流有:小蓝溪、龙潭溪、双溪、金谷溪;小支流主要有:坑仔溪、举口溪、霞镇溪、蓬莱溪、石竹溪、龙口溪、参内溪等。
安溪县龙门溪,又称坂头溪,是蓝溪的最大支流。发源于厦门同安县西北部水洋山(海拔756米),初由西南向东流4.5公里后转北流,入安溪县龙门乡,流经龙门、官桥等乡镇,沿途纳桂溪、仙地溪、寮山溪3条主要支流,于官桥汇入蓝溪,全长27公里,流域面积203平方公里,河道比降13.5‰。
2. 社会环境概况
安溪县龙门镇位于安溪县南部的东岭北麓,北纬24°57′,东经118°05′。东邻南安市翔云乡,南连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西与虎邱镇、大坪乡交界,北和官桥镇接壤,面积156.33平方公里。辖山头、美顶、美内、美卿、榜寨、寮山、龙门等31个行政村,全镇16657户,总人口6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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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以农为主,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以马铃薯为主的蔬菜主导产业。创办有石材厂、机砖厂、服装加工厂、水电站、鲟鱼养殖厂等。
3. 环境功能区划、执行标准及环境质量现状 3.1. 水环境功能区划、执行标准及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泉州市人民政府2005年3月),西溪主要作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工业用水、农灌、游泳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为III类,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根据安溪县监测站近期的监测资料,西溪水质现状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3.2.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执行标准及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功能区,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3. 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执行标准及环境质量现状
所处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类别为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区域噪声≤60dB,夜间区域噪声≤50dB。西面为省道206线,道路两侧区域执行GB 3096-2008《声 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即昼间区域噪声≤70dB,夜间区域噪声≤55dB。
为掌握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噪声现状,本次环评进行了一次监测。监测方法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及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时项目正常运营,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1,具体监测点位详见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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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监测时间 昼间LAeq(dB) 57.8 61.5 58.6 57.5 57.6 61.3 58.5 57.4 区域环境噪声 监测点位 2011年3月9日 10:00-11:30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环境(西侧除外)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西侧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噪声标准》4a类标准。厂界(西侧除外)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西侧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
4. 排放标准
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近期,项目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排放标准,其部分指标详见表2。
表2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排放标准部分指标 CODCr (mg/L) 100 BOD5 (mg/L) 20 SS (mg/L) 70 NH3-N (mg/L) 15 远期,项目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计划建设的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溪。根据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B标准。其部分指标详见表3。
表3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标准
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B标准 pH CODCr (mg/L) 500 BOD5 (mg/L) 300 SS (mg/L) 400 NH3-N (mg/L) —— 8 6-9 6-9 60 20 20 - 4 -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具体见表4。
表4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m) 15 20 30 40 二级 10 17 53 100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120 (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0.40 汽车尾气排放执行GWPB1-1999《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4.3.噪声标准
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4类标准,其余三侧执行2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详见表5。
表5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2 4 昼间LAeq[dB(A)] 60 70 夜间LAeq[dB(A)] 50 55 4.4. 危险废物
项目油罐内沉积的油渣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做好存放。
三、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目标 1. 主要环境问题
通过工程分析,结合周围环境特征,确定该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 (1)项目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影响;
(2)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进出加油站的车辆排放的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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