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发生燃修费,一律不予报销。(5)保险费。统一规范公务用车保险管理工作,在公务用车保险期满前及时办理下一年度的保险手续,并按规定履行报销手续。(6)印刷费。区委和区委办公室的文件确需在文印中心印刷的,必须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由秘书科统一扎口把关。
3.报销凭证使用。经办人应按原始凭证的项目类别将票据分类整理、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或单据粘贴单的背页,并按规定准确填写时间、事由、金额等信息。差旅费报销单用以报销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以及苏通卡不通用地区的过路过桥费等;单据粘贴单用以报销除差旅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所报销的经费支出必须真实、准确,票据正规、合法,禁止白条或普通收据报支有关费用。
4.报销费用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采用银行转帐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用现金方式支付。
三、往来资金管理
- 11 -
1.公务活动需要借款时,借款人须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据,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到财会室自行办理借款手续。
2.公务活动结束后,借款人应在15日内到财会室结清借款。前次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办理新的借款。财会室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借款,对于逾期未还者,财会室可以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
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财会室每年应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口径和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的通知,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公积金存缴基础,并每月按时缴纳。
- 12 -
接待工作制度
一、区委办公室的接待工作由秘书科统一扎口,各科(局)室及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本着“热情周到、对口接待、勤俭节约”的原则,按国家、省、市、区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统筹安排。
二、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办公室就餐接待工作,由相关人员先向分管主任申请办理,经批准后,填写就餐通知单,秘书科凭单安排。特殊情况未及时填写就餐通知单的,经主任同意后可通知秘书科先行安排,但在3日内必须补签相关手续。区直各部门和乡镇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三、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数,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形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办公室内部加班就餐须填写就餐接待通知单,经分管主任批准后,由秘书科安排,标准为20元/人,不得安排烟、酒及饮料。
四、就餐接待通知单必须注明申请科(局)室或申请人、就餐接待事由和标准等,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安排。
- 13 -
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一律不得安排洗浴和KTV等娱乐项目。
五、对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自行安排的,一律不予报销。对超标准接待开支的费用,超支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六、就餐发票须附就餐通知单方可报销。 七、接待任务结束后,秘书科及时做好接待工作反馈意见的收集和相关资料的登记、存档工作。秘书科对来客来宾接待就餐开支情况,定期统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14 -
物资(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和领用
管理制度
一、办公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用品和设备,包括办公设备、日常办公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二、物品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凡需购置办公用品和公共物品,由所需科(局)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购物申请单,所购物品必须填写清楚名称、数量和规格,经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由秘书科统一购置。金额超过500元的,须经主任审批。其他科(局)室不得自行采购。
三、秘书科工作人员凭购物申请单,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三天之内按要求购置。特殊情况下未及时填写购物申请单的,经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可先行购置,事后三天内必须补填购物申请单。物品购置价格应不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禁止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和产地,不得专门定制或单独设定配置,不得超标采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