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打算(2)

2010-06-17 23:43

  3、巩固“三进中心”成果。中心按照应进俱进、提速提效、强化责任的要求,对照市直37个单位签订的《“三进中心”确认书》,进一步抓好应进审批项目、收费项目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梳理审批项目的办事流程,对承诺时限、窗口办件人员和窗口管事领导,提出针对性具体要求。目前,市直经过确认应进的213项审批项目已全部进入中心办理,80项应进收费项目进入中心实行一口收费。市直37个、区直15个单位进驻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按照“综合、联动、精干、高效”的原则,中心服务窗口重新进行调整,内设独立窗口由16个增至18个、综合窗口4个。同时,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就调整或充实窗口工作人员反复协调,一批政治合格、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的业务骨干进入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得以整体提高。在应进项目的具体落实和办理过程中,有些单位相继提出个别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回单位办理的要求,如市国税局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市地税局发票使用和管理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审批,市港口管理局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许可,市公安局民爆物品管理等。本着实事求是和便民的原则,中心逐项分析,调查摸底,权衡利弊,协调解决,严格把好项目进出关。凡是要求调整回单位办理的项目必须首先书面报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呈报市政府领导;再由中心对接后拿出处理意见,报告给市政府领导后,答复有关单位。经协调,市国税局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因政策调整不再单列为行政审批项目;市港口管理局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许可在港口方便办事人申报,仍纳入“中心”管理;其他行政审批项目均不拆回,仍在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

  4、形成“四级审批促提速”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总结探索,针对窗口项目的复杂和难易程度,逐步形成了“四级审批”的工作机制。即:即办件项目由窗口即收即办;授权审批的一般承诺办件项目由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直接办;承诺办件属分管领导直接审批的由单位领导每周两次来中心坐镇办;上会研究、专家论证或需多个单位审批办理的承诺件通过并联审批方式限时办。目前,在中心应进俱进的承诺办理的审批项目中,80%以上在窗口即受又理,实现了两次终结的目标要求,即第一趟受理申报材料,第二趟对符合条件的办结审批办证手续。为强化监管,中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电子跟踪系统,对登录电脑的承诺件,跟踪办理情况,超时警告,确保了承诺件的限时办结。

  5、开展“五个一”服务,优化创办企业的审批流程。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了“五个一”服务工作机制,即实行“一头受理、一窗办理、一单到底、一口收费、一责终身、限时办结”制度。工商局窗口作为首办窗口,负责统一受理企业注册申报,利用计算机一次性完成采集企业相关信息,通过电脑网络传递质监局、卫生局、文化局、国税局、地税局的服务窗口,避免申请人反复填表,相关证照同时启动办理程序,提供“一条龙”服务。整个流程办事时效由原20个工作日减至7个工作日内。1-7月份,共为171户企业提供了这种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推行“保姆式”服务。

  2007年底,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市政务中心代拟了《池州市招商引资“保姆式”服务暂行办法》并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市政务中心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在落实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转变服务观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总结出一套较为完善的服务工作机制。

  1、健全保姆式服务的制度体系。建立了统一调度“保姆”责任人制度、“保姆式”服务分级协调制度、“保姆”人员库制度、“保姆式”服务定期协调会议制度、“保姆式”服务档案管理制度、“保姆式”服务督办考核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保姆式”服务的工作要求、服务规范和责任追究,给投资项目的落户、建设、生产和经营提供了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障,确保了“保姆式”服务在实施过程中有章可依,照章办事、违章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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