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二○一四年六月·杭州
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于2006年1月1日生效,2007年9月,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风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环保效益,对于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国家支持和鼓励对风电的开发。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虽然省内水力资源较为丰富,但是水电开发已达80%以上;常规能源资源中,煤炭资源贫乏,石油、天然气尚未发现,属南方缺能省份之一。在风能资源方面,福建省属于全国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大规模开发福建省丰富的风能资源,有利于减少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满足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实现能源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加快开发福建沿海风能资源,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在莆田市南日岛以东0~14km海域建设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0MW。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217号”文同意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本工程属新建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海洋主管部门核准。受建设单位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我院于2012年9月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2 项目内容
1.2.1 项目组成
工程包括风电场、电缆和升压站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00台4MW风机及配套升压设备、35kV海底电缆(从风电机组至东罗盘岛升压站)、220kV送出海底电缆(从东罗盘岛升压站至南日岛升压站)及2座220kV陆上升压站。 1.2.2 生产工艺
运行期仅是风电向电能的转化过程,该转化过程本身不产生污染物,生产工艺见图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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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达到风机额定启动风速,风机启动 当发电机转速超过额定转速时,发电机开始并网发电,出口电压690V 通讯线路 电力经35/0.69kV风机配套升压设备升至35kV,采用单元接线方式 集控中心集中监控 35kV线路 220kV风电场升压站 图1.2-1 风电场生产工艺图 1.2.3 生产规模 工程拟安装100台4MW风机,装机容量400MW。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风机地基基础设计级别为1级。本工程220kV陆上升压站结构级别为2级,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1.2.4 建设周期 工程首批机组发电工期为20个月,总工期48个月。 1.2.5 工程投资 工程静态总投资742654.98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786018.91万元(不含海岛至陆上送出工程投资),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9404.4万元,占总投资的1.27%。
工程主要特性详见表1.2-1。
工程特性表
表1.2-1 名 称 经度(东经) 风 电 场 场 址 纬度(北纬) 平均海平面高程 海底高程 平均高潮位 平均低潮位 m m m m 单位(或型号) 数 量 备 注 0.225 0~-30 2.63 -2.10 国家85高程 119°28′~119°40′ 25°12′~25°1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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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年平均风速(90m高度) 风功率密度(90m高度) 盛行风向 台数 额定功率 风电机组 风电场主要机电设备 主要 设备 主要机电 设备 叶片数 风轮直径 轮毂高度 单位(或型号) m/s W/m2 台 MW m m km km 台 MVA 回 kV 高桩低承台基础(F1区水深较深)/高桩低承台基础(F2区水深较浅) 地质条件复杂,不同区域地质情况变化大 m2 m2 月 MW 万kW?h h 万元 万元 数 量 9.8 919 NNE、NE 100 4.0 3 130 90 100 118.1 10.8 2 200 17/1 35/220 备 注 35kV/220kV 机组升压设备 35kV海底电缆 220kV海底电缆 型号 主变压器 升压站 出线回路数及电压等级 台数 容量 出线回路数 电压等级 SZ11-200000 /220kV 型式 风电机组基础 土建 地基特性 南日岛陆上升压站 东罗盘岛岛升压站 总工期 装机容量 年上网电量 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工程静态总投资 67/33 4062 2398 48 400 138373 3459 742654.98 786018.91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升压站 施工 经济 指标 概算 施工工期 指标 工程动态总投资 1.3 项目选址方案
工程选址需考虑场区水动力、岸线稳定、地形地质等环境条件,还应符合当地的海洋功能区划及沿海规划,应该考虑港口、航道、滩涂等海洋开发活动现状及远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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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应避开军事用海、用地限制区域等环境与军事保护区,在不涉及保护区范围和功能的条件下规划风电场选址。最终场址选在南日岛以东0~14km海域。
场区内主导风向、主要风能方向均集中在NNE、NE等,因此,本报告主风能方向取NE-SW向。主选机型按主风能方向(东北-西南)间距取910m(约7.5D),垂直主风能方向(西北-东南)间距约取520m(约4.5D)布置,并尽量考虑节约和集约使用海域。
1.4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
(1)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将包括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3000万kW。
(2)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项目为海上风电场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项目。
(3) 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风电场是《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规划的南日岛海上风电场。 根据《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本工程风电场区和电缆路由均位于南日岛农渔业区,工程施工期主要有风机桩基施工、海缆敷设产生的悬浮物对周围海水水质的影响,随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养殖区影响是短暂的,工程建成后可以继续养殖。本工程属于新能源工业用海,符合该区域兼容新能源工业用海、滨海旅游用海的要求。
《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提出“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继续加快陆上风能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莆田平海湾、宁德霞浦、漳州六鳌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启动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到:“新能源开发。加强新能源资源调查和评价,优先开发技术比较成熟、可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好的新能源。积极推动风能规模化开发,加快推进莆田平海湾、宁德霞浦、漳浦六鳌、温州洞头、瑞安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海上风能基地。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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