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分析1(3)

2019-08-20 19:41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分析 11

② 模板设计图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③ 模板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3)包括:

① 对紧急事故和安全灾害及后果及的辨识、评价。 ② 规定应急救援的组织及人员的职责。 ③ 规定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和协调。

④ 明确应急救援中可使用的设备、设施、物资、资金、人力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

部援助资源)等。

⑤ 确定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措施。 ⑥ 规定现场恢复程序

⑦ 其他(如应急培训,演练的具体要求)

案例17

背景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00㎡,砖混结构,地上三层,现场施工期间,设备总用电量49KW,现场总配电箱下设1,2号两个分配电线。1#配电箱主要负责给一个木工及两个钢筋工加工机械供电,2#配电箱主要负责给一台砂浆搅拌机配电,生活区照明有2#配电箱配电,现场照明有1#配电箱供电,现场安装电焊机一台,其电源线直接接在1#分配电箱上。

问题

1. 该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是否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什么样的临时用电工程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 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是否存在错误?并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

1) 需要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50KW以上或超过五个配电箱时,需要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 存在错误:

一、照明用电由动力分配电箱供电,正确做法: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形成两

个照明回路。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二、电焊机电源线直接引在1#分配电箱,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

开关箱。

案例18

背景

某住宅楼工程,现场安装一台24m高的龙门架来解决垂直运输问题。龙门架运到现场后,项目部由技术人员提出的施工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经现场机务人员向项目经理请示同意后,但在使用的第二天,发生了钢丝绳断裂施工,造成吊兰坠落,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问题

1. 现场龙门架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 2. 龙门架应装设哪些安全装置?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分析 12

3. 该龙门架如采用缆风绳进行锚固,则应采用几组缆风绳?

【答案】

1) 不符合要求,因为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

2) 安全装置有:吊篮安全停靠标志,钢丝绳端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装置,钢丝绳过路保

护装置,钢丝绳拖地保护装置,信号联络装置,警报装置和进料门等。 3) 应设两组缆风绳。

案例19

背景

某汽车模具厂厂房工程,现场工作人员采用钢管和扣件搭设了一座临时移动平台用于电桥安装作业,平台高3.5m,5㎡,5月26日上午,作业人员利用该平台完成了一端桥架的安装。在改变作业位置时,作业人员因贪图方便,站在平台上指挥工友在下面推动平台向前移动。在推动过程中,造成平台失稳,造成1死1重伤的事故。

问题

1. 对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面积和高度设计有何规定? 2. 对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应如何防护? 3. 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允许带人移动?

【答案】

1) 面积不得超过10㎡,高度不得超过5m。 2) 台面脚手板应铺满钉牢,周围设防护栏。 3) 不允许。

案例20

背景

某市107国道改道施工时,指挥部决定拆除一幢影响道路拓宽的职工住宅楼,由负责107国道改造施工的市发展公司将拆除工程承包给了某爆破队(有爆破资质),该住宅楼为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50㎡,爆破队负责人在进行完技术交底后便离开了现场,但现场领班为了减少炸药的使用量,对施工方案进行了修改,组织工人将承重墙每隔0.5—0.8m凿开若干空洞(空洞均为1.5m长,0.5m高)严重破坏了墙体的承重结构,致使墙承重力不足,造成坍塌,造成7人被埋,4人死亡,3人重伤。

问题

1. 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 进行爆破拆除施工,应如何购买炸药?

3. 爆破拆除设计必须经过项目经理部安全评估和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此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

1) 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负责现场施工的领班私自修改施工方案,违章指挥

工人盲目的在墙上凿孔,致使墙承重截面不足,造成坍塌。

2) 爆破工程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地点购

买。 3) 不正确。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分析 13

案例21

背景

某五星级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3000㎡,地下两层,局部三层,基坑-10m,采用1:3放坡大开挖,采用土钉墙支护,底板施工阶段,正值雨季,现场通过有效降水,合理排水,有效的保证了施工质量,没有出现滑坡和坍塌问题。

问题

1. 基坑支护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2. 对地下水的控制通常有哪些方法?

3.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渗水和漏水,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案】

1) 主要有:简单水平支护,钢板桩,水泥土桩,土钉墙。地下连续墙,钢筋混凝土排

桩,锚杆,逆座拱墙,原状土放坡,桩墙加支撑系统,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式组合。

2)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积水明排;真空井点降水;喷射井点降水;井管降水;

截水和回灌等。

3)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渗水和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在坑底设排水沟。引

流修补,混凝土密实封堵,压密注浆,高压混凝土喷射注浆等。

案例22

背景

某锅炉房改造项目,电焊工张某负责锅炉房给水管道支架焊接工作,在作业点,电工将电焊机电源线接在圆无齿锯使用的开关箱上,张某登上用钢筋焊制的人字形爬梯准备作业,由于焊把线老化,导致张某遭电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

1. 电焊机使用的开关箱是否有要求,请说明。

2. 对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和焊把线的长度有何具体要求?

3. 电焊机施焊现场10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

1) 有特殊要求,在标准开关箱配置基础上,还应该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2)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m,焊把线一般不超过30m。 3) 正确。

案例23

背景

某企业2008年拟将该企业兴建的商务楼改为商务酒店,由于工期紧,该企业边进行图纸报审边进行招标。经招标,某装饰公司获得中标。工期为2008年5月15日到9月15日,必须保证十一黄金周开业。否则,工程逾期一天罚款一万元,鉴于资金紧张,承包方(乙方)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分析 14

与2008年5月5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固定总价承包合同。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甲方擅自修改了外立面设计和外门头超越建筑红线的原因,施工图纸未经过审批,所以未取得施工证,甲方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半个月。预付工程款也未按合同约定拨付,乙方在会议中同意,但在会议纪要中有记录。

6月15日,甲方办理完手续,乙方为保证按期完工,在抢攻中忽略了施工质量,在质检站抽检过程中,外墙瓷片粘贴不牢固,拉拔试验不合格,被要求返工,直到10月30日才竣工。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工期,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20万元,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造成的。乙方为保证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 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

2. 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答案】

1) 合适,因为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容易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

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根据该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甲方的资金状况,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

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采用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表达。否则,在合同双方在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因口头合同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在会议中要求暂停施工,乙方亦同意.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形式认可,所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所以对于双方就工程变更方面所发生的争议,以此只能以原合同规定为准。

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一个月,因此乙方有权就此提出索赔,乙方虽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内,乙方仍有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对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交付逾期15天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案例24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人)与2007年3月3日与业主签订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款7000万元,合同方式采用可调整价格合同,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除了通用条款约定的价格调整因素,在专用条款也约定了价格调整因素,比约定考虑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结算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调值公式进行计算,该工程于2007年3月20日开始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2007年4月2日,由于市政管线检修停水,造成停工6h,4月4日,施工现场电缆短路停电,造成停工5h,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分析 15

事件二:2007年4月23日,由于市供电局停电,造成停工4h, 4月25日,由于大雨造成供电线路跳闸,造成停工2h,4月27日,与本工程相邻的另一施工工地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挖短供水线管,造成停工3h,

问题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中,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

整包括哪些内容?

2. 对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根据合同要求对合同价款进

行调整?为什么。

3. 施工中发生了承包人认为应该调整价款的事件,承包人应如何通知工程师,工程师

受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

【答案】

1)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以下内容:

①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格。 ②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

③ 一周内非承包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工程累计停工超过8h。 ④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事件一不可以要求调整价款,4月2日的市政管线检修停水造成停工6h,而4月4日施工现场电缆短路停电造成停工5h,是承包方自身的原因,不属于可调整价格范围,故一周内累计停工时间只有6h,并未超过8h,故不能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对于事件二,三次停工都是由非承包原因造成的,并且累计时间超过8h,故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若发生了合同价款需要调整的因素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做为追加价款,与原合同价款一并支付,工程师受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改调整。

案例25

背景

某图书馆拟重新铺设广场砖,2008年1月该图书馆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的估算工程量为6200㎡,单价为210元/㎡,(其中主材选用山东白麻烧毛板,主材价格为135元/㎡,由业主直接供应,)合同工期六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 开工前承包商向业主提供估算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函,业主向承包商支付估

算合同价款10%工程款。

2. 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进度款超过工程估算价款50%的下一个月起,至第五个

月均匀扣回。

3. 业主自第一个月起,每个月按5%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留质量保修金。 4. 当累积完成实际工程量超过(或低于)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1.1).

5. 由业主直接供应的主材应在当月发生的工程款中扣除,且每月签发付款金额最

低为5万元。

承包商每月完成并经签证确认得工程量见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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