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3)

2019-08-20 20:18

务必要高度重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要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中的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增加农民、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对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金家庄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通知

金家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一 共印8份

附件:

金家庄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

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贺应旭 区政府

副组长:沈 霓 区国土分局 翟光荣 慈湖乡政府 成 员:钱德俭 区发经信委

任 斌 区监察局 王 平 区民政局 黄 翔 区财政局 卞克俭 区住建委 唐 鸣 区农委 汤深礼 区政府法制办 徐景华 金家庄公安分局 王立义 区国土分局 沈春霞 慈湖街道办事处 胡卫健 慈湖乡政府 易家乐 慈湖国土所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金家庄国土分局,沈霓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立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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