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及明细账的设置(6)

2019-08-30 22:10

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账,分别冲减有关成本。市政配套费(此科目进入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市政配套费似乎更合适)是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视能否区分负担对象等情况,有不同的归集方法,具体如下:

(1)能够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

时性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

(2)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将其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工的商品性建设场地,改变用途为房屋开发时,应将商品性建设场地的开发费用转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开发产品——商品性土地”账户。

(4) 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开发的土地,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进行归集,待开发产品投入使用时,应按一定的标准分配房屋建筑物和商品性建设场地应负担的土地开发成本,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开发产品——商品性土地”账户,贷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开发成本结转房屋开发成本时,应采用平行结转法,即土地开发成本项目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应结转为房屋开发成本项目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成本项目中的前期工程费应结转为房屋开发成本项目中的前期工程费。

2. 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是指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和“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具体包括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划设计费、勘测丈量费、“三通一平”费、临时设施费、预算编审费以及其他前期工程费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异地绿化建设费、人防异地建设费、消防图纸审查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工程质监费、防雷图纸及检测、施工抗震设防技术审查费、工程招标代理费、图纸审查费、散装水泥费、环评报告编制费及招投标管理费等。规划设计费是指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园林设计、自来水设计、电力设计、人防设计、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等费用,如遇到比较复杂的地质,还需要进行岩土设计,会发生岩土设计费。勘测丈量费用指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七通一平”费是指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预算编审费是指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

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前期工程费,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前期工程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应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 3. 建筑安装工程费

26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费用(含设备费、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具体包括土建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装修工程费等。

土建工程费是指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费,土建结构工程费(含地下室部分)。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安装工程费是指主体工程内的照明等电气设施安装费,主体工程内的通讯、保安监视、有线电视系统等电讯设施安装费,主体工程内的上下水、热水等给排水设施安装费,主体工程内的电梯及其安装、调试费,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控制、楼宇自控系统等空调设施安装费,主体工程内的自动喷洒、消防栓和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安装费,主体工程内的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安装费,主体工程内的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费。上述各项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还应分别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装修工程费是指内外墙、地板(毯)、门窗、厨洁具、电梯间、天(顶)棚、雨篷等的装修费,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甲供材料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房屋,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般采用出包的方式,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应依据“工程结算单”,企业承付的已完工程价款确定,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建安发票(注意:包含甲供材)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账户。 4. 基础设施费

基础设施费是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小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照明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红线外两米与大市政接口的费用,以及向水、电、气、热、通讯等大市政公司交纳的费用。具体包括道路工程费、供电工程费、给排水工程费、煤气工程费、供暖工程费、通讯工程费、电视工程费、照明工程费、景观绿化工程费、环卫工程费、安防智能化工程费以及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等。

供电工程费是指变(配)电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给排水工程费是指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以及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煤气工程费是指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发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供暖工程费是指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通讯工程费是指电话线路的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电缆集资费,交纳的电话增容费等。电视工程费是指小区内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照明工程费是指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景观绿化工程是指小区内景观建设、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环卫工程费是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安防智能化工程费是指小区内安防、监控工程费。

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基础设施费,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基础设施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基础设施费,应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 5. 公共配套设施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可区分为以下情况:(1)在开发不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成本)、变电所(建筑成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和自行车棚等设施的支出。(2)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和球场等设施的支出。(3)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

27

投资来源的费用。(4)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项目,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配套设施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如果发生的配套设施支出,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进行汇集,待配套设施完工时,再按一定标准(如有关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配套设施费”账户,贷记“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 6. 开发间接费

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房屋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用”账户进行核算,期末,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开发产品成本。应由房屋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成本项目,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开发间接费”账户,贷记“开发间接费用”账户。

(四)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完成开发过程的商品房、周转房及投资性房地产,应在竣工验收以后将其开发成本结转“开发产品”账户。会计人员应根据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记录的完工房屋实际成本,计入“开发产品——房屋”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的贷方。

(五)房屋开发成本核算方法举例

【例4-1】致远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A、商品房B,在20×9年度共发生了下列有关开发支出:(1)2月份,用银行存款支付征地拆迁费3000万元,其中商品房A应负担2000万元,商品房B应负担1000万元(2)3月份,用银行存款支付承包设计单位设计费100万元,其中商品房A的设计费80万元,商品房B的设计费20万元。(3)5月份,用银行存款支付承包施工企业基础设施工程款为80万元,其中商品房A应负担的工程款为60万元,商品房B应负担的工程款为20万元。(4)7月份,根据工程结算单,应付甲承包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款1000万元,其中商品房A应负担的工程款为600万元,商品房B应负担的工程款为400万元。(5)根据小区内建设一公共配套水塔,其中应由商品房A负担的水塔配套设施费为40万元,商品房B负担的水塔配套设施费为10万元。(6)8月份,共发生开发间接费用20万元,其中应由商品房A负担15万元,应由商品房B负担5万元。(7)假设小区内还有一公共配套未完工,经主管部门同意用其预算成本10万元。

1.根据上述资料(1)根据有关部分规划(拆迁)批准文件,凭借双方签订的拆迁 补偿合同和收款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商品房A)20 000 000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商品房B)1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000

2.根据上述资料(2)依据结算单及设计发票和银行付款凭据,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前期工程费(商品房A) 800 000 ——前期工程费(商品房B)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28

3.根据上述资料(3)依据结算单及建筑发票和银行付款凭据,致远地产公司应 作以下财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基础设施费(商品房A) 600 000 ——基础设施费(商品房B)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0 000 4.根据上述资料(4)依据结算单和建筑发票,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费(商品房A) 6 000 000 ——建筑安装工程费(商品房B) 4 000 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甲施工单位) 10 000 000 5.根据上述资料(5)依据公共配套(水塔)计算分配表,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财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公共配套设施费(商品房A) 400 000 ——公共配套设施费(商品房B) 100 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水塔 500 000 6.根据上述资料(6)依据开发间接费用分配表,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开发间接费(商品房A) 150 000 ——开发间接费(商品房B) 50 000

贷:开发间接费用 200 000 同时应将各项房屋开发支出分别计入各有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

7.假设A商品房公寓已完工,但配套设施尚未完工,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用其预算成本9万元,预提计入成本。 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公共配套设施费(商品房A) 100000 贷:预提费用 ——预提配套设施费 100000

(注:将来实际发生的配套设施费,如果大于或小于预提的部分可于发生的当期增加或减少在建工程开发成本,数额不大也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8.依据开发产品结转明细表,应将完工验收的商品房的开发成本结转“开发产品”账 户的借方。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开发产品——商品房A 28 050 000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商品房A) 28 050 000 借:开发产品——商品房B 14 550 000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商品房B) 14 550 000

9. 假设B 商品房完工后直接用于出租,假定按成本模式核算,结转其实际成本。

借:投资性房地产——商品房B 14 550 000 贷:开发产品——房屋开发(商品房B) 14 550 000

根据网友涯思女士的建议,我再举一个例子,更详细的介绍下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程序和房地产企业间接成本的分配方法:

【例4-涯思专例】

致远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A(写字楼)、商品房B(住宅),本案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0,可以建设商品房20000平方米。其中商品房A-5000平方米,商品房B-15000平方米。在20×9年度共发生了下列有关开发支出:(1)1月份,用银行存款支付征地拆迁费3000万元,契税90万元。此土地占地10000平方米,根据公司设计部出具的图纸,根据

29

占地面积法,测算出商品房A占地6000平方米,商品房B占地4000平方米,可以计算出其中商品房A应负担1854万元,商品房B应负担1236万元

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前,未达到结转收入成本的条件时,土地成本存在于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应该按照占地面积法分配商品房A和商品房B的土地成本。

商品房A:3090*6000/10000=1854万元 商品房B:3090*4000/1000=1236万元

根据有关部分规划(拆迁)批准文件,凭借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和收款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分录如下:1.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商品房A 1854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商品房B 1236 贷:银行存款 3090

在此特别强调的是:房地产企业拿到土地时,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还没有进行,也就无法将土地分配到不同类型的商品房(商业、住宅)和不同的楼号。这时候,财务的账务处理就只能笼统些,走一下过度科目,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再转入各种类型的商品房,即: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

然后根据公司设计部提供的施工图的商品房类型、户型、面积等制作凭证。(假设项目不大,也可以将土地成本按照合适的分配方法直接转入开发产品)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商品房A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商品房B 贷: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2月份,用银行存款支付设计院设计费100万元,设计费一般是按照建筑面积法为单位收费的,其中商品房A分摊的设计费:100万*5000/20000=25万元;商品房B分摊的设计费:100万*15000/20000=75万元

分录如下:依据结算单及设计发票和银行付款凭据,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商品房A) 250 000 ——前期工程费(商品房B) 7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3)3月份,用银行存款支付承包施工企业基础设施工程款为60万元,基础设施费一般是按照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成本的。其中商品房A应负担的工程款为60*5000/20000=15万元,商品房B应负担的工程款为60*15000/20000=45万元。

依据结算单及建筑发票和银行付款凭据,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财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商品房A) 150 000 ——基础设施费(商品房B) 45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4)10月份,根据工程结算单,应付甲承包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款3000万元,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根据设计的要求施工,经双方最终决算确认或经造价师事务所二审定案。其中商品房A应负担的工程款为700万元,商品房B应负担的工程款为2300万元。

依据结算单和建筑发票,致远地产公司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商品房A) 7 000 000 ——建筑安装工程费(商品房B) 23 000 000

贷:预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甲施工单位) 24 000 000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甲施工单位) 6 000 000

30


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及明细账的设置(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李志河 王云版现代教育技术第一章期末考试重点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