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炊事员须经常保持饭堂的清洁卫生,要求饭堂供应的餐具、炊具无油腻,桌凳清洁并按规定对餐具进行消毒。
8、2、2菜质量要求:饭不能夹生,菜不能缺味,经常变换供应品种,并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水平。
8、2、3严格执行开饭、停止供饭时间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小灶。
8、2、4饭堂用具整理有条有理,定期盘点,发现缺失要追究炊事员的责任。 8、2、5炊事员每天需按规定采购食堂原料,保证新鲜。采购的原料要进行数量、质量验收,如数量、质量不符的以验货员的为准。
8、2、6用餐结束后,炊事员应及时清理餐具,打扫卫生。
8、2、7炊事员应核算当天的成本情况,做到不超标,不短缺,配合行政财务主管作好食堂的成本核算。 8、3 操作注意事项
8、3、1 认真做好食堂、饭菜及个人的卫生工作,防止病从口入。 8、3、2 注意收支平衡,严禁中饱私囊,贪污食堂费用。 8、3、3 要树立良好的餐饮服务意识。
9、生产岗位操作规范参照《生产管理》部分,此处从略。
第二章、人事管理
1、准则
1、1 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基本准则,结合国家其他相关法规和×××总部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制所称员工,是指本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因业务需要而临时招聘的人员不在此列。
1、3本制度执行中如发生疑问时,由行政人事部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高一级主管解释并修正之。
1、4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担保、工作时间、工资、请假休假、培训、调迁、停薪留职、考勤、考核、奖惩、解职等事项除国家有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1、5本制度的操作规程详见“行政人事作业规程”。 2、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人事部门全面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利用,每月月底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月人力资源运行报告,每年初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及下年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报告。 3、员工服务守则
3、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规章,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諄諄教诲。 3、2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品质,增加生产,对外应保守业务或职务上机密。
3、3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
3、4工作事宜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3、5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依据规定上下班,有事请假,并亲自打卡,不得委托或代人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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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招聘制度
4、1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4、2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或要求公司安排工作,需统一参加公司的招工考试,属特殊情况的,需由厂长以上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保证书。
4、3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内部员工引荐的同样参加考试,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引荐人员获准招聘后,引荐人必须立下保证书。
4、4所有应聘人员除经厂长以上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4、5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验下述材料,需提交原件的由行政人事部门按规定确定收取、保管。
4、5、1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的招聘表格。 4、5、2学历、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4、5、3个人简历。 4、5、4近期相片6张。
4、5、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5、6体检表(或健康证)原件、复印件。
4、5、7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4、5、8员工引荐保证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4、5、9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4、5、10上海市的城镇户口的人员,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劳动手册,并由行政人事部门保管,离职时按规定办理后交还。 4、5、11招聘外地的员工需提交有效暂住证。
4、6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工资按总部有关规定确定或按招聘计划确定办理。 4、7试用工作由厂长决定,行政人事部门统筹安排并负责监督,所在部门主管管理。
4、7、1试用期间表现特优人员,经直属主管呈报厂长同意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1/2。
4、7、2试用人员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行政人事部、厂长审定认为合格后,由行
政人事部发给转正通知书,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4、7、3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7、4一般生产工人需经公司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并经班组鉴定,上级主管同意后才能转正。
4、7、5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按上海市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户口调动。 4、8招聘申请:
4、8、1技术、管理人员的招聘:由行政人事部门提交招聘计划,报厂长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门操作。
4、8、2生产工人的招收:由生产部门向行政人事部门提交招聘计划,由行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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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门报经厂长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门和生产部门具体操作。 5、担保制度
5、1经本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时, 应于任职一周内办理经济担保手续(招聘时需声明)。 5、2 担保人分为团体担保、个人担保、财产担保。
5、2、1 团体担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在案的公司或商号。
5、2、2个人担保: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或固定资产的人士,且其为本地户口。 5、2、3 财产担保:以个人房产作担保。
5、3担保人在职期内或离职后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其不法行为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需签订担保责任书)。
5、4人事部门接到担保书后应及时予以核实,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更换担保人。
5、5 被担保人中途换保,应拿新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给人事部门核实无误者,方得取回原担保书。
5、6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有改变时,应由担保人或被担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5、7 担保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担保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担保人,并应于下列事件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担保人: 5、7、1担保人死亡或犯案的。 5、7、2担保人宣告破产的。
5、7、3担保人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的。
5、7、4担保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担保的。 5、7、5不欲继续担保的。
5、8被担保人离职时,应将手续办理移交完毕,始得由本公司发还原担保书,解除担保责任。
5、9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担保人: 5、9、1服务本公司员工。
5、9、2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与被担保人共同财产之亲属。 6、员工异动制度
6、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特长和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调动前各部门及个人可以向公司陈述意见,一经调动,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部门应合理安排被调动员工的工作。
6、2生产线员工内部调动,由生产部提出调动申请,报厂长审批,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6、3 一般科(室)员调动,部门内由部门主管决定并报厂长审批。跨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厂长授权发出调令。关键岗位的调动,须由厂长报经饮用水事业部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7、任职制度
7、1公司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予以提拔、升职。 7、2主管级干部任职,由厂长提议饮用水事部任命或由饮用水事业部外派委任,事业部以发文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
7、3班长级的生产管理人员和科室人员、仓管员等的任职由厂长决定,上报饮用水事业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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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提拔人员应实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则。对出任人员原则上先经半年代理期。代理期间行使职务权利,享受原职务与代理职务待遇的一半。确能胜任者,下达正式任命通知。聘用期间,表现不好、能力欠佳、责任心不强,岗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调往其它部门者,由相应部门决定解聘,解聘通知由公司发布,上报饮用水事业部备案。 7、5任职和解职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8、离职制度
8、1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按本制度办理,未按规定办理暂扣发余额工资。
8、2员工离职分为:
8、2、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8、2、2辞退(解雇):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经济原因裁 员者。
8、2、3开除:严重违反厂规厂纪或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8、2、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8、2、5合同到期解除。
8、3员工有权辞职,但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合理事由。
8、3、1 辞职须提前1个月通知本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及生产工人辞职由厂长批准,主管级人员由厂长报事业部批准。
8、3、2 辞职人员离职时需办好交接手续,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才能离开公司,并上
报事业部门备案。
8、4一般生产工人交接期为七天,管理、技术人员交接期一般为一个月。如交接事件太多,公司可适当延长交接期。
8、5 按章办理辞职手续脱离公司时所剩余工资,原则上待下月发工资时统一领取。
8、6新进员工未满5个工作日辞职者,不予结算工资。满5个工作日,辞职者薪资按日计发。未依规定办理辞职手续,不予结算当月工资,事后补办手续者,减扣日薪资。未依规定提前申办辞职手续者,减扣5天薪资。
8、7凡不适合公司需要者,或因生产经营状况改变需要裁减者,公司有权辞退。被辞退者在按规定办好手续后可立即脱离公司,所剩余工资,原则上待下月发工资时统一领取。
8、8公司对犯有严重错误,造成损失,或犯错误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触犯刑律的员工,有权开除并发文公布。被开除员工必须立即办完手续离开公司,应发的工资原则上先扣除有关罚款和赔偿金额以及应扣款项。 8、9离职移交
8、9、1生产工人须在离职批准之日起三天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交回
工作证、归还所借物品等,否则扣发所有工资。
8、9、2管理、技术人员须在获准离职,并交回厂牌、劳动合同、公司所配生活用品、工作用品、文件资料、图书杂志等,清还所欠款项。逾期未办好有关手续的,扣除所有工资及资金余额,并继续追回有关证件和所欠款项。
8、10主管级辞退和开除须经事业部批准,辞退和开除人员应报事业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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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员工考勤制度
9、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计件工资人员不在此限)。具体作息时间由行政办公室呈请批示后通知执行。主管应提前15分钟上班,下班应迟15 分钟。 9、2 迟到、早退、旷工:
9、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9、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9、2、3通知其上班而不到班者(无正当理由),即为旷工。
9、2、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9、3员工因迟到、早退、旷工或擅离职守均依下列标准处罚:
9、3、1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0.5元,一个月早退三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3、2旷工半天罚款40元,连续旷工达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余额工资。
9、3、3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 9、4请假:
9、4、1任何人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上级领导按级批准后休息,无基层批示意见者,上级批示无效。每月各级主管需将请假条存根汇同考核表一起交行政人事部审核。
9、4、2审批权限:各级主管审批权限必须严格按下表进行。
领 班 主 管 厂 长 工 人 0.5天 1天 2天以上 领班、科员 1 天 2天以上 部门主管 1天以上
9、5补假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补假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写明原因,经主管认可之后至行政人事部办理补假手续。 9、6补休
超勤工时,可在本月或次月由主管安排或本人提出补休,补休必须办理补休手续,不得自行补休,否则按旷工处理。 9、7其他
9、7、1生产线工人停产休息,由生产领班出具停产申请并附注姓名,报生产主管审批后,送至保安室备案考勤。
9、7、2生产工人非本班次上班,由生产主管出具生产调度单,报经厂长批准后由保安电话通知。
9、8本制度是公司重要劳动纪律之一,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10、考核制度
10、1人事考核是全方位衡量一名员工工作绩效、岗位素质的最有效手段,是员工谋求晋升的依据。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必要时可采取年中考核。
10、2试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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