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 品 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 25 -
附件一: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按工程竣工图及变更联系单的范围工程内容进行保修,负责一切维护保养、质量问题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审规定与评定补充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及建设部市政工程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期的押金,到期后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6 -
四、合同文件格式(略)
五、 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200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DB33/T1009-2001;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6; (1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12)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其他规范和标准; (13)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
六、 图纸及其它资料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
- 27 -
七、 工程量清单及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各项费用,计算综合单价,并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写。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
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统一使用综合单价法。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
1.1.1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投标人企业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自主报价。
1.1.2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暂估价均不得进行变动。材料暂估单价是指材料设备的材料价格,投标单位在报价上可考虑相应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等因素,自行计算后,填报综合单价。
1.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1.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要求
1.2.1施工技术措施费清单报价的要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中为准)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建筑物垂直运输费;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
(1)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本工程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全部费用(包括塔式起重机基础费用;施工电梯固定基础费用;特、大型机械安拆费;特、大型机械进出费等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
(2) 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根据《计价规范》和本省有关规定,列入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的属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脚手架费:是指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 一次性包干;
B、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本工程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 一次性包干;
(3)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本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死,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
- 28 -
(4)建筑物垂直运输费:是指本工程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 (5)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
(6)塔式起重机基础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
(7)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是指投标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死,投标计价今后不予调整。
1.2.2施工组织措施费清单报价的要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中为准)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提前竣工增加费;职工教育经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准表和有关规定,购臵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源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投标报价时应不低于《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下限费率报价。(市区一般工程)
(2)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根据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温住建发[2011]19号>精神,承包人必须创区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所需增加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价,不得零报价。若未达到区级标化工地,则严格按照温住建发[2011]19号文件执行处罚。
(3)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除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费用外。按照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22号文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温建建(2009)192号文件《转发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规定,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本工程除抗压静载检测费用、抗拔静载试验费用、低应变动力试桩检测的费用、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费用、消防设施检测费用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外,其它检验试验费均由施工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应不低于《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下限费率报价。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和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
(5)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