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规定(4)

2019-09-01 17:05

信用社服务辖区内符合规定贷款条件的获准出国(境)从事劳务的自然人。

(2)办理出国劳务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持有农村信用社所在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具有劳务输出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合格,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需由具有国际劳务输出资格的经营公司和外派劳务基地服务中心推荐。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良好,无其他不良记录;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并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办理出国劳务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办理出国劳务贷款的基本流程为:借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的审查与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4)办理出国劳务贷款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保证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抵、质押担保的还需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价值评估材料;外派劳务考试中心颁发的《外派劳务人员(研究生)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与经营公司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公司及外派劳务基地出具的“山东省外派劳务人员选派证明”原件。所在县(市、区)未成立外派劳务基地服务中心的,可由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出具选派证明。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17.关于农民住房贷款。

(1)什么是农民住房贷款?农民住房贷款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农民住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建住房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主要包括自建房贷款(含危房改造贷款)、村民公寓贷款、商品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自建房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自建住房或危房改造的贷款。村民公寓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买村经济组织(即公寓发展商)建设的村民公寓的贷款。商品房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性住房的贷款。二手房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买再次交易住房的贷款。贷款适用对象为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符合规定贷款条件的农村村民。

(2)申请农民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加贷款期限);所建或所购住房在县级联社的服务辖区内;有合法的经济来源,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建房或购房的自有资金(包括已投入的建房资金)在总价款的40%(含)以上,并将自有资金存入在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为信用户,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社规定的其它条件。

(3)办理农民住房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办理农民住房贷款的基本流程为:借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的审议与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4)办理农民住房贷款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建房的提供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住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房产为二手商品房的,提供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所购房产为二手农村住房的,提供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房屋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在信用社开立账户,存入总投资40%以上资金的证明,资金已投入使用的,建房的提供购买建房材料的证明,购房的提供预付款证明;共同还款人签署的共同还款确认书;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8.关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1)什么是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适用对象包括?

答: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企业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贷款适用对象为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的法人企业。

(2)申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在A级以上。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必须符合公

司章程,并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拥有法定的资本金,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资产负债率在70%(含70%)以下;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办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办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流程为:借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的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4)办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税务登记证;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借款、担保事项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并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及法定代表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近三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必要时需经会计师事务所等有权部门审计)和近期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根据业务需要,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购销合同;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以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承诺书;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材料、保险单等;特出行业的企业需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资料。

19.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1)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适用对象?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适用对象为依法登记、规范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对只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销售网络等服务,不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向其成员发放贷款,原则上不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申请贷款必须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必须在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办理农民合作社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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