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动操作机构分合闸指示器应与实际状态相符。机构箱密封良好,部件完好无锈蚀。
四、手动操作机构应加锁。
第27条 巡视负荷开关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接触部分、触头或软连接应无变色、无发光及异声。 二、各种传动及连接零件无变形、损坏。
第28条 巡视接地保护放电装置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放电电容器应无渗漏油、膨胀、变形。 二、放电间隙应光滑,无烧损现象。 三、动作次数计数器应指示正确。
第29条 巡视电容补偿装置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电容器外壳应无膨胀、变形、接缝应无开裂、无渗漏油。 二、熔断器、放电回路及附属装置应完好。
三、电抗器无异声异味,空心电抗器线圈本体及附近铁磁件无过热现象;油浸式电抗器油位正常符合要求,无渗油现象。
四、室内温度应符合规定,通风良好。
第30条 巡视高压母线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多股线应无松股、断股。 二、硬母线应无断裂、无脱漆。
第31条 巡视电缆及电缆沟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电缆沟盖板应齐全、无严重破损,沟内无积水、无杂物。
二、电缆外皮应无断裂、无锈蚀,其裸露部分无损伤。电缆头及接线盒密封良好,无接头发热、放电现象。
第32条 巡视端子箱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箱体应清洁、牢固,不倾斜,密封良好,箱体内外无严重锈蚀。
二、箱内端子排应完好、清洁、连接整齐、牢固、接触良好。闸刀接触良好、无烧伤,熔断器不松动。
第33条 巡视避雷器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各节连接应正直,整体无严重倾斜,均压环安装应水平。 二、放电记录器应完好。
第34条 巡视避雷针时,除一般项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避雷针应无倾斜、无弯曲,针头无熔化。
第35条 整流电源装置巡视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整流变压器、磁饱和稳压器无异音、异味和过热。 二、整流元件无过热及放电痕迹。电容器无膨胀和渗油。 三、直流母线电压符合规定。
第36条 蓄电池组巡视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蓄电池容器完好,表面清洁,碱性蓄电池无爬碱现象。 二、电池极柱间连接片及连接线安装牢固,接触良好,无腐蚀现象。 三、蓄电池部件完好,无脱落、损坏。 四、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液面高度应符合要求。 五、测量领示电池的电压,应符合规定。
充电设备运行正常,蓄电池切换器位置正确,浮充电流、蓄电池放电电流正常,检查交直流绝缘监测表指示情况。
第37条 控制室巡视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各种盘(台)上的设备清洁,锈蚀面积不超过规定,安装牢固。 二、模拟盘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 三、试验信号装置和光字牌应显示正确。
四、表计指示正正常,蓄电池切换器位置正确,浮充电流、尾电池放电电流正常,自动记录表计运行正常。检查交直流绝缘监视表指示情况。
五、转换开关、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压板以及切换开关的位置、标示牌应正确,并与记录相符。
六、开关、熔断器、端子安装牢固,接触良好,无过热和烧伤痕迹。
七、继电器外壳和玻璃完整、清洁,继电器内部无异音,接点无抖动、位置正常,信号继电器无掉牌。
八、成套保护、故障点探测仪工作正常。
九、二次回路熔断器(或空气开关)、信号小刀闸投退位置应正确,端子排的连片、跨接线应正常。
十、硅整流器和储能电容器连接牢固,容量足够,交流电源正常供电。 十一、事故照明切换正常。 设备运行
第38条 长期停用和检修后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前除按正常巡视项目检查外,还要检查下列各项:
一、分接开关位置应合适且三相一致,有载调压开关位置应符合要求,相位符合要求。
二、各散热器、油枕、热虹吸装置、防爆管等处阀门应打开,散热器、油箱上部残存的空气应排除。
三、按规定试验合格。 四、保护装置应正常。
五、检修时所做的安全设施应拆除,变压器顶部应无遗留工具和杂物等。 第39条 变压器并联运行的条件如下: 一、接线组别相同。 二、电压比相同。 三、短路电压相同。
对电压比和短路电压不相同的变压器,在任何1台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可以并联运行。
当短路电压不相同的变压器并联运行时,应适当提高短路电压较大的变压器的二次电压,以充分利用变压器容量。
第40条 在正常情况下允许的牵引变压器过负荷值,根据制造厂规定的技术条件及负荷情况由铁路局制定。
在事故情况下允许的变压器过负荷值可参照下表执行。 过负荷(%) 持续时间 器 (分钟) 器 其他变压120 30 15 7.5 3.5 1.5 牵引变压30 120 60 45 75 20 100 10 140 5 200 2 当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对有关设备要加强检查: 一、监视仪表,记录过负荷的数值和持续时间。
二、监视变压器音响和油温、油位及冷却装置的运行状况。
三、检查运行的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母线及引线等有无过热现象。 四、注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
第41条 当变更变压器分接开关的位置后,必须检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电阻的均一性,并将变更前后分接开关的位置及有关情况记入有关记录中。
第42条 变压器在换油、滤油后,一般情况下,应待绝缘油中的气泡消除后方可运行。
第43条 运行中的油浸自冷、风冷式变压器,其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风冷式变压器当其上层油温超过55℃时应起动风扇。
当变压器油温超过规定值时,值班人员要检查原因,采取措施降低油温,一般应进行下列工作:
一、检查变压器负荷和温度,并与正常情况下的油温核对。 二、核对油温表。
三、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及通风情况。
第44条 当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立即停止运行: 一、变压器音响很大且不均匀或有爆裂声。 二、油枕、防爆管或压力释放器喷油。
三、冷却及油温测量系统正常但油温较平素在相同条件下运行时高出10℃以上或不断上升时。
四、套管严重破损和放电。
五、由于漏油致使油位不断下降或低于下限。
六、油色不正常(隔膜式油枕除外)或油内有碳质等杂物。 七、变压器着火。 八、重瓦斯保护动作。
九、因变压器内部故障引起差动保护动作。
第45条 断路器要建立专门记录,逐台统计其自动跳闸次数,当自动跳闸次数达到规定数值时应进行检修。
发现断路器拒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断路器跳闸时,发生严重喷油、喷瓦斯或发现油内含碳量很高或气体颜色极不正常、气压低于下限值、触头严重烧伤、不对位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断路器每次自动跳闸后,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地恢复供电。同时值班人员要对断路器及其回路上连接的有关设备均须进行检查,具体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油断路器:是否喷油,油位、油色是否正常。
气体断路器:气体的颜色、压力是否正常;对处于分闸状态的断路器应检查其触头的烧伤情况。
真空断路器:真空灭弧室是否有损坏。
二、变压器的外部状态及油位、油温、油色、音响是否正常。 三、母线及引线是否变形和过热。 四、避雷器是否动作过。
五、各种绝缘子、套管等有无破损和放电痕迹。 第46条 直流操作母线电压不应超过额定值的±5%。
切换器及各接点要经常保持清洁,转动部分润滑良好,接点表面平滑。 带电清扫切换器的手风器要有绝缘咀。
蓄电池正常运行时不得任意用切换器调整母线电压。用切换器调节电压时,要先检查附加电阻,确认良好后,方能操作。每次操作后要检查滑动接点的位置,不得停留在两固定接点之间。
第47条 运行中的蓄电池,应经常处于浮充电状态,并定期进行核对性充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