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届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10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面向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一、宗旨和目的
为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服务,为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大赛组委会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2.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于山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其职责是:负责当届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负责制定和修订各项竞赛规则(见附件),公布申报名额;培训各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市级赛事;完成大赛组委会交办的工作。
3.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从省科协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审委员会根据本规则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4.大赛设立评审工作监督组,由省科协和其他主办单位代表担任,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时间为每年的3—4月份,举办地点可以由各市科协提出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
五、奖励
大赛活动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和奖励,为扩大活动影响与规模,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冠名、赞助或专项奖励。
六、经费
省级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第二章 组织管理办法
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省级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竞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各基层赛事,由市级竞赛选拔部分优胜者,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创新大赛,省级比赛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申报。
二、竞赛评审
竞赛评审由评委会负责,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参与评审工作:1、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及工作人员;2、参与评审项目的辅导者;3、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对创新成果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对应,每个学科评审组必须由三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每届评委会成员要在上届基础上至少更新四分之一以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
三、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是省级竞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市科协牵头,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全国和省级竞赛规则制定本市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市级竞赛。同时,负责向省级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并接受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检查指导。
市级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竞赛。同时,市级竞赛结束后,应将当年市级比赛申报清单、获奖名单、评审方案、评分标准、日程安排、评委会名单、评审结果、大赛总结等材料上报至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名额分配
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每年随文件通知公布各市参加省级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定期对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依据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各市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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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申报
每年省级竞赛组委会将在“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shanxi.xiaoxiaotong.org/)上发布下年度省级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当届比赛下载使用。
省级竞赛组委会于每年的2-3月份接受各市科协统一申报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申报材料以邮寄方式为主,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申报材料上没有按要求填报、没有手写签字和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
六、名单公示
省级竞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各市级组织单位接到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第三章 附 则
1、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2、知识产权保护:
(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和发行等。 3、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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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规则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2.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3.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4.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5.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6.大赛各类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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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
二、研究领域分类
1. 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 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 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 (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 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 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 小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六年制(或五年制)小学的在校学生。
2. 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 对集体项目的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的小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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