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 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 完整的活动内容。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
4. 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实际情况辅以必要的图片加以说明。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 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 (2)活动报告:50页以内,电子版材料大小在2MB以内。 (3)其他附件:最多三个,电子版材料大小在2MB以内。 五、申报办法:
1.各市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2.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一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制成电子版格式,一并上报。 六、评审 1. 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完整的实施过程和活动内容,有真实的活动记录和客观的活动总结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2. 经评委会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比赛期间展示。
七、优秀活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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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以市为单位展示。每项活动一块软质竖型喷绘展板,展板尺寸为:宽95cm,高150cm。展板由各市提前制作,由各市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
八、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从一等奖中评选出10个最优秀的科技实践活动,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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