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及时治理地面塌陷区及裂缝,并制定安全措施。
高密度直流电法超前物探防治水管理制度
回坡底煤矿属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局部区域带压,最大带压0.6Mpa,在底板薄弱带或构造破坏区存在底板突水的可能,必须遵照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治水等管理规定,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探治结合”的防治水方针,在矿井掘进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使用高密度电法仪物探技术手段。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高密度电法超前物探范围规定
1、主要掘进煤巷在进入带压区域掘进期间必须使用高密度电法仪物探技术手段进行超前探测。
2、水平及采区大巷,必须对超前的一条巷道进行超前探测。 3、在预测巷道前方存在构造异常或富水异常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超前物探。
二、物探前对掘进巷道工作面的要求
1、开掘巷道工作面后140米范围内严禁有积水,物探通知单下发队组后必须把积水清理干净。否则,每有一处积水处罚队组50元。
2、开掘巷道工作面后500米范围材料必须摆放整齐,以利于物探布线。否则,每影响布线一处处罚队组50元。
3、物探前,巷道迎头必须达到成巷标准要求,严禁有空顶现象。 4、开始物探时,严禁工作面综掘机、皮带等电器设备运行,应停止掘进队干按排干临时任务。否则,不听从物探人员指挥,对跟班队干处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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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要注意保护物探布桩、线,严禁拿、碰、踩、压所布线、桩。否则,造成物探布桩、线及仪器丢失、损坏队组照价赔偿。
6、在物探时,队组队干必须有一人紧盯现场积极配合物探人员物探作业。否则,队干不亲临现场对队长及分管技术员各处罚50元。
三、允许掘进距离的规定
1、进行超前探测的巷道,掘进期间必须执行允许掘进通知单制度。 2、按照《水文地质规程》,结合矿井实际留设防防水煤柱:煤巷留设30 米,岩巷留设20米。
3、对进行物探的巷道,严格以导线点控制允许掘进距离,并要求生产队组到位置后及时通知地测科再次进行超前探测。若队组施工到位不进行汇报处罚队组技术员50元。
四、高密度电法物探技术管理规定
1、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安排地测科必须及时编制季、月物探作业计划,确定全月物探工作任务。否则,不作计划或编制不及时,对责任人考核5-10分。
2、地测科必须每季末编写本季度、本月物探工作总结,经科逐级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编写不及时,对责任人考核10分。
3、地测科物探后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及相关科室下发物探成果通知单。物探成果通知单经科长审核报矿总工审批后签发。否则,下发不及时,对责任人考核5分。
4、巷道物探后,经物探成果分析前方有异常区需进行钻机防探水时,地测科必须向有关领导及单位下发停掘通知单、防探水技术设计书,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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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组技术员编制防探水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及时下发停掘通知单、防探水技术设计书和防探水安全技术措施对责任人考核10分。
5、当队组掘进对巷道物探段揭露后,地测科派专人及时到现场观测分析物探情况,并填写验证结果报矿总工。
6、地测科物探资料必须建立专门台帐,并有目录和编号。 五、高密度电法仪防探水管理制度
1、机电科全面负责注浆机、钻机、钻杆、钻头等防探水设备的保养、完善和存放管理工作。
2、调度室全面负责防探水设备的运输协调工作。 3、地测科全面负责防探水期间技术业务把关工作。
4、安全科、生产科全面负责防探水安全技术把关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5、施工队组在防探水前必须按设计安设空口管,严格执行防探水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一处不按标准执行处罚队干三职各50元。
六、奖罚制度
1、高密度电法仪超前探测使用钻机防探水期间地测科必须排出跟班表组织进行跟班,跟班一次奖励50元,一次不跟班处罚50元。
2、高密电法仪超前探测每月坚持定期按计划开展,探测成果准确率在50%以上,对地测科每月奖励500元。
3、地测科不按规定使用高密度电法仪超前探测,对地测科一次处罚100元,对物探责任人处罚50元。
地测科水文多参数遥测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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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坡底矿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主站安设在地测科,分站安设在回坡底井田各水文钻孔。
二、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设置专人监测管理,定期进行分析总结,每月底将监测数据打印存档,定期进行充电保养。
三、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主站和分站通过数据通讯设备完成数据发交换,通信卡及其费用由矿信息一体化负责办理。
三、系统分站多功能监测仪、传感器放于水文孔后必须封盖上锁,防止损坏和盗窃。
四、在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期间,每天监测人员必须认真监测所显示的各测点参数的变化情况,记录二次各测点的运行状态及显示值,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现装置故障后,应立即通知地测科长。由地测科长通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地测科至少每周对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主站和分站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地测科每周天对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进行一次调试校核,使调试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并认真做好调校记录。
七、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地测科通知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八、为了保证装置的正常工作,地测科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零配件材料,暂不使用的装置,必须妥善维护保养工作。
九、水文水位水温遥测系统,未经地测科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和拆除,严禁损坏监测装置。因固损坏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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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进行处罚。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一、地测工作质量分析制度
1、所有地测原始记录每月检查1-2次,不合格者返工。
2、有地测资料、图纸每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分析不合格及短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由专人定期完成。
3、地测所有工作,经检查不符合标准者,推倒重来。
4、每次检查工作必须有记录,并指定专人进行改正,重新改正后由科长审核。
二、地测事故分析制度
1、发现发生地测事故,由科长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深入现场,了解情况。
2、根据现场情况,当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责任分析、处理情况、补救措施、今后防范措施。做到处理不过夜。
3、要将情况及时书面汇报集团公司地测部。 三、地测事故分析追究
1、因地测资料不清,巷道误透老溏、采空区、 水文孔等,造成安全损失扣除当月全部奖金,视具体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
2、因失职提供的地测资料不清,给矿井井巷工程造成损失如无效进尺,根据情节扣除当月的奖金或给予其他行政处分。
3、贯通达不到精度要求,根据情节的严重,扣除当月的奖金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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