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进行整改,并对井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有地质构造未收集、煤厚未探、测量未复测等问题要落实责任,科务会上进行汇报处理。
地测科图纸资料质量责任人制度
1、图纸资料是地测部门的主要产品,是指导生产的重要依据,提高图纸资料的质量,是搞好地测工作的大事。
2、采掘工程平面图是井下指导生产的必需图件。1:1000、1:2000、1:5000交换图由负责测量主管技术员、地质主管技术员每月填绘一次。
3、地质三书所用各种图件,由提交人根据所收集地质资料详细绘制,对质量全面负责。
4、地质、水文、储量图件由水文负责人、储量管理人员定期修改填绘,对质量负责。
5、测量组对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的补测负责,由测量主管组织实施。
6、测量必需的矿图如煤柱留设图、控制网图等,由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确保质量。
7、小煤窑采掘图纸由资料主管安排专人绘制,落实责任,严把质量关。 8、科里每年初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所有图件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定期考核。
对中间调出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人员的工作要及时换人员,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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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一、资料定期分析
1、地质资料由地质组长、技术员、科长参加,每季度对所提交的资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写出报告,
2、“三量”及储理管理方面的资料,对“三量”动态损失率情况每月由分管储量的地质技术员进行分析上帐。
3、测量资料由测量技术员负责对每个贯通测量闭合导线的方位、高程误差情况进行分析,误差超限时应分析造成的原因;对大型贯通测量贯通后,要及时评定测量精度,写出技术总结。
二、资料保管
1、地测科设地测资料档案室,设专职人员保管,
2、除日常要个人保管的资料外,其余资料经科长批准全部存入档案室。
3、资料员对存入档案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登记、编号。 4、资料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存资料要保管好,加强保密工作,未经科长批准,不得擅自让别人查阅。
三、资料提供
1、凡本矿设计所需要的资料,可直接向组长、技术员索取,提供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向资料室索取资料时,需经科长批准签字。
2、本科技术员、组长使用资料时可直接由资料员借取,但必须办理索取手续。
3、对本矿业务科室及人员查阅资料,经科长批准方可到资料室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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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特殊资料需总工批准方可借阅。
4、对本集团公司有关处室需查阅资料,除地测部直接到资料室查阅外,其余处室必须经矿总工批准方可查阅。
5、对外单位需借阅资料者,必须经总工、地测科长批准后,方可借阅,并根据资料的机密程度酌情收取资料费。
小煤窑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国家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国有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杜绝小煤窑私开乱挖现象,确保大矿安全上不受小煤窑的威胁,必须对井田及周边小煤窑实行监测监控管理,制定如下措施:
一、小煤窑监测监控工作,直接受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业务由纠察科、地测、安全人员进行。
二、每月必须对井田内及周边所有小煤窑进行两次以上的调查,并根据情况实行动态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生产处、安监局。
三、对分布在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窑,要联系集团公司和地方有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
四、对井田内及周边有证开采的小煤窑,要定期了解其开采范围及积水情况,防止其越界越层,一旦发现有越界越层现象,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制止或查封。
五、对井田内及周边影响大的已被查封的小煤窑要定期和动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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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私自开启,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六、小煤窑的调查,每季必须全面对井上下调查,汇总成书面材料,由纠察科向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汇报。对近期影响我矿安全生产较严重的小煤窑建议查封,并上报有关部门立即解决。
七、调查过程中,对发现新开的小煤窑要及时填图并上台帐,了解其开采情况。
八、建立专门的小煤窑台帐,作出小煤窑分布图,定期修改,做到资料齐全,信息准确。
九、对小煤窑的台帐及图纸严格管理,只供有关单位和人员使用,严禁无关人员借阅。
十、所有调查监测小煤窑的人员不准与小煤窑勾结,隐瞒真实情况,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地测科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一、所有地测资料及各类对外提供对内保存的资料,必须做到日期、签字齐全。
二、所有地测资料,必须按照规定逐级批示,缺一级批示无效。 三、所有地测资料,必须做到制作者、组长、主管技术员、科长签字。
四、对外所提供的地测资料如需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必须齐全,如不全,该资料无效。
五、采掘面所需地测资料由分管人员提出索取资料单,经科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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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再经地测分管技术员(或组长)签字后,方可向指定人员索取资料,同时进行资料登记,并将底图、底稿及一份正式资料交给资料室存档,其余平时需提供的零散资料不必签字,只需组长,技术员提供,提供资料者要对自己所提供资料认真负责。
六、采区设计所需的测量资料由设计部门提出索取单,经总工签字后,由地测科科长指定专人提供,资料准备好后需经审核,科长、总工签字后使用。
七、对老窑、积水巷道、含水断层及其强含水层的防治水设计及其它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地测科或总工提出后,由水文地质组长负责安排编写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要进行资料登记与存档。
八、对集团公司以上的单位上报的有关技术报告、图纸及其它地测资料,经科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再报集团公司有关单位批准,方可报出。
档案保密及销毁制度
一、目的、依据: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单位属于国家资源测绘成果的生产、保管、汇交、使用,适用于本制度。
二、本单位资料分: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三、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1.公司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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