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守则和技术规格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 当地消防部门及有关卫生部门所颁布的最新要求; 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测试检验报告; 投标产品应通过CCC、CQC或CE认证;
D. 标志铭牌:每个主要空气净化设备须附有详细标明厂家的名称、设
备的型号和生产编号与及正常的气流方向指示的标志铭牌。 E. 空气净化器及设备的材料及工艺除须配合系统设计和各项指标需要
外,还须符合本章内所标注的各项规范/标准或其它与该标准要求相符的中国或国际认可的规范/标准。
2. 产品 2.1 概述
A.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不应低于投标设备设计、制造、试验、验收和安全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出现两者差异,以较高要求为准。 B.投标设备必须是投标人近年来定型投产的该规格型号的成熟产品,中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由国家或国际认可授权的标准测试机构执行认证,证明符合有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并应提交测试报告。
C.投标设备设计必须考虑防火、防尘、环保、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并以安全为原则。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和防火规范要求。 2.2
管道式电子除尘净化器
A. 电子除尘器安装于整体式空调机组的中效过滤段,或敞开式空调机
组的负压进风段(可采用风管式机构),包括:电子除尘器模块单元、固定支架和控制单元。 B. 模块部分:
a)
电子除尘器模块单元采用二段平板式静电除尘技术,不得选
用芒刺式或蜂窝式等非平板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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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电子除尘器模块通风截面风速应≤2.5m/s;
C. 固定支架:
a) b)
固定支架可固定电子除尘模块单元并密封漏风处。 固定支架采用防腐蚀材料加工。
D. 依据GBT-1429《空气过滤器》,额定风速条件(2.5m/s)下,静电
除尘设备对粒径大于等于0.5μm微粒的计数效率大于等于90%,风阻≤30Pa,臭氧发生量≤0.1mg/m3,并提供测试检验报告; E. 电子除尘器设备应设置与风机有效联动的措施。 F. 优先选择获得节能环保认证的产品; G. 优先选择通过国家统检的产品; H. 优先选择通过消防耐火检测的产品; I. 设备须通过CE、CCC或其他安全认证或检测。
(6)加湿器
加湿器生产企业必须具备10年以上加湿设备生产历史,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加湿器品牌:思探得、湿王、克林根堡或更高档次品牌。加湿方式为高压微雾加湿器。
一、 加湿器供应商需提供:
1.国家权威部门所做的湿膜加湿性能检测报告、湿膜不燃性检测报告、湿膜除尘检测报告;
2.国家权威部门所做的高压微雾雾粒粒径检测报告;
3.高压微雾不锈钢水管的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高压微雾加湿器管件系统承压检测报告,压力≥11Mpa。 二、高压微雾加湿方式,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加湿方式为高压微雾+尼龙纤维挡水板,设备要求可以24小时连续运行。 2.关键部件如喷嘴、高压柱塞泵、变频器等需选用进口或合资品牌产品。 3.高压泵需采用一体化高压柱塞泵,泵和电机不能分开。 4.高压管线需采用不锈钢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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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表冷器
1、送排风机组采用两管制水系统,盘管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机组水盘管排数满足设计参数及实际使用要求。
2. 表冷器和加热器的性能应满足设备清单及招标图纸设计说明要求的冷量、热量、水阻力等要求。
3. 冷却盘管和加热盘管由铜管和铝翅片构成。
4. 盘管的管材采用优质高效无缝紫铜管制作。当盘管长度大于1.5米时,在盘管中央应有一个中心支点,中心支点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铜管的管道直径不小于1/2\,管道壁厚不小于0.4mm。盘管应安装在支架上,并便于安装和维护。
5. 翅片采用铝翅片,并采用机械胀管技术一次完成固定在紫铜管上,以保证其可靠永久的接合。铝翅片倒片率低于1%,翅片表面需经镀膜防腐以及亲水膜处理。翅片间距为每25.4mm管长不多于12片,翅片厚度0.1~0.14mm。采用大弯管结构,以减小压力损失。
盘管进、出口管径小于DN32时采用丝扣连接,大于等于DN40时为焊接或法兰连接,法兰耐压在1.0MPa以上。中标单位应提供成对法兰以及相应密封衬垫、紧固件,法兰为钢制材质,机组出厂时应带有堵盖。
6. 所有盘管构架及管板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管板应可以防止或吸收由于管子膨胀和收缩而引起的应力。
7.回转弯应采用紫铜管制成并采用铜焊与管子焊接。进水、出水总管接入口,以及放气阀接口、排水阀接口应采用标准规格的钢管,并焊接到相应的总管位置上。
8. 在进出水总管的最高处设置运行所需的全铜放气阀,在最低处设置所需
的排水口,保证盘管排水时可以方便的全部排空。 9. 盘管回路最低点处设放水阀放尽盘管内积水,避免盘管冻裂。高点还须设置排气装置。
10. 冷却盘管和加热盘管的供水管、回水管以及凝结水管通常应在空调箱箱体的同侧,由于设计特殊要求需要凝结水管与供、回水管异侧时需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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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确认,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1.盘管的耐压性能以及气密性能试验按国家、行业或制造厂的标准进行试验,但试验压力不应低于工作压力的1.5倍。 12. 盘管耐压性能。在下列条件之一时,应无渗漏:
13. 水压试验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大于或等于3min;气压试验应为设计压力的1.2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大于或等于1min。 (8)挡水板
1.迎面风速控制在2.5m/s以内,且风速均匀度必须大于80%,当迎面风速高于2.5m/s时,必须考虑防止漂水措施,出风侧设置挡水板。(提供相应
机组的外形尺寸,面风速)。 2.空调箱需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挡水板,挡水板应采用不锈钢材质等耐腐蚀的材质,保证在空调箱最大面风速情况下无过水现象发生。 (9)排水盘
1. 盘管之冷凝水接水盘须由1.0毫米以上镀锌钢板一次冲压成型,且底部应设计成一定的倾角,排水孔应设在凝水盘的最低点,以易于冷凝水汇集和排出。并在水盘外层贴整张保温材料以防止冷凝现象。保温材料必须满
足防火要求。 2. 在冷却盘管和加热盘管的下方设有一个镀锌钢板凝结水盘,其厚度根据机组的规格控制在0.8~1.0mm,凝结水盘底部需带厚度不小于10mm的闭孔复合橡塑泡沫板或聚氨脂发泡材料进行保温,确保在环境温度不超过40℃,相对湿度不超过95%的条件下机组箱体面板外表面不结露。
3. 凝结水盘配有排水口,排水口应设在凝结水盘的最低点,其结构可将凝结水顺畅地排出机体。排水管接管外径不小于32mm,通过出水口可将凝结水排出机外。 (10)检修门
1. 机组的每个功能段应配检修门,以方便机组运行维护保养。检修门的配置数量、位置应保证检修人员能接触到机组内的各部件,包括过滤器、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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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盘管、风机等部件。
2.检修门应采用带铰链结构,应具备多点锁紧功能,并应在内外均设把手,保证机组内外均可开门,便于维修机组时的拆卸。 3.检修门的尺寸大小应方便检修人员进出。
4.检修门的结构应具备防“冷桥”措施,并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门框采用专用无硅胶材料密封。 (11)其它配件
1.热回收机组的每个功能段应配检修门,以方便机组运行维护保养。检修门的配置数量、位置应保证检修人员能接触到机组内的各部件,包括过滤器、换热盘管、加湿器、风机等部件。 (12)槽钢基础
1.机组制造商应根据机组本身尺寸提供槽钢基础图。
2.施工单位按照经设计认可的槽钢基础图进行施工,满足机组厂家组装要求。
(13)到货验收
1.设备包装应坚固,适于长途运输,能整体吊装,应确保设备到达现场完好无损。包装箱外应注明设备型号、使用部位等,箱内产品与装箱清单应一致,附件应有标记,并说明用途。
2.招标人为到货验收免费提供场地,在此期间发生的修理费、零部件更换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到货通知后,4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的验收工作。 4.验收结果由中标人提交现场验收报告,双方签字备案。招标人签字的条件是:
新风机组设备的质量、数量、附件、使用说明书及安装图纸等技术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各项技术参数与给定的参数一致。 (14)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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