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桃花岛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依据甲方招标结果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电梯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1电梯设备的设计、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其中:电梯设备总价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电梯安装总价: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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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2.付款方式:
2.1电梯设备采购付款方式详见采购合同条款第九条
2.2电梯安装付款方式详见安装合同条款第十四条,由乙方负责具体的安装工作,向甲方收取安装费,并向甲方开具相关的发票。 第四条、产品数量、价格 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客梯,详细见下表: 电梯型层/站 速度(m/s) 号 (台) (万元) 电梯数量单台设备价 合计(万元) 合同总价(大写): 元(¥ 元)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电梯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产品价格中包括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验收合格之后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第五条、 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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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交货要求
1.电梯使用场地的基础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等)由甲方提供,乙方有义务到现场核实;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盖章后有效。
2.本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年 月 日之前交付买方,甲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10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
3.交货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大科星创意园 3.1 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3.2货物在到达甲方所要求的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交货时间
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5.产品质量(安装)要求
5.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电梯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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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产品质量部门认定合格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电梯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电梯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 5.2电梯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5.2.1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5.2.2 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 5.2.3 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 5.2.4 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5.2.5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5.2.6 GB50182-93《电梯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2.7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2.8 GBJ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2.9 TJ231(四)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2.10 GB/T7025.1-7025.3-97《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5.2.11 以上未含的现行国家、 四川 省、 成都 市规范、标准,若电梯安装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有相应规定的,乙方承诺提供的电梯符合其规定。 5.3技术及装修要求:详见附件一: 电梯技术参数。
5.4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个电梯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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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4.2条~4.3条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届时,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电梯的安装:
1.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七《电梯设备安装合同》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2.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7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3.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5.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 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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