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制度。
6、搞好职工培训工作,加强职工防突意识,在工作中发现突出预兆或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不要惊慌,要立即戴好自救器,按照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对来不及撤离,可在避难硐室进行避难,并打开压风自救系统,等待求援。
(2)立即切断通向灾区所有动力电源。
(3)对充满瓦斯(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4)迅速组织人员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的煤(岩)。
(5)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附近,必须严格清除烟火和切断电源,设立岗哨,严禁人员通行。
(6)处理突出事故的设备材料(见材料设备表)存在在地面仓库,并设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任意挪用,根据材料储存保管情况每季或半年更换一次。
(7)井底车场附近材料码放地点,随时有4方圆木、100块半边木、200块坡皮、2方河沙作为应急之用。
二)预防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工作,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对矿井风量实行合理分配,坚持以风定产。 3、通风设施必须符合要求,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4、巷道贯通必须认真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巷道贯通关。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凡局扇供风的掘进工作面一旦局扇停电停风,除在盲巷口设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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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外,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盲巷口的全风压通风巷道内等待处理或进行现场交接班,排放盲巷内的瓦斯必须按矿制定的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严禁“一风吹”。
6、矿井主扇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反风装置必须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
7、严格防火措施,消灭井下引爆火源,消灭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8、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完善防尘系统,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9、坚持定期清扫、冲洗煤尘制度,消灭煤尘堆积和飞扬。 在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时采取的措施:
(1)按照避灾路线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辅助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2)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迅速组织人员修好被损坏的巷道和通风系统,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3)对处理事故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立即组织人员从地面专用储备仓库调到井下受灾地点。
三)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2、加强对回采工作面老空区的检查管理。
3、建立完善消防器材库,保证有足够的防灭火备用材料。
4、开采有自燃倾向的煤层在设计的同时要编制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设计,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防灭火的具体措施。
发生火灾时要采取的措施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的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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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2)立即切断火区所有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内,井底车场等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式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在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有瓦斯涌出的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持风,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通风线路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①不致沼气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不致超限的沼气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沼气积聚的地方。 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5)在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
(6)利用火区附近现有管路,供给消防用水。 四)防治顶板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矿要求,矿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
2、回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不得使用超期限服以及失效的支柱,并且必须与绞接顶梁配套使用。
3、对较大断面,压力显现明显应力集中、巷道交叉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加强支护的强度和密度,防止局部冒顶伤人事故的发生。
4、对于回采工作面初采,收尾及上、下安全出口、构造带、过老巷等,必须加强特殊支护,特殊支护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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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缩短顶板的悬露时间,改善顶板状况。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搞好职工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安能力。
7、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冒顶发生的预兆,一旦出现预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发生冒顶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2)积极组织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处理事故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至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
(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岩石的原有堆积状态。
(5)必要时,可掘巷道通往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五)预防机电、运输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完善供电系统,确保矿井主扇等一类用电负荷,不发生无计划停电。
2、加强供电系统漏电、接地、过流三大保护的测定试验。
3、认真抓好井下电气设备和“五小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矿规定“井下电气管理办法”消灭电气设备失爆和电火花事故。
4、强化提升(运输)绞车的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完善和使用好提升(运输)绞车的保护装置,完善串车提升斜井的挡车装置,整顿小坡口,小绞车的管理,防止断绳,跑车事故。
5、认真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全矿现有主排水泵房在3月份之前,完成检修和清淤工作,保证汛期矿井安全。
6、认真抓好主运输铁道的标准化管理,对主车场的铁道进行调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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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清理好水沟,污泥和杂物。
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采取的措施:
(1)切断事故地点的一切电源,坚持先断电后抢救的原则。 (2)采取最快速有效的方法,组织人员迅速抢救。
(3)立即通知安全矿长、机电副总、生产矿长和机电人员进行抢救处理。
六)防止地质、测量及水害的措施
1、加强现场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工作,作好年、季、月矿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工作,并作好资料整理,防止误穿,误贯通而造成事故。
2、做好井下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防止水灾和淹井事故。 3、做好本井田范围内小窑测量和调查工作,及时夯填地表采动裂隙及塌陷区。
4、及时组织对井下主排水泵,管道、供电设备的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加强对临近矿开采的调查,及时制止越界开采的违规开采。 6、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工作,使每个职工都熟悉井下透水预兆,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发生透水时所采取的措施:
1、立即指挥灾区人员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往上部巷道,直到地面,同时切断灾区电源。
2、通知水泵房进行排水,当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可增设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
3、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阻水。
4、在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时,撤离人时应避开上停气体流经的巷道,同时,必须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除瓦斯及有害气体。
5、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水和泥砂威胁到泵房安全时,在下部水平的人员全部撤出后,应将水和泥砂引入下部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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