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卷
灭火器、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6、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每月对全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月度检查。每年7月份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年3月份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测维修换药。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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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酒店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酒店安保部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八)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在《金泽酒店火灾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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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上注明。
(九)火灾隐患整改自查工作制度
1、各部门自查出来的火险隐患要如实登记、上报,并要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和办法限期改进,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漏洞采取临时性措施保证安全。
2、各部门班组每周自查一次,各部门半月自查一次,酒店安委会每月检查一次,四大节日前进行全面检查,遇有特除情况另行安排。
3、各部门每月28日以前将检查情况,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报保卫部备案。
4、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平时检查、季度查、全面查、重点查,自查和互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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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责任部门:工程部、安保部 责任人:杨从坤、于国伟 职 责:
1、建立健全酒店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酒店内的用电、用火情况进行检查。 3、对用电、用火的违章情况进行处理。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用电制度
(1)未经工程强电组允许不准私自改变用电电器的用电位置。
(2)未经工程强电组允许不准私自使用发热用电设备设施,有必要使用的必须报安保部由工程强电组审查使用区域符合使用条件的方可使用。
(3)非工程部电工人员严禁动用、修理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发现电气设备故障及时关闭用电电源,报修。
(4)需进行用电线路连接及使用酒店内各类配电设施的,必须通过工程部强电组审批后方可施工。
(5)客房工作区域用电注意事项:
1)严禁带水擦拭带电电气设备设施,需做清洁时电器必须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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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在使用电动工具做清洁时,拉拽用电线路,如用电线路不够长必须使用接线板连接;
3)设置电加热水器的楼层服务间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时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在启动使用时及时报安保部。
4)客房服务在允许范围内向有需要的客人提供发热用电设备时应做好提示、记录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安保部。
5)客房服务员提高安全用电防范意识,加强责任区域的用电安全检查。
(6)餐饮工作区域用电注意事项: 1)严禁徒手带水插拔用电插座。
2)加强西餐厅不沸炉区域内的用电管理,每日开餐前要有检查,严防使用不当造成电源接线板进水,严禁用电线路交织混杂使用,收餐后及时关闭暂不需要的设备电源,横穿走道的线路应加设桥架。晚上营业结束后操作设备总电源必须关闭。使用的电源插座要注意定期更换。
3)对于需长期使用不断电的设备应制定检查计划,通知配合工程部或设备维保厂家定时定期检查。
(7)各部门所使用的用电电器设备设施及责任区范围内配置的用电电器设备设施,本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责任区内电气设备设施的养护、保管及安全使用及负责督导好员工安全用电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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