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必须接受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岗工作。 6.5.5各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全站半年检查一次,写出检查报告。
6.6混凝土试块制作、养护、保管制度及样品保管制度 6.6.1制作混凝土试块的混凝土拌和物应选取有代表性样品,不能取第一罐及第二罐的,要做到及时取样及制作。 6.6.2混凝土试块制作时,一定要认真地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振实抹平。
6.6.3混凝土试块的养护,应放入标养室或标养箱、标养池内,养护温度要达到20℃±2℃,湿度要达到90%以上。 6.6.4混凝土试块拆模时就轻敲轻放,避免振动试块缺棱掉角,正确地编号。
6.6.5建立试块制作台账,认真填写记录(标明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成型时期、强度等级、合同和配合比编号等) 6.6.6对留取的混凝土试块,应妥善保管。
6.7养护室管理制度
6.7.1养护室是混凝土、砂浆、水泥试件等材料进行标准养护的场所,必须保持温度、湿度达到要求。
6.7.2养护室由专人负责,每天记录养护室的温湿度,检查温湿度控制仪是否正常工作。
6.7.3试件达到后,由养护室负责人编号入室保存。 6.7.4要标有明显标志,确保不同单位的同类试样不致混淆。
6.8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为配合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合格的管理防止建筑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产品,及时纠正不合格,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6.8.1建立不合格项目台帐,由办公室保存。
6.8.2发出不合格项目后,检测人员应首先对检测过程,设备进行系统自查,确保非设备、试件和人为失误因素后,做好检测记录及时上报办公室。
6.8.3办公室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仔细核对,计算过程,执行标准,检测过程,(有备用试件时应重新检测),确认无误后,应及时通知不合格结果,对有复试要求的试验项目,要及时通知试验站进行必要的第二次检验。
6.8.4如若有关的试验数据经过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应及时召开有必要的会议,或更改原材料或更改配合比。
6.9原始记录填写、保管与检查制度
6.9.1原始记录是指包括抽样与检测进行填写的最初记录,它反映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应该严肃认真对待。 6.9.2原始记录是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钢笔或圆
珠笔填写一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确需更改的地方只能画改并由记录者在更改处加盖本人印章。 6.9.3填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6.9.4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校核人员的签字,检测组在提出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6.9.5为保护受检企业的权益,应注意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密工作,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因工作需要查看原始记录时,须按存档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6.10试验检测报告整理,审核及批准制度
6.10.1试验检测报告是有关建筑材料的主要技术依据,检测员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试验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6.10.2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如有无需填写的栏目,应在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6.10.3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交给有关检测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立即写出检测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立即写出检测报告交站长审阅。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必
须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时应及时进行复验。
6.10.4试验检测报告待检测数据全部到齐,一般应在2天内发出正式报告,对特殊要求应提前发出。
6.10.5审核人员及站长对检测数据有疑问,有权提出新检测,各检测组不得无故拒绝。
6.10.6经试验站站长精心审校后并签字,进行存档。 6.1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11.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
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6.11.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
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 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
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 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 6.11.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6.11.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
6.12业务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
6.12.1试验站领导由公司总工组织安排培训,现达不到大专文化水平的,应选学有关方面的专业课,尽快达到大专以上水平。
6.12.2业务技术干部由检测站统一安排培训,根据工作及改革的需要派出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有关方面的学习班或进修班,通过职大、电大等自选学科,中专毕业的应尽快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大专毕业的达到大学水平。
6.12.3试验员、青年职工达不到高中水平的,通过公司职教部门培训后完成应补对象的30%,其他人员根据情况派出培训或参加有关方面组织讲座。
6.12.4站领导及各业务技术干部,根据试验站实际情况和需要,派出人员培训或参加讲座。
6.12.5试验站组织全员每 半天的业务技术、专业知识、计量知识、全面质量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学习,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冬季举办两期学习班,一期冬季混凝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