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2012-7-9

2019-03-11 10:29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8

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7

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2 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3

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

器装置事故 30

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35 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38 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48 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53

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60

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

及信息系统事故 75

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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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实施细则(修改版)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

1.1.1 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统筹基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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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户等工程,详细编制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班组周工作计划,结合生产计划的编制认真开展班组承载力和作业风险分析,制定落实现场风险预控措施,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作业风险。

1.1.1.1对于开关柜类设备的检修、预试或验收,针对其带电点与作业范围绝缘距离短的特点,不管有无物理隔离措施,均应加强风险分析与预控。

1.1.1.2对于隔离开关的就地操作,应做好支柱绝缘子断裂的风险分析与预控,监护人员应严格监视隔离开关动作情况,操作人员应视情况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电动操作的隔离开关就地操作时应选择在端子箱操作,手动操作隔离开关就地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对被操作的设备进行试探用力,同时注意检查传动部件是否正常。应充分考虑闸刀操作方向及人员站位,便于异常情况下人员紧急撤离。

1.1.1.3 对于高空作业,应做好各个环节风险分析与预控,特别是防静电感应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1.1.4 对于业扩报装工作,应做好施工、验收、接电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与预控 ,严格履行正常验收程序,严禁单人工作、不验电、不采取安全措施以及强制解锁、擅自操作客户设备等行为。

对于输、配、农电工作,应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勘察,分析查找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1.1.2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等安全工器具。

2.作业现场的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静电、防感应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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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应齐备。

3.作业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应清晰正确,作业前应认真核对,防止误入、误登带电间隔。

4.进入SF6设备装臵室,必须先启动排风扇进行换气,必要时应检查SF6气体含量是否超标。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风险辨识等培训、考试,使其熟练掌握有关规定、风险因素、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风险辨识的能力和水平。

1.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核心,全面推进实施“员工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促进一线员工队伍安全素养的整体提高。

2.对班组长、工作票“三种人”、技术骨干等关键人员,开展安全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强化对协作单位员工安全素质的监管,落实个人资质审查、安全培训考核、现场违章记分等动态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协作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1.2.2 对于实习人员、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并应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禁止指派实习人员、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单独工作。

1.2.3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安全文化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积极开展有层次的反事故演习,推行无脚本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和员工的生产技能水平。

1.3 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

1.3.1 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严格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严禁层层转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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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工程发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严格控制工程分包范围,严禁违规分包工程。工程分包后严禁再次分包或转包。

2.发包单位在工程分包时,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不得使用未经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

3.发包单位对其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管理、指导责任,对其劳务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4.发包单位在工程分包时,必须与其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及义务。

1.3.2 监督检查分包商在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配置和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具的定期检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监督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其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患有职业禁忌症、老弱病残及未成年者不得录用。

2.监督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发包单位必须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场队伍的员工培训、持证上岗、施工机械、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管控。

1.3.3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对承包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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